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勢下“以公司化思維破解協會發展困局”
今天,我們聚在一起,隆重召開第四屆企業法律顧問協會論壇暨新形勢下協會發展論壇。作為中國企業法律顧問網代表,協會組織的局外人,又是協會密切的合作伙伴,我從與協會多年合作以及“旁觀者清”的角度,談一下新形勢下“以公司化思維破解協會發展困局”的話題。
一、針對法律顧問協會,新形勢是什么
(一)新形勢是在國家大政方針下,協會有了更多的發展機遇:
1、新形勢是在依法治國、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等政策背景下,企業法律顧問協會大有做為了,“法無禁止皆可為”。
2、新形勢是國家“簡政放權”,政府該管的事管,不該管的事不管了,一些工作也交協會管理了。行業協會可以當家作主了,可以自主管理運營了,可以放開手腳干一些事情了。
3、新形勢是市場經濟日益完善、網絡技術日益發達,企業法律服務內容更豐富了、方式更便捷了。
(二)新形勢是協會在迎來機遇的同時,也遇到了挑戰:
1、新形勢是繼續教育與強制培訓脫鉤,協會基本的支出來源沒了,躺著收錢的日子過去了,生計都成問題了;
2、新形勢是企業會員、企業法律顧問會員的服務需求多元化了,需求服務的檔次與品位也提高了,會員難“伺候”了;
3、新形勢是提供給企業、企業法律顧問服務的主體也多元化了,高校、研究機構、律師事務所、培訓機構、國外組織等都來了,競爭激烈了。針對會員的“大爺”心理不能再有了,否則會員不買賬了。
二、目前協會現狀是什么
(一)各省協會的類型
近幾年來,通過與全國各省、市協會合作、了解,各省協會主要可以分為四大類型:
1、自力更生型:即協會與主管部門完全分開,協會在主管部門的領導下,有自已的辦公場所,有專職的工作人員,有獨立的財務,協會施行自負贏虧。例如:上海、浙江等。
2、一套人馬型:即協會完全設在主管部門內,協會沒有全職的工作人員,都由主管部門領導及工作人員兼任,沒有單獨的辦公場所、沒有專職工作人員。例如:河南、云南等省份。
3、一山二虎型:即一省有兩家協會,分屬兩個主管部門,分別運營管理各自的協會。工作人員可能有專職,也有兼職;辦公場所有獨立的,也有設在主管部門內部的。例如:山西省、黑龍江省等。
4、委托代管或直接管理型:即本省沒有成立企業法律顧問協會,企業法律顧問的一些工作由其它協會代管或直接由主管部門管理。例如:廣東、新疆等省份。
(二)各省協會普遍存在的四大特點:
1、在人員構成方面:普遍存在兼職人員較多,專職人員較少;經驗豐富、退居二線的老同志較多,充滿激情、掌握新知識的年輕人較少。
2、在薪資報酬方面:普遍存在報酬偏低,福利偏低,沒有社保,留不住或養不起員工等情況,特別是針對年輕人。
3、在會員服務方面:普遍存在服務內容與形式單一(主要是培訓服務),服務產品匱乏。除了繼續教育培訓、其它培訓外,可做的事情較少;部分協會在其它服務也進行了嘗試,但不成功或不是普遍。
4、在協會管理思想方面:普遍存在保守,怕惹事,不愿意嘗試等特點。
三、為什么要以公司化思維管理運營協會
鑒于協會面臨的新形勢,以及協會特點,為什么要以公司化思維管理運營協會:
(一)協會是行業組織,是社團法人,也是一個獨立的民事主體。我們不能因為它是非營利性,而弱化它的民事主體地位及發展需求。
(二)既然是民事主體,就要有民事行為,對內進行管理,對外開展業務。工資租房、辦公出差等皆需要支出,有支出就要有贏利,所以賺錢不但是公司的追求,也是協會生存、發展的需求。所以,在賺錢方面,大可不必“羞羞答答”,怕別人說三倒四,因為賺錢也是為了更好的服務。
(三)協會為企業會員、企業法律顧問會員提供服務的過程,也是提供服務產品的過程,也是參與競爭的過程。協會提供的服務產品物美價廉,會員就是通過交納會費或其它費用的形式進行購買;協會提供的服務產品質次價高,會員就會通過高校、律師事務所、培訓機構等單位直接購買。這也是一些協會收不上來費用,而其它機構做的風聲水起的原因。因為協會提供的服務不是那么物有所值,會員到外面購買了。
(四)在工作人員方面,沒有一家公司離開專職人員能發展的很好,協會也是一樣。這也需要協會像公司一樣,有自己的人才戰略,讓員工看到協會與個人發展的希望,讓員工吃飽飯、養的起家,從而吸納各方面的優秀人才加盟,為協會工作、服務。
(五)關于創新,協會有了贏利能力,才能吸納人才,有了資金與人才,就能進一步創新。創新可以使公司發展壯大,創新也能讓協會提高服務能力,更好的運轉。
所以,從協會主體地位、業務開展、參與競爭、人力管理、創新發展等多方面,都要求協會以公司化思維去管理運營協會。
四、如何運用公司化思維運營管理協會
如何運用公司化思維運營管理協會首先要解決兩個問題:
(一)是思想問題
1、十八四中全會明確提出,要依法治國,所以“法無禁止皆可為”,公司可以做的,協會也可以大膽去做。只要不違背法律、違背公序良俗、協會章程,有利于協會發展,有利于為企業、企業法律顧問提供服務的,都可以去做。
2、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簡政放權,讓協會發揮行業組織應有作用等,都是讓協會有了更大的發展空間。協會應順勢而為,積極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建立社會影響力。不做二政府,不做影子協會,不寄生在政府公權或政策扶持的溫床上。
(二)是資金問題
協會資金從哪里來,無外乎以下幾個主要渠道:一是繼續教育注冊收費;二是其它培訓或咨詢服務收入;三是會員會費;四是企業捐贈;五是掛靠其它機構,由被掛靠單位拔付。其中繼續教育收費是大部分協會的主要收入來源,但隨與強制性培訓脫鉤,這部分資金可能要大大減少;第四、五渠道所占比例較小,而且拿別人的手短,可能會受制于人,影響協會作用的發揮。目前,第二、三渠道是下一步主要資金來源,但如何讓企業、會員心甘情愿的把費用交上來,解決資金問題,還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扎實傳統業務服務,開拓新領域、新業務、新形式。
企業需要什么,我們就提供什么;企業法律顧問在企業里主要從事哪些工作,我們就從這些工作入手。針對企業高層的“高大尚”服務要有,這是錦上添花,是務虛的一面;針對中層、一線管理人員、普通員工的法律服務也要有,這個群體基數大,有迫切需要,這是雪中送炭,這是務實的一面,是協會服務的根基,是走群眾法律服務路線的必然。
做好這一點,首先要服務便捷,讓企業一線管理人員、普通員工很容易獲得法律服務;其次,是成本要低,如果成本高,那就是貴族式消費,不可能惠及一線管理人員、普通員工;再次,就是要實用,切實解決管理人員、普通員工業務中的法律難題、思想困惑;最后,就是多樣化,從一線管理人員的身邊事情做起,讓一線管理人員享受到高效、便捷的服務,讓他們工作減輕負,同時提高效率與水平。
2、加強合作
(1)為什么要合作
二十一世紀是一個資源整合、資源共享的世紀,合作是資源整合、共享的最好方式。協會在提升服務能力,開拓新服務的過程,也是資源整合、共享的過程,僅靠協會一家力量是不行的。另外,“術業有專攻”,同時又受人力、資金、資源、體制等方面的限制,那就更要橫向、縱向強化合作,互補合作了。
(2)如何合作
協會有會員基礎,有影響力,這就是服務渠道優勢;合作對方有資金,有權威、豐富、多樣化的服務內容;那就可以奉行“拿來主義”,合作起來,為我所用。目前,一些協會擔心合作帶來麻煩,擔心合作方占了協會資源便宜,所以拒絕合作。實事上,沒有豐富內容的服務,就沒有人氣;沒了人氣,協會渠道優勢也就沒了。這就是黃淑和副主任講到的“無為,則無位”,協會沒有豐富、權威的服務內容,在會員中就沒有地位,工作就不好開展。這也是個別協會處于“半癱瘓”狀態的原因。
注:《改革中的鄧小平》一情節,深圳特區的最初設立也是靠政策優惠、土地吸引投資的,與外資進行合作的。
(3)與哪些機構合作
目前,在國企改革中,講混合制;協會在合作對象上,也要講多元化。協會不僅要與政府、國企、高校合作,也要與教育、科技公司、咨詢公司等民企、律所合作,互為補充。但在實際操作中,協會更愿意向上看,追求門當戶對,追求檔次,追求“高大上”,實際真正追到的是什么?政策與資金的支持?一時表面的繁榮?但有一點,在服務內容與服務能力方面,沒有得到根本的改觀,還沒能使協會真正達自食其力、良性發展的作用。
民企由有具有超強的研發與創新能力,以及自主靈活性的管理模式,使市場經濟充滿活力。協會在向上看的同時,也要與各專業領域服務機構、小而精的民企合作,充實協會服務內容,提高自身服務能力。
在此講一個小插曲,中國企業法律顧問網是北京時代華杰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運營,是一家民營公司。我們腳踏實地,依靠精心、周到、專業的服務走過來,贏得了市場的認可,贏得了各協會、企業的支持。近幾年來,我們通過到企業內部去、與各省/市協會合作,以及遠程服務形式,為全國400多家大型企業提供培訓,與18個省、市展開合作,培訓面授及遠程學員近5萬人。同時,也開發了《企業學習寶》、《企業法律信息化平臺》、《法律人才招應聘平臺》、《中國法律法規應用大全》、《合同文本大全》、《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大全》、《普法試題庫》等貼近企業法律服務需求,接地氣,滿足企業、企業法律顧問日常工作、學習需要的產品和服務,希望與各協會、企業共享。
總的來講,在合作對象上,依靠政府是為了爭取政策或資金支持(更多是政策支持),依托大型國企、民企是為了輸出服務,聯合培訓機構、科技公司、咨詢公司、律所等民營機構,是為了更好提升服務,三者缺一不可,或不可偏廢。
3、招聘新人
通過合作,有了服務,就是了資金,協會也就應該招聘新人,形成老、中、青優勢互補的服務團隊。有了團隊,就能更一步促進協會業務發展,提升協會服務能力與水平,協會的發展就能進入良性發展階段。在這個過程中,協會工作人員的報酬、待遇也能提高,協會發展前景更有希望,也更能吸引優秀人才加盟。
協會只有擁有自己專職的團隊(無論大小),協會才能真正的良性運轉,才能發揮協會的作用。
4、創新服務
有了業務、有了資金、有了人才,創新也是必然。通過服務內容、服務形式的創新,使服務更具競爭力,企業、會員更愿意出錢購買協會的服務。這樣資金問題就解決了。
這就是協會從新形勢法律服務需求,到公司化思維運營管理,到良性發展軌道的必然。
最后需要強調的是,前面所講的解放思想,大膽作為,不是要脫離主管部門監督,而是不要被束縛了思想、捆住了手腳;而是在主管部門的指導下,借助依法治國東風,以法治經濟服務需求為導向,通過運用公司化思維破解協會發展中的困局,更好發揮協會紐帶作用,為國家經濟建設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