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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上審議國務院關于加強金融監管防范金融風險情況的報告時,列席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陳愛蓮建議,盡快制定融資租賃法。
陳愛蓮說,實體經濟離不開金融的支持和服務。當前,我國融資租賃公司數量大幅增加,2003年不足100家,現在已發展到600多家,特別是自2012年以來,全國幾乎平均每天就有一家租賃企業誕生,融資租賃業迎來了發展的高峰期,在GDP中所占比重不斷提高。但由于沒有融資租賃法,涉及融資租賃糾紛和問題的處理,有的參照物權法,有的參照合同法,有的則無法可依,導致監管出現“真空”。現在,我國立法已進入精細化時代,有必要根據融資租賃行業的特點,制定專門的融資租賃法,從法律層面進行規范,為依法監管保駕護航。
陳愛蓮還建議理順融資租賃業的監管體制。目前,融資租賃業存在多頭監管現象,有的由銀監會審批監管,有的由商務部審批監管。這兩類公司從事差不多的業務,但由于監管機構不同,導致市場準入門檻、監管標準、計稅標準等不統一,容易出現監管漏洞。建議統一監管部門,由銀監會、商務部或財稅部門其中一個部門統一歸口監管。
“經過近幾年的發展,我國融資租賃業已基本成熟。”陳愛蓮說,如果既有融資租賃法作保障,又有完善的監管體系,融資租賃業行業發展會更加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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