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鍵詞】
政治文明
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
行政執法
【背景鏈接】
[理論背景]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機關必須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權力,對其行政行為的后果承擔相應的責任的原則。依法行政也是市場經濟體制條件下對政府活動的要求是政治、經濟及法治建設本身發展到一定程階段的必然要求。
[政策背景]
★ 2010年8月2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召全國依法行政工作會議上強調,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志。政府嚴格依法行政,不斷推進政府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是規范權力運行和防治腐敗的治本之策。各級政府和所有工作人員要牢固樹立法治觀念,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嚴格依法辦事,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取得新成效。
★ 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孟建柱指出,要把執法規范化建設作為事關公安工作全局的大事來抓,加強和改進執法工作,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既要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又要堅持理性、平和、規范執法。要進一步細化執法標準、嚴密執法程序,緊密結合基層民警日常執法活動的實際,制定簡潔明了、操作性強的執法規范,切實提高執法精細化水平。
[典型事件]
● 2010年5月,西安市政府收到一張由省環境保護廳開出的40萬元罰單,同時寶雞和咸陽市政府也收到這種罰單,這三個城市因向關中地區“母親河”渭河超標排放污染物,被罰交納70萬元“環境補償金”。“環保罰單”開向地方政府,代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對于促進地方政府和執法部門依法行政具有象征意義。
● 2009年10月,上海市司機孫中界遭遇“釣魚”執法,揭露了一些地方存在的違規執法現象。事后上海市有關部門對執法不規范問題進行了整頓,促進了問題解決和民意回升。
【標準表述】
[權威觀點]
依法行政是現代政治文明的重要標志,是建設法治政府的核心,是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必然要求,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基本保證,是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反腐倡廉的重要舉措。——溫家寶
[原因]
近年來,依法行政工作取得較大進展,但存在的問題還很多,還不能適應形勢和任務的要求。當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進入新階段。國內外環境更為復雜,挑戰增多。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調整經濟結構的任務更加緊迫和艱巨;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發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和差距擴大,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深刻調整,部分地區和一些領域社會矛盾有所增加,群體性事件時有發生。要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必須深化改革,同時也要求加快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
[重要性]
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是我國的基本國策。所謂法治,首先是對政府權力進行規范,馴服權力,使它受到人民意志的約束。政府必須依法行政,法律的權威高于行政權力,如果有人提出請求,政府行政行為必須接受法院的嚴格審查。政府把自己的意志凌駕于法律、法院之上,是沒有任何依據的,是逆政治文明潮流而動。
[措施]
第一,樹牢行政執法理念。通過多種富有成效的形式,教育行政執法人員特別是領導者進一步強化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堅持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公正執法,一心為民,別讓錯誤執法為社會和諧添亂,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要通過建立健全有效的制度來保障樹牢行政執法理念,著力消除理念在轉化為現實的過程中遇到的各種阻礙,擯棄“高人一等”的觀念和單純追求執法“效果”而忽視群眾的感受和感情的做法,使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從口頭走進生活,從期待走進現實。
第二,完善行政執法立法。依法行政執法的基礎是有法可依。這就必須通過完善行政執法的立法特別是行政執法的程序法來節制“釣魚式執法”。
第三,嚴格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執法權力也同樣有被濫用的危險,必須受到嚴格的監督和制約。要形成一個以各級黨組織和人大的監督為核心的上下左右內外相結合的全方位的監督制約機制。
【一句話點評】
政府不僅要按法定權限辦事,還要按照法定程序辦事。沒有程序的民主,就沒有實質的民主;沒有程序的公正,就很難保證實體公正和結果公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