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有關《勞動合同法》草案爭議的新聞報道中,“傾斜保護”、“他們是要利益”、“外商威脅要撤資”等扎眼文字赫然紙上。輿論動轍就以“利益”與“立場”來定性參與爭論者的意見與建議。
什么是立場?立-場,不過是借用一個簡單的空間比喻,指代人們觀察局面、評判事物的立足點、著眼點、出發點。立足點怎么決定的?俗話說,屁股決定腦袋,說的是一個人的自身利益所在決定了其著眼點。于是,在《勞動合同法》草案的爭議當中,人們傾向于把勞資的利益區別當作不證自明的論證起點和唯一參照系,以此確定爭議各方的立場。然而,現代社會的立法是關于治理,而不是簡單化地問究立場。
事實上,勞資的區分并非涇渭分明。一個大企業聘用的總經理的工資收入可能高于一個小企業的營業收入。今天的雇員可能是明天的雇主。高收入雇員甚至可能同時也是投資本企業或其它企業的股東。雇員利益不僅是與雇主的博弈,也是與同行競爭企業、供應商的雇員、或其它地區就業者的博弈。
勞資利益的此消彼長也不是唯一的參照系。技術創新、知識產權保護、地區、行業或國家的競爭力等既受勞動關系的影響,同時也影響就業機會的增減。
保護勞動者的立場很好站,但是在什么時候、以什么社會成本、以哪些其它主體的利益減讓為代價、最終“保護”了哪些勞動者,則是關系到公平與效率的具體治理問題。
誠然,立法并非求解算術題的標準答案。立法是個沒有終結的過程。一輪一輪的討價還價、爭議修改不是逼近一個先驗的絕對真理,而是面對變動不居的現實,不斷解決具體問題。
解決問題需要智識。解決社會問題需要社會智識。社會智識不是個別社會成員智識的簡單累加。智識的社會性不在于人多勢眾,而在于是否有一整套社會制度促進觀點、思想和資訊的充分交流和碰撞。
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勞動合同法》草案向全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一個月時間內共收到191849件意見與建議,是歷屆人大常委會法律草案征求意見中收到意見最多的一次。廣大公民參政熱情如此高漲值得欣慰,與此同時,如此熱烈的公民響應也恰恰折射出當前我國立法制度的不成熟。
首先,這20萬件意見被采集后,并無機制使得更廣泛的社會成員有秩序地閱讀、研究和利用這些材料。根據全國人大的介紹,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有十多部立法面向全社會征求意見。但至今沒有制度保證向全社會公開回饋這些公民意見。也許我們被期待著要相信立法機關的人員能夠適當把握這些材料、去粗取精,從中獲益,從而改進立法草案。但問題并不在于立法機關的人員是否能受益,而在于廣大社會成員是否能直接受益于這些寶貴意見。如果廣大社會成員是否受益提高無關緊要,那為什么又要大張旗鼓地面向社會征求寶貴意見在先呢?莫非面向社會的立法征求意見僅是一次性的單向智力反哺?莫非下一次來自社會的建議與意見不必受益于這一次的努力?
如果我們相信日理萬機的立法機關有精力充分閱讀吸收20萬條意見,那么,更多的大學、企業、智庫的研究人員理應也有精力和人手深入加工處理這些寶貴建議。抑或,這20萬條意見不乏大量實質性內容的重復,在一定程度上幾近不同人的重復表態?如果僅僅需要收集好惡表態,結構明確的機讀問卷顯然比20萬自由寫作文稿更有效。
相比20萬普通公民和企事業單位的積極響應,我們沒有看到勞動保障主管部門、工會、婦聯、工商聯、政府資助的專門研究機構就草案公開發表系統的說明、評論、意見或建議。他們的立場或許不言而喻,但社會期待他們的不只是立場,而是扎實詳盡的智力成果。我們相信有關部門在草案起草過程中,做過大量的調研、座談、訪談,他們有義務面向全社會公布這些公共經費換來的資訊。資訊在廣泛傳播中通過討論研究促進集思廣益,從而結晶成為社會智識。比如,有什么樣的理論和實證數據支持草案第40條對勞動派遣制度的限制?法國勞動法規限制勞動派遣制度的實際社會效果如何?受益于這些政府機構理應提供的資訊,勤于思考、積極發表意見的公民或許可以少走彎路、避免重復,寫出更有價值的意見。
理性的立法討論需要社會智識的積淀。20萬民眾已經因陋就簡先走一步,我們期待著政府跟上步伐。展望未來,我們期待有更多制度性的安排使得廣大社會成員不必孤立分散地應征作文,而能夠借助媒體、大學和公共圖書館、互聯網、公立研究機構或民辦智庫、政府公報、學術刊物充分交流資訊、隨時隨地然而不乏秩序地凝結和再生社會智識以資立法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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