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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利用金融的經濟杠桿作用,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有效地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尋找適合自己的融資解決方案是當務之急。 一、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渠道 1.建立政府中小企業投資基金。我國將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規定:中央財政預算應當設立中小企業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為中小企業提供財政支持;國家及各級政府要設立中小企業發展基金,支持中小企業發展。 2.吸引國內外風險投資。在西方發達國家和新興市場國家,風險投資業是高新技術產業化的重要推動力量,是高科技中小企業獲得資本投資的重要來源。在北京中關村科技園區的高科技中小企業,每年都能獲得數億元的風險資本投資。為了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近日國家經貿委、財政部、科技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了《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其主要內容:進一步拓寬融資渠道,建立和發展以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為宗旨的社會產業投資基金;發展社會風險投資機構,逐步建成以社會資本為主體的風險投資體系與風險投資基金;對國內外風險投資機構向高新技術產業進行風險投資實施鼓勵政策。這將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風險投資創造更多機遇。 3.發行股票融資。對于鄉鎮企業、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來說,在我國通過發行股票上市籌集資金已經沒有障礙。對于中小企業來說,上市發行股票不僅能夠達到籌集資金的目的,而且更有利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的產權制度和法人治理結構,有利于企業實現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有利于增加企業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的透明度,促進企業的成長壯大。 4.吸納民間投資。今年初,國家計委出臺了《促進和引導民間投資的意見》,將逐步放寬民間投資領域。凡是鼓勵和允許外商投資進入的領域,均鼓勵和允許民間投資進入,并給予民間投資一定的優惠政策。浙江民間資金比較充裕,許多企業采取吸納社會和個人到企業入股等形式,較好地解決了技改資金來源。這方面那些私營企業比較發達地區做得比較好,如義烏、永康、樂清、瑞安、溫嶺等市縣,這幾年新上的技改項目資金來源于民間資金的占1/3以上。 5.引導大企業向配套中小企業投資參股。目前,由于多種因素,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而效益好的大企業通過上市、發債、銀行貸款等方式,融資很容易,資金比較富裕。國家可以通過出臺稅收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大企業向產品配套的中小企業投資參股,使大企業在與配套中小企業的產品紐帶關系基礎上再建立起資本紐帶關系,這不僅可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還可以通過大企業的參股來規范中小企業的經營管理,促進中小企業技術升級、穩定中小企業產品市場,增強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二、大力發展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信貸產品 1.發放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擔保貸款,使中小企業信用提升到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信用等級,便于中小企業融資。目前,全省許多市、縣已成立了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在《中小企業促進法》里要求財政預算設立中小企業科目,安排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為此各級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為中小企業提供財政支持,支持建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 2.積極試辦新的抵押貸款品種。目前各銀行對企業的貸款絕大多數實行房地產和機器設備等抵押,選擇面太窄,使企業難以融到所需的流動資金。所以應進行信貸創新,試辦中小企業專利權質押貸款和企業帳戶質押貸款等新業務,以滿足中小企業對流動資金的需求。 3.大力發展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備付信用證質押貸款、打包貸款、進出口押匯貸款等信貸業務,將中小企業信用提升到銀行的信用等級。通過積極拓展這些低風險信貸業務,不僅能有效滿足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還能使銀行對中小企業的貸款獲得國內外銀行的“擔保”,從而有效防范信貸風險。 4.積極探索和開展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應收帳款質押貸款、大企業擔保貸款等信貸業務,將中小企業信貸提升到優質大企業的信用等級。由于許多中小企業的產品是為汽車、家電等大企業配套的,中小企業經常會持有大企業承兌的商業匯票,或大企業的應收帳款,在獲得大企業的產品定貨時,也較容易爭取到大企業的貸款擔保。因此,應探索拓展與優質大企業的合作,將對大企業的服務延伸到大企業上下游配套的中小企業,對中小企業積極探索和開展大企業承兌的商業匯票貼現、大企業應收帳款質押貸款、大企業擔保貸款等信貸業務。這不僅支持了中小企業,還將密切與大企業的銀企合作,有效防范對中小企業的信貸風險。 5.開展中小企業主私人財產抵(質)押貸款,以個人信用提升企業信用。許多中小企業是私人企業,企業財產與個人財產界限不明,劃分不清,一些中小企業的企業財產不多,而企業主個人財產龐大。同時,在目前重建浙江信用活動中,一些中小企業主更重視自己的個人信用,而企業信用觀念淡薄。因此,可以開展以中小企業主私人財產,如住房、汽車、存款、債券等抵(質)押,對中小企業發放生產性貸款。這樣既支持了中小企業,又有效防范了信貸風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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