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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
2010-11-23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0年11月9日在深圳召開。會議通知于2010年11月1日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實際參會董事9人,會議由公司董事長林偉光先生主持,公司監事會成員和高管人員列席會議。會議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決議事項如下:
一、審議通過《關于聘任畢天曉先生為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的議案》
經公司總經理黃振光先生提名,聘任畢天曉先生為公司常務副總經理(簡歷附后),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同時辭去畢天曉先生投融資總監職務。常務副總經理職責是協助總經理管理公司全面工作,分管公司投資部、法務部、電廠管理部、房地產管理部。
獨立董事意見:
1、經審閱畢天曉先生的履歷等相關資料,未發現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市場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畢天曉先生的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本次高管人員的提名、聘任通過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我們一致同意聘任畢天曉先生為公司常務副總經理。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通過審議《關于聘任方繼勛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
經公司總經理黃振光先生提名,聘任方繼勛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簡歷附后),任期與本屆董事會一致。分管公司結算部、融資部。
獨立董事意見:
1、經審閱方繼勛先生的履歷等相關資料,未發現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監會認定為市場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況。方繼勛先生的任職資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2、本次高級管理人員的提名、聘任通過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我們一致同意聘任方繼勛先生為公司副總經理。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籌備資金財務中心的議案》
為了強化公司資金管理,建立資金、財務管控體系,實現公司資金和財務業務、風險、系統和人員的統一管理,提升專業化水平,為下屬公司提供工作指導和服務,創造價值,支持和保障公司穩健、快速發展,同意籌備成立公司資金財務中心,該資金財務中心為公司內部設置的一個職能機構。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四、審議通過《關于向西安新鴻業提供財務資助不高于2億元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參股公司提供財務資助公告》)
表決結果:該議案內容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林偉光、楊競雄、黃振光回避表決,非關聯董事6名(含3名獨立董事),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
該議案尚需提交臨時股東大會批準。
五、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10~201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2010~201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表決結果:該議案內容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林偉光、楊競雄、彭軍、李光焱回避表決,非關聯董事5名(含3名獨立董事),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臨時股東大會批準。
六、審議通過《關于召開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
(具體內容詳見《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表決結果:同意9票,反對0票,棄權0票。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1月16日
附1:畢天曉先生簡歷
畢天曉,男,1964年12月生,江蘇南京人,本科學歷。
一、教育經歷
1982.9-1986.7就讀于湖南大學,生物專業本科畢業。
二、工作經歷
1986.7-1993.7中國石油化工公司揚子石化公司任車間主任;1993.7-1997.6中國華誠集團江蘇華誠公司任投資部經理;1997.6-2002.12蘇寧電器集團任集團投資部總經理;
2002.12-2005.4金盛集團任集團副總經理兼資金運營部總經理; 2005.5-2008.3江蘇濱江第壹區投資有限公司任常務副總經理;2008.4-2008.7 萬澤集團有限公司任融資總監;
2008.8-2010.11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投融資總監(2010年 月至今兼任萬澤地產總經理)。
三、說明
1、與大股東關系:擔任大股東萬澤集團的董事;
2、未持有萬澤股份的股票;
3、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附2:方繼勛先生簡歷
方繼勛,男,漢族,1972年9月出生,籍貫:河南,農林經濟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會計師。
一、 教育經歷
1990、9-1994、7就讀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國際貿易專業本科畢業;
2000、2-2005、12就讀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農業經濟管理》專業碩士畢業;
二、工作經歷
1994、7- 1999、6在中國銀行湛江分行工作,先后任信貸員、會計師;
1999、6-2006、7在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任財務結算中心資金部副經理、綜合部經理、集團財務公司申辦主任,戰略與運營管理中心高級經理;
2006、7 -2008、12在華潤微電子有限公司工作,任職資金總監;
2009、1 -2010、1在華潤(集團)有限公司工作,任職財務部資金管理副總;
2010、4至今在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職結算中心經理。
三、說明
1、與大股東及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聯關系;
2、未持有萬澤股份的股票;
3、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
證券代碼:000534 證券簡稱:萬澤股份 公告編號:2010-024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向參股公司提供財務資助的公告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0年11月9日在深圳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向西安新鴻業提供財務資助不高于2億元的議案》,該議案內容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林偉光、楊競雄、黃振光回避表決,非關聯董事6名(含3名獨立董事),同意6票,反對0票,棄權0票。該議案尚需股東大會審議通過,股東大會將提供網絡投票。現將有關議案的相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西安新鴻業的情況介紹
1、基本情況:
公司名稱:西安新鴻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西安市雁塔區魚斗路169號(魚化寨街道辦事處院內)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關振芳
注冊資本: 人民幣2億元整
設立時間: 2003年6 月6日
注冊號: 610100100024524
經營范圍:高新技術投資;房地產開發,銷售
股東情況:本公司占50%股權,深圳市賽德隆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賽德隆”)占49%股權,深圳市普益興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普益興”)占1%股權。
2、西安新鴻業的股權關系結構圖:
注:上述五位自然人與公司前十大股東無關聯關系
3、西安新鴻業的董事會成員情況
西安新鴻業的董事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萬澤股份委派2名,賽德隆委派2名,普益興委派1名。董事成員分別是關振芳(賽德隆)、邱品純(賽德隆)、林偉光(萬澤股份)、黃振光(萬澤股份)、郭蘇利(普益興)。董事會上各方委派的董事行使表決權,不存在所謂的實際控制人。
4、西安新鴻業公司主要財務指標(經審計)
單位:元
從上表看出,西安新鴻業資產負債率為85.73%,主要是預收了銷售款5.4億元,在項目結算之后負債率將會大幅度下降,西安新鴻業流動比率為1.31,目前無逾期銀行貸款。
5、西安新鴻業的資金需求情況
至2011年底,新鴻業公司需投入項目建設資金約12億元,近期急需投入一、二期工程的建設和后續征地拆遷補償等項目費用約4億元。由于通過銀行融資需要取得相關拆遷、規劃、國土等部門的認可之后出具的證件,而且審批的程序和時間也比較長,故西安新鴻業經與各股東協商,擬同比例向股東借款,以解燃眉之急,其它資金將由西安新鴻業通過銷售回籠資金、拆遷貸款、公積金貸款等辦法解決。由于“鴻基新城”是西安市政府引導的大型經濟適用房項目,周邊區域經濟按已經發展得非常成熟,銷售是不成問題的,按照資金計劃分期投入后,預計2011年底可實現銷售收入15億元。
6、西安新鴻業的資產抵押情況
西安新鴻業與工行西安南大街支行簽訂《房地產業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2億元,并為上述銀行貸款提供資產抵押,抵押房地產價值為4.07億元,抵押范圍為:“鴻基新城”項目第26號地塊部分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面積112,434.50平方米)及其上在建工程(第一、二期工程,規劃建設住宅樓42幢,垃圾站、文體中心、幼兒園及會所各一幢、地下停車庫及設備用房各1座,規劃建筑面積224,352.08平方米,施工建筑面積218,747平方米。截至目前,新鴻業已歸還貸款6,000萬元。
二、本公司向西安新鴻業提供財務資助的情況
1、提供財務資助對象:西安新鴻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2、提供資助方式:信用借款(西安新鴻業其他股東將同比例、同條件提供信用借款)
3、資助金額:不高于2億元
4、資助期限:一年
5、資金占用費:年利率9%;與銀行同期基準貸款利率5.56%相比,上浮61.87%。
6、還款資金來源:新鴻業公司銷售回籠資金。
7、西安新鴻業與本公司存在關聯關系,本次提供財務資助為關聯交易。
三、西安新鴻業其他股東提供借款情況
截止2010年10月份,西安新鴻業的第二大股東賽德隆已先后向西安新鴻業提供信用借款1.7億元;第三股東普益興于11月15日與西安新鴻業簽署了借款合同,擬提供信用借款400萬元。
四、律師的分析意見
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廣東信達律師事務所應本公司的委托,就給西安新鴻業提供財務資助不高于2億元的事項作出了《關于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給參股子公司是否違反《貸款通則》相關規定的分析意見》(以下簡稱“分析意見”),律師分析意見稱: “貴公司借款給西安新鴻業并不實質違反《貸款通則》的相關禁止性規定”。
五、董事會的審議意見
1、董事事前了解情況
公司董事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2010年9月1日實施)第3.3.12條的規定:“董事在審議為控股子公司(全資子公司除外)、參股公司提供財務資助時,應當關注控股子公司、參股公司的其他股東是否按出資比例提供財務資助且條件同等,是否存在直接或間接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以及公司是否按規定履行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的規定,會前董事們認真審閱了西安新鴻業公司的關于“鴻基新城”項目的資金投入計劃和董事會決議,公司還組織部分獨董到西安新鴻業公司和項目現場考察了解情況,了解投入資金缺口情況和預計資金回籠情況,分析對西安新鴻業提供借款的風險性和操作性。認為風險在可控的情況下,作為西安新鴻業的大股東,支持該公司項目的建設,促進項目盡快推向市場,也能早日為公司帶來回報,以提高上市公司的整體盈利水平。
2、本公司的資金情況
截止第三季度末,本公司的貨幣資金約2.2億元,資金相對來說是充足的,向西安新鴻業提供借款,并根據建設項目具體需要分期投入。公司自身控股的地產項目,除北京的“萬澤御河灣”項目已銷售完畢和常州“萬澤國際大廈”基本能通過銀行貸款解決開發資金外,其余地塊項目手續正在完善之中,尚不具備開發條件,所以對西安新鴻業提供借款短期內對公司日常經營不造成影響。
3、收取9%資金占用費的考慮
公司與西安新鴻業協商本次提供借款的資金占用費為9%,比目前銀行融資成本略高,但比公司近年投資房地產的投資收益率低。公司自2006年底開始涉足房地產行業,近年投資收益情況如下:
從上表看出,在項目建設初期,公司的投資收益率是負的,后來的收益有所提高,平均投資收益率10.05%,雖然投資收益率高于借款的資金占用費率,但投資和借款性質不同。在控股子公司萬澤地產項目建設期間,公司也向萬澤地產提供財務資助,資金占用費率是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5%(本次借款給西安新鴻業,資金占用費是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61.87%)。由于目前資金籌措困難,適當提高資金占用費,目的在于促進西安新鴻業自行籌措資金,減少財務費用支出,同時也補償本公司資金的機會成本。
4、提供借款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西安新鴻業項目目前急需資金用于征地拆遷,而征地拆遷工作對于項目開發至關重要,拆遷時間拖長將增加拆遷費用支出。盡快完成拆遷工作,有利于推進規劃、國土部門的認證和融資工作。公司認為,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通過合理途徑借款支持關聯的投資公司,是有必要的。為了確保股東的權益,公司除委派兩名董事之外,還委派了常務副總經理加入西安新鴻業經營團隊,并要求西安新鴻業公司將其資金收付納入公司監管范圍,這些措施將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公司此筆借款的安全性。
六、獨立董事意見
公司三位獨立董事對本次的關聯交易事件進行了事前認可,部分獨董專程到西安考察項目,認為本公司作為西安新鴻業公司的主要股東,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的項目投入且資金允許的情況下,與其他股東同比例同條件提供財務資助,加快西安“鴻基新城”項目建設,有利于西安新鴻業公司的發展,早日實現盈利目標。我們也分析了本次財務資助的風險性,考慮到項目建設的經濟適用房是政府倡導和鼓勵的房地產項目,政策性風險較小;而且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是由地方政府確定的,老百姓都能夠接受,剛性需求群體非常大,預計銷售風險很小;考慮到公司在西安新鴻業董事會上占有一定的席位,對重大事項有一定的影響作用,公司也委派專業人員加入西安新鴻業的經營團隊,在一定程度上也控制了經營風險。獨立董事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1)公司本次向西安新鴻業提供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的財務資助,有利于加快西安“鴻基新城”項目建設,有利于西安新鴻業公司的發展,早日實現投資方的盈利目標;
2) 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所有股東同比例同條件為西安新鴻業提供財務資助,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資金占用費定價公允,不損害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3)公司委派專業人士參與西安新鴻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共同監管資金的運作,降低了資金的財務風險。
上述事項交易公平、合理,關聯董事回避表決,表決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綜上,我們同意公司向西安新鴻業提供不高于2億元的財務資助。
七、 截至目前公司累計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金額及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
截至目前公司累計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金額為4500萬元,資助對象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萬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該筆借款是2010年4月14日公司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同意展期一年,借款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5%計息,按季付息。該筆借款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比例為7.52%。
八、 公司已對外提供財務資助的逾期情況
目前公司已對外提供的財務資助未有逾期情況。
九、備查資料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意見;
3、律師分析意見。
特此公告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1月16日
證券代碼:000534 證券簡稱:萬澤股份 公告編號:2010-025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0-201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公告
一、預計2010-201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基本情況
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于2010年11月9日在深圳召開,會議審議通過《關于公司2010~201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委托本公司全資控股的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市萬澤碧軒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碧軒貿易”)為萬澤集團屬下的關聯公司常州萬澤天海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海置業”)、深圳市玉龍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玉龍宮公司”)的材料采購的代理方,為相關關聯公司采購各種用于公司業務發展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鋼筋、水泥、內外墻涂料、線管、建筑機械、裝修材料等。預計從2010年11月至2011年底與每家關聯公司所涉及的關聯交易金額在2億元以內,該項業務構成公司日常經營的關聯交易。
該議案內容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董事林偉光、楊競雄、彭軍、李光焱回避表決,非關聯董事5名(含3名獨立董事),同意5票,反對0票,棄權0票。
本議案尚需提交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批準,屆時關聯股東萬澤集團有限公司回避表決。
公司預計2010-2011年度日常關聯交易的詳細情況如下表:
(單位:萬元)
二、關聯方介紹和關聯關系
1、基本情況
(1)常州萬澤天海置業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偉光
注冊資本:31061.9547萬元
公司類型:法人獨資
經營范圍:房地產開發、經營
住所:武進區雪堰鎮雅浦村。
截至2010年10月,天海置業總資產為 833,585,501.62元;凈資產為281,982,328.19,主營業務收入為0元;凈利潤為-10,098,357.89元。
(2)深圳市玉龍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8500萬元
法人代表:畢天曉
公司類型:法人獨資
經營范圍:玉龍宮旅游景點及其配套服務設施的開發;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不含國家專營、專控、專賣商品);在合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上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
住所:深圳市福田區黃木崗西區筍崗西路3009號三層東側03-04號。
截至2010年10月,玉龍宮公司總資產為:462,300,274.38元;凈資產為73,430,315.74元;主營業務收入為0元;凈利潤為-141,715.37元。
2、與本公司的關聯關系
常州萬澤天海置業有限公司為本公司控股股東萬澤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深圳市玉龍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為常州萬澤天海置業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萬澤集團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東,符合《股票上市規則》第10.1.3條第(四)款規定的關聯關系情形。
3、履約能力分析:交易將持續發生,能正常結算。
4、預計與關聯人的各類日常交易總額
(1)常州萬澤天海置業有限公司約20,000 萬元。
(2)深圳市玉龍宮實業發展有限公司20,000 萬元。
三、定價政策、定價依據、交易方式
碧軒貿易與各關聯方間發生的各項關聯交易將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則進行,不會損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1、關聯交易價格按以下順序的定價原則作為定價依據:
(1)國家物價管理部門規定的價格;
(2)若國家物價管理部門沒有規定,按行業之可比當地市場價格;
(3)若無可比之當地市場價格,則按推定價格。
2、交易方式:碧軒貿易代兩家關聯公司向第三方采購,先由碧軒貿易買入,再轉賣給兩家關聯公司,根據相關物資市場緊缺情況及關聯方的需求量等因素,在成本費用加上合理之利潤(約5%左右)構成的轉賣價格。預計交易將持續一至兩年。
3、付款方式:天海置業與玉龍宮公司在足額收到碧軒貿易采購的材料驗收合格且收到碧軒貿易的全額、合法增值稅發票后,用匯兌、銀行匯票或銀行承兌匯票等方式付款。
4、2010年10月底,碧軒貿易分別與天海置業和玉龍宮公司簽署委托購銷合同。
(1)碧軒貿易與天海置業委托購銷合同主要內容:
A、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具體每次單筆交易的采購事項,以本協議為框架,另行簽訂專項采購合同。
B、委托代購標的:鋼材、混凝土、涂料等建設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以上產品交易金額為項目工程建設的主要材料交易金額,其他材料交易金額在專項采購合同中另行約定。
C、訂貨總值:根據本項第2款,預計訂貨總值(包括全部的產品種類及產品交易的增加額)大于人民幣壹億元整,但不超過人民幣貳億元整,故甲方委托乙方訂貨總值為每年不超過人民幣貳億元整(小寫:人民幣200000000.00元)。如在約定期限內訂貨總值需要超過上述約定值,則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D、產品約定:其產品名稱、規格、生產廠家、及數量等以本協議項下的專項購銷合同約定為準。
(2)碧軒貿易與玉龍宮委托購銷合同主要內容:
A、本協議簽訂生效后,具體每次單筆交易的采購事項,以本協議為框架,另行簽訂專項采購合同。
B、委托代購標的:鋼材、混凝土、涂料等建設用材料。
C、訂貨總值:甲方委托乙方訂貨總值為每年不超過人民幣貳億元整(小寫:人民幣200000000.00元)。如在約定期限內訂貨總值需要超過上述約定值,則由雙方另行協商約定。
D、產品約定:其產品名稱、規格、生產廠家、及數量等以本協議項下的專項購銷合同約定為準。
E、 價格約定:材料采購單價以簽訂專項購銷合同所處時段的市場價格為準。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1、交易目的
本次關聯交易的實施,一方面使得上市公司新的業務有較好的起步,并充分利用現有資源,提高公司相關項目發展的效率,降低采購成本,合法規避相關稅費,降低公司業務材料采購的期間成本,為公司創造新增收益。 另一方面又保證了天海置業與玉龍宮公司項目建設所需材料的及時、穩定供應,有利于降低成本及房地產開發主營業務的穩定發展。
2、交易必要性
由于兩關聯方公司為本公司2009年重大資產重組時購買資產發行股份擬置入的資產,重大重組事項已于2009年12月7日經中國證監會并購重組委審核并獲有條件通過,目前尚未取得核準文件。本公司通過全資子公司碧軒貿易進行相關關聯交易,為整體監控系統項目開發成本打好基礎工作,并與各交易方形成穩定的合作關系。
3、交易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子公司通過為關聯方代理采購物資的關聯交易,將能強化和發展公司的采購業務和采購網絡,增加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保證公司整體業務正常穩定的發展,進一步加強上市公司的獨立性。預計在今后的發展中,日常關聯交易還會持續。公司關聯方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屬于正常的商業交易行為,對于公司的經營是必要的;定價基本原則為國家物價管理規定價格,具備公允性;沒有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的利益,交易的決策嚴格按照公司的相關制度進行,日常關聯交易不會對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響。上市公司相對于關聯方在業務、人員、財務、資產、機構等方面獨立,關聯交易不會對上市公司的獨立性構成影響。上述關聯交易屬于公司新增業務,將給公司帶來一定的新增收益,不存在上市公司對關聯方的依賴問題。
五、審議程序
在董事會對上述關聯交易議案進行表決時,3名關聯董事均回避表決,其余6名董事均表示同意。該關聯交易事項將提交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批準,與該關聯交易存在關聯關系的萬澤集團將回避在股東大會上對該議案的表決。
公司三位獨立董事詳細了解兩關聯方的情況,審閱了全資子公司與關聯方簽署的《委托購銷合同》等資料,對本次的關聯交易事件進行了事前認可,認為此該關聯交易是可行的,有利于促進西安公司項目的建設和公司本身的發展,提高公司盈利水平。認為項目可以提交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審議。
董事會上三位獨立董事對審議的關聯交易事項進行認真審閱后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在本次2010-2011年日常關聯交易中,全資子公司碧軒貿易與關聯方公司簽訂了《委托購銷合同》,交易定價公允、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經營發展,符合關聯交易規則,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表決時關聯董事回避表決,表決程序合法。關聯交易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我們同意將上述關聯交易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六、其他備查資料
1、公司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2、獨立董事事前認可該交易的書面文件、獨立董事意見;
3、相關委托購銷合同。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1月16日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召開201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0年11月16日
附件:
廣東萬澤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參加網絡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公司將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絡投票系統向公司股東提供網絡形式的投票平臺,公司股東可以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參加網絡投票。
(一)采用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東大會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起止時間為2010年12月3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買入股票業務操作。
2.網絡投票期間,交易系統將掛牌一只投票證券,股東以申報買入委托的方式對表決事項進行投票。該證券相關信息如下:
投票代碼投票簡稱買賣方向買入價格
360534 萬澤投票 買入 對應申報價格
3.股東投票的具體程序為:
(1)買賣方向為買入投票;
(2)輸入證券代碼360534;
(3)在“買入價格”項下填報相關會議議案序號,1.00 元代表議案1,2.00元代表議案2,如對本次股東大會審議的全部議案進行表決,請選擇總議案進行表決,申報價格為100元。
(4)在“委托股數”項下填報表決意見,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對,3 股代表棄權。
(5)確認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項
(1)網絡投票不能撤單;
(2)對同一議案的投票只能申報一次,多次申報的以第一次申報為準;
(3)同一議案既通過交易系統又通過互聯網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為準;
(4)對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報將作為無效申報,不納入表決統計;
(5)如需查詢投票結果,請于投票當日下午18:00 后登陸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http://wltp.cninfo.com.cn/gddh/zxdt/index.html),點擊“投票查詢”功能,可以查看個人網絡投票結果。
(二)采用互聯網投票的身份認證與投票程序
1.股東獲取身份認證的具體流程
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投資者網絡服務身份認證業務實施細則》的規定,股東可以采用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的方式進行身份認證。申請服務密碼的,請登陸網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碼服務專區注冊,填寫相關信息并設置服務密碼,該服務密碼需要通過交易系統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請數字證書的,可向深圳證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發證機構申請。
2.股東根據獲取的服務密碼或數字證書可登錄網址http://wltp.cninfo.com.cn/gddh/zxdt/index.html 的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投票。
3.投資者進行投票的時間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0年12月2日下午15:00至12月3日下午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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