曾幾何時,我們的公務員悄然喜歡上了掃大街,最新的“干部客串環(huán)衛(wèi)工”運動發(fā)生在四川與河南。據(jù)《華西都市報》5月6日報道,5日下午,成都市成華區(qū)區(qū)長戴浚率領500多名機關干部,揮舞著掃帚、鐵鏟清掃街道。而相同的場景,在河南信陽等縣區(qū)街頭則幾乎成了常態(tài)。《河南日報》4月29日的報道說,信陽市公務員清掃馬路行動自去年10月堅持到了現(xiàn)在。
雖說革命工作不分高低貴賤,但現(xiàn)如今,每每出現(xiàn)公務員干清潔工作,人們往往會條件反射般地懷疑為“作秀”。信陽的環(huán)衛(wèi)工人不但不對公務員的幫忙領情,甚至還指責他們“添亂”呢。這是否意味著,公務員原本就不適合干這樣的事兒?當然不是,我認為,公務員適不適合干清潔工作,應區(qū)別來看。
公務員如果在業(yè)余時間掃大街,我相信群眾舉雙手擁護;反之,如果是在工作時間掃大街,我認為這叫不務正業(yè)。上述兩例掃大街的場景,恰好都發(fā)生在上班時間,而且參與者眾。環(huán)衛(wèi)工似乎因為有人幫忙而顯得輕松了,但欲到機關辦事的群眾無疑會感到痛苦。這就好比,一個警察在抓小偷的時間里,跑去扶老人過馬路,老人肯定滿意,但被小偷襲擊的市民會很難過。人們大概不會認為那個警察是好警察,而認為其更適合去當敬老院服務員。
我這樣舉例,并不是說公務員在上班的時間就一定不能去掃大街。對有些公務員來說,不但可以去掃,甚至可以永遠去干這個工作。以新聞為例:《重慶晨報》5月6日報道,重慶涪陵區(qū)有5個單位的7名干部職工,因上班時間打電腦游戲和上網(wǎng)炒股而被捉了個現(xiàn)行,分別受到處分。諸如此類“工作時間不工作”的公務員,在全國是大有人在。如果組織這樣的公務員去掃大街,顯然比其呆在辦公室拿工資干私事要強得多。
今年3月,浙江大學副校長姒健敏曾建議全國實行6小時工作制。他認為,調查顯示,在我國有效工時僅占制度工時的70%左右。在不增加人員情況下,縮短工時將使勞動效益增加25%,這在政府部門、企事業(yè)單位機關會更明顯。姒副校長此建議似乎是為“單位機關”量身定做的,畢竟,在一線揮汗如雨的勞動工人眼中,每一分鐘都是“有效工時”。既然大量的機關工作人員原本就時間多得無法消遣,那么上班時間打游戲、炒股、織毛衣,也算一種效率了。
哪些公務員適合在上班時間掃大街,答案已明朗:那些不稱職的、超編的,以及時間多得花不完的公務員,都可以去掃大街。同時,我國應盡快打破公務員鐵飯碗,讓不稱職的公務員轉行去干掃大街、撿煙頭之類的工作。對此,韓國有現(xiàn)成的經(jīng)驗可參考,去年3月,韓國曾出臺規(guī)定:不合格的公務員將下崗撿煙頭。這個規(guī)定無疑是威懾力與人性化并存,它在保證下崗公務員有飯吃的同時,還體現(xiàn)了“人盡其材,各盡所能”的哲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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