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杭州市區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強化信用建設,降低小額擔保貸款的管理成本,有效控制貸款風險,發揮小額擔保貸款促進自謀職業、自主創業的作用,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 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 浙江銀監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杭州市區小額擔保貸款工作的實施意見》(杭政[2010]2 號)精神,特制定杭州市區創建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暫行辦法。
一、 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的創建標準
信用社區(村)是指社區居民信用意識良好、當年累計發生5-20筆小額擔保貸款,貸款回收率(當年到期貸款實際回收額 / 當年到期應回收貸款總額 *100% )達 100% 的社區(村)或當年累計發生20筆及以上小額擔保貸款,貸款回收率達到95%及以上的社區(村)。
二、 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的創建要求
1 、加強人員配備。指定人員專門負責小額擔保貸款的申請受理、情況核實工作。確有需要的,可適當增加就業援助員人數。
2 、建立跟蹤服務制度。 落實小額擔保貸款定期回訪制度,配合經辦銀行與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對借款人貸款使用情況進行實地跟蹤,建立走訪聯系卡。
3 、建立健全檔案臺賬。 社區(村)負責做好對借款人跟蹤走訪的臺賬記錄和借款人到社區(村)勞動保障室報告創業情況的存檔記錄。社區(村)要充分利用自身優勢,發揮對本社區(村)人員信用情況的評價作用,建立健全小額擔保貸款人員信用信息檔案。
4 、加大宣傳力度。社區(村)要利用公告欄、公開信等多種形式宣傳小額擔保貸款政策和典型事例,增強借款人的信用意識。
5 、加強貸款催收。 社區(村)積極配合經辦銀行和各級勞動保障部門加強催收。對可能出現的不良貸款,早發現,早預警,防范風險措施到位。
6 、創新創業服務。在還貸期限前一個月組織借款人座談,宣傳法律政策有關規定,督促借款人按期還款。 鼓勵以街道或社區(村)為單位建立包括小額擔保貸款借款人在內的人員創業俱樂部, 開展有針對性的微小型創業者之間“一對一”幫帶活動。定期舉辦成功創業“小老板”經驗交流、觀摩活動。定期組織開展由工商、稅務、衛生、環保等部門參加的創業咨詢活動。建立轄區單位創業服務協作機制,共同營造良好的創業環境,強化創業服務能力。
三、 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的考核
1 、創建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的評審考核周期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
2 、參加創建活動的社區(村)于次年 1 月底前對創建情況進行自評,并填寫《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申報表》(見附件),由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初審匯總,并于3月5日前報區勞動保障部門。區勞動保障部門負責復評,于3月25日 前報市勞動保障部門。市勞動保障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進行審核并向社會公示。
3 、對達到創建標準的社區(村)由市小額擔保貸款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授予“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稱號。
4 、 在創建信用社區(村)的基礎上,每年 評選小額擔保貸款工作先進個人,由市小額擔保貸款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給予表彰。
四、其他
1 、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的獎勵標準、資金來源等按照杭政 [2010]2 號文件執行。
2 、創建小額擔保貸款信用社區(村)的獎勵經費用于開展小額擔保貸款相關的工作經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