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遇到消費糾紛通常會和商家調解,一旦調解不成,市民只能選擇起訴來維權,現在市民多了一種選擇:找仲裁中心進行仲裁。昨日上午,市消保委與青島仲裁委共同組建的 “消費爭議調解仲裁中心”在市消保委揭牌成立,這是省內首家仲裁中心,在終止調解后,爭議雙方可選擇去仲裁中心“斷案”。
據介紹,消費爭議調解仲裁中心作為市仲裁委的派出機構,主要職責是調解、仲裁爭議標的額5萬元及其以下的消費爭議糾紛。消費爭議調解仲裁中心在各區(市)消保委設立辦事處。消費者與經營者對消保委調解結果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在消保委終止調解后由爭議雙方自愿簽訂仲裁協議,由消費爭議調解仲裁中心進行仲裁。
據市工商局工作人員介紹,根據消費爭議糾紛的發展和變化,消費爭議調解仲裁中心還將逐步建立健全專家辦案隊伍。“如果調解不成,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我們將由專家進行仲裁,幫市民維權。”市工商局于主任告訴記者,仲裁將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消費糾紛的實際情況,進行仲裁,既不會偏向市民也不會偏向商家。
據介紹,市消保委和青島仲裁委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聯席會議,互通情況,對消費爭議仲裁工作進行研究部署。“以往如果調解不成,消費者只能走法律訴訟一條路,現在通過仲裁也可以維權。”市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消費爭議仲裁調解中心簡化了仲裁程序,降低了消費者的維權成本,提高了調解效率,將更好地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