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爭奪劇本的著作權,電影《皇家刺青》劇組與導演對簿公堂,參演的諸多藝人也涉及其中,導致原定為情人節的公映期推延。據悉,目前該電影的上映時間已經確定為9月30日,而關于電影的著作權官司,記者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獲悉,該案已經通過調解方式解決,同時,馮超與統合天成影視制作(北京)有限公司之間的導演報酬糾紛也一并解決。
2009年3月10日,馮超為討取編劇及導演費用將《皇家刺青》投資方合天成影視制作(北京)有限公司告上法庭。馮超起訴稱,2008年初,被告希望和他合作拍攝電影。此時,他剛剛寫好一部古裝輕喜劇題材的電影劇本,即《皇家刺青》。劇本完成后,他還在國家版權局進行了劇本備案,并獲得劇本版權證明書。馮超稱,當時被告方承諾給他80萬元劇本酬勞和30萬導演酬勞,他相信了對方的口頭承諾,在沒有簽署劇本合同以及導演合同的情況下,提供劇本拍攝了電影。
4月20日,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了馮超訴統合天成影視制作(北京)有限公司著作權糾紛案。法庭上,統和天成影視制作公司一方表示,該片主演兼制片人黃小蕾受美劇《越獄》啟發,因此才有了劇本的創意。后其與主演王勁松、于菲、花兒樂隊以及導演馮超等多人參與了劇本的創作。該公司認為,該片劇本屬于集體創作的作品,并非馮超獨立完成。而且,劇本的多個著作權人已表示將劇本無償提供給劇組使用,馮超的侵權主張無從談起。
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庭審結束后,針對雙方當事人舉證均不充分,且所舉證據相互矛盾的情況,為確保查清案件事實,承辦法官在當事人提出調查取證申請后,先后到北京市版權局、國家廣電總局調查取證,了解涉案劇本的登記情況和影片備案情況。為實現案結事了和避免后續的糾紛,承辦法官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為其分析利害,最終使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如下和解協議:一、統合天成公司確認馮超的編劇和導演身份,在電影《皇家刺青》中為馮超署名為唯一編劇和唯一導演;二、統合天成公司一次性支付馮超劇本使用費及導演費合計30萬元;三、馮超保證不再因涉案電影《皇家刺青》向統合天成公司主張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