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員工來電:我們在金堂趙家鎮幼兒園工作了十多年,可是,除了2000年簽了一次合同之外,就再也沒有簽過合同。從今年1月開始,《勞動合同法》實施,可是,幼兒園還是不與我們簽訂勞務合同,也不辦理社保。請問,這樣合理嗎?
調查 幼教員工被“邊緣化”
接到熱線后,記者迅速與該幼兒園員工們取得聯系。一位員工告訴記者,這所幼兒園是趙家鎮小學開辦的,已有十多年的建園史,她自建園之初就到了幼兒園,每天工作七八個小時,與孩子們度過了許多難忘的時光。可是,讓員工們遺憾的是,自2001年開始,幼兒園就再沒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直至《勞動合同法》實施。
學校 還在等上級出臺辦法
按照新實施的《勞動合同法》,幼兒園幼教人員理應簽訂勞動合同,并購買社會養老保險,該幼兒園為何并未辦理?“依照政府相關文件,我們打算給員工們辦理綜合保險。”記者采訪時,主管幼兒園的趙家鎮小學陳校長說。他解釋稱,針對員工們的要求,學校經過研究后決定,從2003年開始,為員工們補辦綜合保險,每人一年1000多元,6年人均6000多元,然后,再從2008年1月起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可員工們并不接受。
員工們不接受有其理由,一位員工認為,綜合保險與社會養老保險有很大差別,而且,一些員工工作達10多年,僅補辦6年,讓員工們損失很大。正因雙方有很大分歧,學校也感為難。陳校長說,幼兒園的員工是掛靠小學的,這些員工如何處理,學校還在等待上級出臺相應的處理辦法。
縣教育局 決不規避新勞動法
“作為教育部門,我們絕不規避《勞動合同法》。”昨日下午,金堂教育局辦公室袁主任說,一定要嚴格執行《勞動合同法》,逐步解決學校臨時用工人員反映的問題,認真思考,妥善解決。不過,解決起來有一個過程,金堂縣正采取分步解決的辦法,目前,一些遺留問題已得到了圓滿解決。
金堂縣教育局還表示,很多幼兒園已經屬于社會化辦學,不少還是私立幼兒園,因而,教育主管部門正督促各幼兒園按照《勞動合法法》的規定辦理,給幼教員工們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并辦理相關的保險。
??? 律師說法
不簽合同要賠雙倍工資
“不與員工們簽訂勞務合同是違法的!”四川川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馬瑞成說。他認為,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二條的規定,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都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趙家鎮幼兒園作為事業單位下屬的幼兒園,理應與員工們訂立合同,否則,即屬違法。
律師建議,幼兒園應盡快依法與員工們簽訂合同,而不要消極地等待上級主管部門的辦法,否則,員工們可依法要求支付雙倍工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