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8月21日,某鋼鐵有限責任公司制氧廠1號1500m3制氧機發(fā)生燃爆,死亡22人,受傷24人,其中重傷7人,直接財產損失320多萬元。 事故經過
從2000年8月21日0時起,該公司以煉鋼轉爐除塵設備改造、連鑄機高效化改造為中心進行為期4~5天的全面檢修,安排制氧廠3臺制氧機同步分別檢修。8月20日23時40分,指揮人員安排1號1500m3機組停機并排放液氧。21日0時,公司扒珠光砂人員26人及檢修人員10人陸續(xù)進入檢修現(xiàn)場,加上已在現(xiàn)場當班的17人(因檢修需要,空壓機運行),現(xiàn)場共有53人。當時,制氧廠2名維修人員正在拆空分塔人孔螺絲(還剩6只沒拆完),公司項目經理指揮勞務人員對空分塔周邊的縫用編織袋填塞。在1號制氧機操作室指揮的副廠長,電話通知3200m3制氧機停止運行外排液氧。21日零時10分,當維修人員拆人孔螺絲還剩2只時,突然火光一閃,隨即一聲巨響發(fā)生爆炸事故。燃爆傷害到在場的5工人,致死亡22人,受傷24人。同時,使廠房不同程度倒塌,設備嚴重受損。 事故原因
這是由于有關人員違反國家有關法規(guī)、規(guī)章釀成的重大責任事故。 直接原因
1、經勘查,1號1500m3室內制氧機燃爆事故現(xiàn)場,同時具備助燃物、可燃物及著火源三要素燃爆條件。其中,助燃物為操作不當、排放液氧速度過快所造成空氣富氧;可燃物為膨脹機、空壓機油箱的油霧及油;著火源為1號空壓機電機油浸紙動力電纜端頭爬電火花。由電火花引燃油浸紙和可燃物,繼而燃爆富氧空氣。 間接原因
1、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不夠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夠落實,安全教育內容有欠缺,勞動力管理不夠嚴格。檢修前,制氧廠沒有及時按規(guī)定制定和報審《檢修安全報告書》,致使安全措施不落實,對員工安排等沒有提出具體的技術和安全要求。 2、該型制氧機空分設備同類設備的使用壽命為15~20年。該廠制氧機已使用23年,明顯是超期服役。室內空分的油箱設在膨脹機、空壓機旁,油浸絕緣紙電纜和液氧排放方式,都是落后的裝備和工藝,留下了潛在隱患。 3、檢修現(xiàn)場組織指揮不嚴密,扒珠光砂人員沒有按照在液氧排凈,人孔螺絲拆完后才進入現(xiàn)場操作程序,過早進入現(xiàn)場。 防范措施
1、強化安全教育,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形成嚴密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網(wǎng)絡,防患于未然。 2、對全廠設備進行一次全面“診治”,登記造冊。更新超期服役老舊設備。嚴格實行設備管理責任制,所有設備使用、維修的責任都要落實到人。 3、全面加強安全管理,重點是設備管理和現(xiàn)場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清除事故隱患。無論是檢修現(xiàn)場還是生產現(xiàn)場,都要做到井然有序,嚴禁“交叉作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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