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中國人的工作辛苦程度,你我都很了解,而且我們大多數人就身在其中,苦不堪言,甚至我經常感慨:什么時候能真的每天上班八小時啊!
這個我們國家從1960年開始實行的八小時工作制,來源于一百二十多年前的5月1日,美國芝加哥工人示威游行,要求減少工作時間。是的,這看起來屬于勞資矛盾,和現在備受爭議的《勞動合同法》一樣,是老板和工人/職員之間的此消彼長——你沒見兩會期間女首富張茵批《勞動合同法》,被網友罵慘了,那是一場實實在在的勞資/窮富之間的爭論。員工的保障多了、工作時間少了,老板賺的錢就少了,這是個簡單邏輯。
按照這個邏輯,現在中國的勞方保障少、干得多,那資方一定是很滋潤。但我也接觸到很多文章,特別是中小企業主的文章,他們一樣叫苦連天,我收到過他們的幾封來信,那個訴苦時的情感流露,與弱勢群體的來信倒是如出一轍,或者我們可以說,他們在某種意義上也是“弱勢群體”。
本來是此消彼長的一對矛盾體——勞資雙方,卻又看起來同病相憐,這真是怪事。原因何在?
原因就在于,我們除了要給老板打工,還要和老板一起為別人打工,這個“別人”是誰?先看一則報道:
《華商報》記者日前接到報料稱,2005年前后,富縣共有300余人通過關系進入鄉鎮政府機關工作。3月5日,記者從富縣人事和勞動社會保障局一位工作人員處獲悉,富縣確實發生了大規模向鄉鎮政府機關違規進人事件,目前,經有關部門查出確認的違規進人人數為204人。
其實引用這則報道也沒太大必要,有點社會經驗的人都知道很多單位有“吃空餉”的人,工資照拿,但人已經下海經商或休息去了。浙江大學的副校長也不過建議“六小時工作制”,其實中國有很多人已經“零小時工作制”了。還有一些人雖然也去上班,但基本是遲到早退,在單位無所事事,或者只有接到電話開會時才去單位,我們不妨稱其“準零小時工作制”。
這些實行“零小時工作制”的人,當然就是靠你我養活的。所以有人說“為什么瑞典法國這樣的高福利國家養懶漢還很發達,我們中國不養懶漢卻很窮?”這是說錯了,正因為我們養了比發達國家多得多的懶漢,才富不起來。
情況是這樣的:中國人勤勞卻不富有,首先是因為一些落后的體制造成經濟的低效,使我們和別人付出同樣的勞動卻創造了更少的財富,打個比方,本來我們創造的社會總財富應該是20,因為低效成了10;其次,雖然我們效率低,但因為太勤奮(血汗工廠),所以創造的財富也不少,也就說那個10也不低了,但由于分配不公,所以大多數人很窮,少數人很富。
比如我們要辦企業,本來蓋一個章就行,但由于政府管制要蓋“無數個”章,這樣一方面影響我們創造財富的效率;另一方面創造出來的財富被“偷”走了——本來養一個蓋章的就夠了,結果卻要養“無數個”蓋章的。
現在我們超時工作,“八小時”名存實亡,卻要養閑人;老板們所謂“黑心”、“貪婪”、“壓榨”我們,卻要繳納繁重的賦稅、卻要被吃拿卡要。如果我們和我們的老板不為那些人打工,如果這些錢能留到企業里,那就可能是我們的福利,那我們也許就不用上那么長時間班了。
現在八小時工作制無法落實,加班沒有加班費,我們呼吁,我們甚至訴諸法律,卻見效甚微。究其原因,一方面國有壟斷企業占盡優勢資源,民企生存空間逼仄,多是下游的、勞動密集型企業,又稅負沉重,不得不靠“壓榨”勞動力過活,連給老板一點“發善心”的機會都沒有;另一方面我們沒有西方那樣的工會,勞方沒有談判能力,資強勞弱。這兩個問題不解決,什么“幾小時工作制”、什么勞動法,都是一句空話,一張廢紙。
如果我們真的實行“六小時工作制”,那只會加劇勞資矛盾,如今年兩會時的情況,只見窮富階層對立,不問矛盾的根本原因。到時候“六小時”變成十六小時,超時沒有加班費,那一定又罵“老板壞”:是的,老板貪婪,但他也是人,現在員工權益保障比較好的私企,一般是效益不錯的,這說明經營輕松的話,老板也沒貪婪到要把員工逼成“奴工”;是的,“老板壞”,那你給我們和他談判的權利啊,為什么不讓勞方自己制衡他?
而“不解此等風情”的浙大副校長,他的提議完全成了給公家單位、國有企事業單位量身定做的,與我們其他人何干?“目前8小時工作制已帶來一些問題,影響到勞動時效性和勞動者生活質量”、“6小時工作制可以保護勞動力資源和人的身心健康,提高生活品質”,聽聽,好不和諧。最好再讓公務員們練練瑜伽、定期體檢、多陪陪女朋友、常回家看看……
呸,這等只會制造“花邊”,不敢直面真實問題的專家學者代表,要他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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