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的西藥企業柏賽羅藥業公司把江蘇省衛生廳告上了法庭,原因是在該省的一次政府采購活動中,柏賽羅公司每盒報價14元的鹽酸環丙沙星片沒有中標,而廣州另一家藥企生產的相同產品卻以16.09元中標了。在該公司的貝董事長看來,這其中有貓膩。
這里先要贊揚一下柏賽羅的董事長貝先生,根據報道,這已不是他第一次打這種官司了,上次也是相似的情況,他憤而出手告狀,最后居然贏得了官司。應該說社會的進步就是這么一點一點來的。
但我們也并不能就此覺得道路雖曲折,前途卻光明。前段時間,格力電器也是在廣州的招標當中,以低于競爭對手400萬元的報價而敗北。關于格力空調為什么失敗有一個比較經典的解釋,就是格力公司的標書不甚合格。作為一家商海折騰多年的公司,要說做標書會不合格的話,未免真是讓人驚訝得很。
格力把財政部門告上法院,說不定還真是覺得這個理由是一種輕視,比之產品不被接受還要憋屈,這簡直是小瞧他們的專業精神嘛。結果又一個經典的判決出現:法院覺得格力公司告錯了對象,此案不予受理。要是一家在商海經營頗為成功的公司先是做錯標書,后是告錯了對象,那該公司怎么發展到今天就成迷了,除非它是國企。
政府采購當中的花樣相信大家都是略知一二。政府采購固然不是價低者能贏,但必須有足夠的理由拿出來把原本合格的企業打壓下去。拿這個藥品招標事件來說,后面規定的競標條件還有“包括企業的規模、價格基礎、國家的統一定價水平、醫療機構的評價等”,于是可以宣布“我們的招標沒有問題”。這就未免讓人覺得理由不充分了。
上述條件是不是招標需要的?當然沒人能說出反對意見。但稍加分析就知,這些因素都是可以調整的,比如說醫療機構的評價這一條您怎么量化?樣本怎樣分析?
設計一套合格的招標體系是我力不能及的事,即使力所能及的話,人家也未必能聽我的。但我個人倒是擔心出現另外一種情況。正如南京彭宇案判下來后,很多老人倒在街上沒人敢扶一樣,競標公司這樣的做法如果一而再被莫名其妙的理由拒之門外,大致的后果就與老人摔倒無人敢攙扶是一樣的了。大家要是比“非正常”更能生存下去,我們這里就會越來越不正常,到最后也就沒有了彭宇們,大家就都不正常到一起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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