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億農民工進城,與1.8億農村留守人口一起失去了基本的家庭生活,城市卻希望他們不要在城市安家,35歲之后奉獻完了回到農村去。——秦暉
“有貧民區(qū)的城市,并不就會比其他城市矮一頭,相反卻是尊重農民工等城市貧民的自由,給予城市貧民福利。我認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興建貧民區(qū),在關外開辟一塊土地專用。”昨日上午,知名學者清華大學教授秦暉,在深圳做客南都公眾論壇,發(fā)表《城市化與貧民權利》的主題演講,并與現(xiàn)場數(shù)百名讀者進行了交流。
一邊享受服務一邊驅趕
“中國很多城市的管理者和市民,一邊是希望盡可能多地享受農民工帶來的服務,一邊卻想盡辦法將農民工等貧民驅趕出城市。”秦暉教授指出了當今中國城市化和工業(yè)化進程中所普遍存在的這一社會現(xiàn)象。
秦暉首先介紹,在資本主義發(fā)展初期,窮人一般總是住在惡劣的、擁擠的、不衛(wèi)生的住宅中,早在近200年前,馬克思和恩格斯就發(fā)現(xiàn)了這一社會問題,并進行了專門的論述。
“所謂的城市貧民,并不是指原來城市中的既有居民,這一群人事實上幾乎全部都成為城市化的受益者,那些由農村轉移到城市的移民,才是構成城市貧民的主要部分。”秦暉認為,這在中國最近30年的改革開放進程中,體現(xiàn)得尤為明顯。
秦暉認為,要保障農民工等城市貧民的權利,一方面要給他們遷徙和建房的自由,另一方面政府要改善他們的福利。
如何解決城市貧民的居住問題,秦暉認為,相對于法國和美國一些國家為城市貧民興建福利房不同,中國的“福利房”性質基本上完全不同,成了造成社會“負福利”。
秦暉說,在中國,國家的住房建設資金都撥給單位,而各個單位實行的單位分配制,一般都是有特權的好單位收入高、建的房子更好、無特權的差單位收入低,建的住房差,甚至無房,形成了一種“負福利”的現(xiàn)象。
“最窮的農民和無單位者,不僅完全沒有分房資格,自己蓋個貧民窟也被指為私搭亂建,而要被懲處。”秦暉認為,中國的城市貧民即是處于典型的“無福利也無自由”狀態(tài)。
城中村改造剝奪貧民居住權
“中國的城市貧民,沒法分到福利房,也不允許自己搭建貧民窟,那就只有住工廠宿舍。”秦暉認為,在一些城市,政府部門甚至限制城市貧民租房,城管等部門更是對城市貧民搭建住房嚴加禁止。
而針對城市化過程中,政府強力推行的城中村改造計劃,秦暉認為這是典型的剝奪城市貧民的居住權利。“處在城市里的城中村,地價往往較高,政府和開發(fā)商聯(lián)手進行城中村改造,城市規(guī)劃和面貌是發(fā)生了很大的改觀,卻往往是采取強制措施剝奪了城市貧民的居所。”
針對有市民質疑“深圳的人均GDP和發(fā)達國家相比還太低,沒有經(jīng)濟實力為城市貧民興建福利房”時,秦暉認為,如果政府認為興建福利房花費太大,起碼應該承認和保障農民工等城市貧民的居住自由,允許他們在城市的郊區(qū)等特定區(qū)域興建貧民窟。
“我認為深圳完全可以率先興建貧民區(qū),在關外開辟一塊土地專用。”秦暉認為,給城市貧民興建貧民窟的權利,也是一種告別過去對貧民“既不給自由,又不給福利”的可取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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