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學相殘何太急——校園惡性暴力案例
2008-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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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放1】——沈陽“中學生殺死成績優秀同窗案”
時間:1996年5月 18日
地點:遼寧沈陽
1996年5月 18日,遼寧沈陽某中學的模擬考場上,發生了一起震動全國的血案。這天上午,為了迎接即將到來的高考,高三某班進行了英語模擬考試。由于教室不夠用,在教室外面的走廊上也放了兩排考桌。
上午9時許,在走廊里參加考試的男生衣磊(化名)走進教室,他走到女生解某的背后,迅速掏出早已準備好的刀子,朝解的后背猛刺兩刀。緊接著,衣磊快速返回走廊,朝男生馬龍(化名)刺了六刀,然后扔下刀逃走了。結果,馬龍因傷勢過重,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解某被刺成重傷,雖經醫院搶救脫險,但精神受了極大刺激,睡夢中常常大喊:“殺人了!”
據調查,馬龍是該校文科班中九科成績都是A的學習尖子,解某也是文科班最有希望考上重點大學的學習尖子。犯罪嫌疑人衣磊的學習成績不穩定。那么,衣磊為什么殺人?專家認為,似乎是在競爭中的失敗,加上爭風吃醋等問題,導致衣磊走上犯罪行兇之路 【專家點評】
根據生物學和社會學所做的人口密度的相關實驗可以看出,在人口密度與沖突的發生頻率之間存在著正相關的關系,也就是說由于人口密度的加強,人際之間的關系變得更為復雜,不再是單一的和單純的線性交往關系,而成為多維的互動關系。而學校恰恰是這樣一個人口密集的場所。
今天,有更加多樣化的生活課題擺在孩子們面前,要求他們恰當地做出反應,恰當地進行處理。獨生子女本身存在著社會閱歷淺薄、“以我為中心”、“惟我獨尊”、任性等不良心理品質,他們在復雜的人際關系中所做出的判斷,一旦缺乏理智,就有可能依照自己的本能沖動,做出非常情緒化的舉動,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
此外,在群體當中,人的行為判斷是根據別人的行為,或是根據別人對你的反應而做出的。這也就是一種角色扮演,群體生活就是一臺戲,需要大家之間的協調一致。
教師在學校里的角色既是演員,要當好表率,更重要的是要做好導演,帶領好一個群體。教師的職責就是教育學生,讓學生了解自己在群體中的作用,怎樣在不侵犯他人的前提下把自己的事情做好。同時,教師還要讓學生學會與其他人一起合作,這里既有合作的態度,也有合作的技巧。學生之間是存在著競爭的,這種競爭的基礎不是你死我活的強者生存的邏輯,而是在公平的、非暴力的前提下開展競爭。在這種教育中,最為基礎也是最為重要的,就是培養學生之間的情感,在一些需要互助才能成功的活動中,讓孩子們學會比交往技巧更為重要的東西,那就是對他人的關愛,在任何時候都不應當讓暴力出現在學生中間。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皮藝軍
【案例回放2】——北京“中學生被勒索致死案”
時間:2001年9月28日
地點:北京
這是一起發生在北京某大學附中的搶劫殺人案,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都只有16歲。
2001年9月28日下午3點多,北京某大學附屬中學的高一學生下課了,因為還有兩天就是“十一”長假,16歲的王洋(化名)和同學李小亮(化名)邊走邊議論假期的安排。這時,一個和他們年齡相仿的學生攔住了他們,說有事找他們。王洋和李小亮跟著來到該學校南邊的一個小花園里,發現還有三個學生在那里。其中一學生要求他們一人拿出50元錢。李小亮家境一般,平白被人要這么一筆錢,心中不滿,轉身要走。索錢的學生動手就將李小亮打倒在地,一個拿木棍的學生猛擊李小亮的頭部,李小亮當即倒在地上口吐白沫。幾個學生看見李小亮的情形不對,頓作鳥獸散。之后,李小亮在送往醫院的途中因顱內大出血死亡。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接到報案,立刻對幾名學生的身份進行了調查,案發第二天,四名犯罪嫌疑人在家中被警方抓獲。
【案例回放3】——武漢“初中生校內猝死案”
時間:2002年5月27日
地點:湖北武漢
2002年5月27日,武漢某中學初三學生張某猝死校內。據目擊者聲稱,張某當天在學校上晚自習,同班的三名同學在四樓對其毆打,從四樓追打至一樓,直至其倒地。據知情人聲稱,事情的起因是:晚自習期間,班上一名姓高的同學覺得張某的座位比他的好,便提出對換座位的要求,遭到拒絕,高某等人便動手打人,直至出了命案。
【專家點評】
捍衛自尊,是上述這些案件得以發生的共同之處。行兇的孩子只是因為對方有意無意地傷害了自己的尊嚴而大打出手,釀成慘禍。在許多場合有關自尊的沖突,是一方臆想出來的或是有意夸大的。這些孩子在護衛自己的尊嚴上過于敏感了,而在對此做出的反應方面又顯得異常過激了。他們就像一個薄殼雞蛋,喜歡滾來滾去,又不經磕碰,一碰起來,又不知輕重,總是搞得兩敗俱傷。自尊是教育中的一個切入點。人因為有自尊而成其為人,但人的自尊是建立在對別人的尊嚴尊重的前提下。如果沒有這個前提,那么,你也必然得不到別人的尊重,因為別人也會像你對待別人那樣來對待你,于是,人就不成其為人,而成為不知尊重自己的生物了,你就永遠也不會有尊嚴了。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皮藝軍
試問是什么力量讓我們的孩子原本應該純真的心靈卻住下了這樣的“惡魔”?
一是應試教育的惡果。讓家長、學校包括孩子本身都盯著那點可憐的分數,沒有分數,就沒有一切,包括尊嚴、面子前途。學習不好,就得不到父母的歡心乃至尊重,也受不到老師的重視。
二是家庭和學校沒有采取適當的措施緩解孩子的心理壓力。如果我們及早注意他們的心理變化,及時加以疏導,慘案便不會發生。
三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狹隘心理,無論在家庭還是社會上都隨處可見,孩子必然是深中其毒,導致他們把目光僅僅放在本班或是本校的那些優秀學生身上,以為沒有了他們,自己就是最優秀的,不明白外面的世界有更大的競爭。
如果要類似的慘案不再重演。以下工作可能是我們必須做的:
改變應試教育的體制;對孩子的心理問題隨時關注,并及時給予輔導,舒緩壓力;最后,家長、老師和整個社會都要以身作則,拋棄狹隘心理,形成一個良性的競爭氛圍。
只有這樣,我們才算是為孩子們盡了一點責任。
——中國政法大學 段冬梅
【案例回放4】——廣州“18歲少年殞命校園暴力案”
時間:2002年10月11~14日
地點:廣東廣州
2002年10月11日和14日,只因同學間的一些摩擦,廣州某中專學校連續發生了兩起斗毆事件,造成一姓葉的男生傷重不治身亡。
10月11日下午,該中專烹飪專業2001級的學生黎某去校外小賣部買東西,不小心踩了同專業一個師弟的腳,兩人惡語相向,對罵起來。事后,黎某越想越生氣,于當日傍晚叫上五六名同學在小賣部將師弟截住,打了他一頓之后,還要讓他跪地斟茶認錯,因班主任正好經過,只能作罷。
后來,被打的學生就糾集社會上的人準備“報仇”。10月14日中午放學時,他叫黎某出校談判,黎某知道不妙,就叫上了同班及其他同學40多人,來到了小賣部一帶,看見20來個年齡和他們差不多大的社會青年。雙方對打起來,在混戰中,學生葉某被刺成重傷,黎某的胸部也被刺傷,另外三名同學也受了輕傷。10月15日上午,受重傷的葉某(18歲)因搶救無效死亡。
【案例回放5】——陜西 “14歲少年因口角捅死同學案”
時間:2002年11月25日
地點:陜西周至縣
因瑣事起糾紛,陜西周至縣某中學發生一起校園暴力致死案。一名17歲初三男生被同學用水果刀捅進心臟,經搶救無效死亡。犯罪嫌疑人年僅14歲。
2002年11月25日晚8時許,周至縣某中學初三學生王強(化名)在下晚自習回家途中,看到好友趙某與胡某發生爭執,便過去質問胡某,雙方言語不合廝打起來。胡某幾次被打倒在地,氣惱之余失去理智,拔出隨身攜帶的水果刀刺進了王強的胸口。看到王強倒地,胡某慌了,連忙和趙某及周圍同學一起把王強送到醫院。但王強因失血過多,搶救無效死亡。
據了解,事發當日上午,胡某曾到另一個班向同學借書,坐在窗邊的趙某嫌小胡聲音大太吵,便把窗戶關上,胡某認為趙某和自己過不去,便和幾名平時要好的同學說“想收拾趙”。胡某便于當天晚自習后在校外馬路邊攔住趙某,沒想到竟釀成了慘劇。在拘留所里,胡某流下了悔恨的淚水,他反復說:“我當時真的只是想嚇唬他,沒想到……” 【案例回放6】云南“17歲少年入學三天被刺身亡案”
時間:2003年8月31日
地點:云南玉溪
2003年8月30日,云南玉溪某學校還沒有正式開學,學生們即開始軍訓。早上10點多,一名姓張的學生來報名入學,由于報到時間較晚,張某沒有參加當天的軍訓。晚上,學校組織學生看電影,張某認為前面的學生小可(化名)擋住了他的視線,雙方發生爭執。電影結束后,回到宿舍,雙方繼續為此爭吵,直至發展到動刀傷人,小可在爭斗中被刺成重傷。雖經醫院全力搶救,9月4日,小可卻永遠地閉上了眼睛。
【案例回放7】 沈陽“優秀生不堪校園暴力失手殺人案”
時間:2004年4月
地點:遼寧沈陽
遼寧沈陽某中學初三學生小龍(化名)是個老實本分的孩子,學習成績一向不錯,卻在2004年4月,在被同校學生幾次攔截、毆打后,失手殺死了其中一名男生。出事時距離中考只有兩個月,之前小龍給自己定下的目標是考進沈陽某重點中學,然而,命案發生后,小龍的夢想離他遠去。
事情的起因很簡單:在學校組織的春游中,小龍在上車時擠著了外班一同學,對方記仇,找了一些校外學生幾次攔截、毆打他。不堪欺侮的小龍,將班級的裁紙刀帶在身上,在又一次被攔截時,小龍用裁紙刀刺向攔他的學生,結果正好傷到心臟上,導致那個學生死亡。據小龍自己說,被同學欺負的事情,他一直沒有告訴任何人。他認為自己已經16歲了,這樣的事不想和父母說,也沒有想過告訴老師,因為覺得老師知道了也解決不了問題,可能反而會遭到更狠的報復。
【聲音 觀點】
校園暴力長期以來存在于校園周邊,雖然越來越受到各方面重視,但仍沒有什么更好的遏制辦法,很多孩子長期以來生活在校園暴力的陰影下,長期壓抑的憤怒得不到釋放,就很可能做出過激行為,采取不恰當方式進行自我保護,釀成悲劇。
——老師聲音
如果挨了欺負,根本不愿意告訴老師。老師最多說教一下欺負自己的學生,可是那樣的同學對于說教早已不害怕了,老師的話不僅很難起作用,反而可能使自己因為“告狀”而遭到更嚴厲的報復。而找警察也沒有用,因為傷害不嚴重或者對方不滿14周歲都很難處理,過后同樣會遭到報復。
——學生聲音
【案例回放8】 廣州“大學生為償還賭球債綁架殺人案”
時間:2004年4月20日
地點:廣東廣州
2004年4月20日中午,住在廣州某大學學生公寓的學生潘志明(化名)被人發現死于813房C室中。報警13個小時后,犯罪嫌疑人牛興杰(化名)落網,兩天后,另兩名犯罪嫌疑人林子斌、陳偉松(均為化名)也相繼被抓獲。讓人驚訝的是,牛興杰居然也是該校學生,住在同一公寓913室,平時與潘志明的關系還不錯,而林、陳二人則是牛的初中同學。
據了解,牛興杰是該校大一學生,平時嗜好賭博,從上大學開始就賭外圍足球比賽。因賭博是非法的,牛都是通過電話向陳偉松下注。但牛興杰的運氣不佳,總是輸多贏少,到2004年初時,牛興杰竟欠下陳偉松13萬元。
為了還錢,牛興杰和陳偉松串通一氣,準備將潘志明綁架后勒索其家人30萬元。為了方便作案,牛興杰與陳偉松商量后,又找來了初中同學林子斌,三人一拍即合,商量作案步驟。2004年4月20日,他們先在酒中給潘志明下了迷藥,在送潘回宿舍之后,用磚頭拍潘,意圖拍暈后將其捆綁,但沒想潘志明挨了一磚頭后蘇醒過來,三人見狀又驚又怕,殺死了潘。在潘志明死亡后,三人當晚還密謀向潘家人勒索30萬元,卻沒想到被人發現了血案,沒能實現勒索計劃。
【聲音 觀點】
從案件本身看,賭球是被告犯罪的誘因。這誘因產生了一鏈條:賭球—需要錢—借錢—綁架—勒索—殺人。換言之,賭球并不能成為案件判決的主要依據,但被告由于賭球而產生的所作所為則已構成了犯罪。
對賭博的處罰,最簡單的就是按照《社會治安管理條例》處罰規定去執行。但現在賭博現象尤其是玩“六合彩”、賭球等情況越來越嚴重,由此引發的社會問題也日趨嚴重,已經明顯地影響到了社會治安,甚至是危害到了社會穩定。如果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對賭球的處罰不會很重?紤]到賭球現象日趨嚴重,現在有關立法部門已經開始加緊修改相關處罰條例?梢钥隙ǖ氖牵痪玫膶韺球的處罰甚至判罰,肯定會比現在加大數倍。
——律師聲音
【案例回放9】湖南“兩學生因口角一死一傷案”
時間:2004年5月23日
地點:湖南湘潭
湖南省湘潭市某技校兩名在校學生因一句閑話而發生口角,結果釀成一死一傷的慘劇。
死者羅某,男,17歲,湘潭縣人;傷者李某,男,16歲。2004年5月22日晚12時許,李某和其他幾名同學在宿舍走廊玩牌,羅某正好從走廊里經過,因故發生口角,被在場的學生勸住。羅某回到寢室后越想越不是滋味,于23日凌晨2時許,來到李某的寢室問他:“你剛才說要搞死我,為什么?”隨后抓住李某往床沿上撞了幾下。李某順手從枕頭下摸出一把小刀,朝羅某的身上捅去,一共捅了十幾刀,其中一刀捅到羅某的心臟,羅某當場死亡,李某也在兩人扭打的過程中受傷。
【聲音 觀點】
不少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只有一句話:“好好學習。”學校教師對學生好與不好的判斷標準,最根本的一條就是考分的高低。一位中學校長認為,學校在學生的德育方面存在著不少盲區。比如,小學的思想品德課,中學的德育課,被認為是副課,往往流于形式。國家正在推行素質教育,不少學校往往只是增加音樂、美術、體育課時,簡單地認為這就是提高了素質。殊不知,心理素質教育才是關鍵。
校園暴力的危害很可能使孩子的心靈邊緣化。每一個孩子的內心深處都在建立一種秩序感,這種秩序感將決定他們對價值取向的判斷和對世界觀的選擇。如果他們認為積極向上是一種良好的秩序,那么他們就會主動地去追求這種生活方式;但如果他們認為“以暴制暴”的江湖手段是一種秩序,那么他們就會很狂熱地崇尚暴力。
孩子具有高度的可塑性,他們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幾乎都可以在成人世界里找到相應的輻射源。所以我們不能簡單地去指責孩子。學校、老師、家長以及所有可能對孩子產生影響力的人和事,都負有一定的責任。
——教育專家觀點 【案例回放10】——江蘇“高中男生不堪欺侮刺傷同學案”
時間:2004年5月28日
地點:江蘇泗洪縣
2004年5月28日上午,江蘇泗洪縣某中學高二男生陳東(化名)因不堪同學欺侮,在校園內用匕首刺傷多名學生,其中一學生被刺中心臟死亡。
在案件發生前的一段時間,男生劉恒與張超(均為化名)賭錢,輸了幾百元。5月27日,劉恒找來十多個同學,在學校操場上找到張超讓他還錢。當時,陳東正好與張超在一起,見張超因還不起錢被十多個同學打,便上前拉架,不料也被打了一頓。
5月28日上午課間操期間,另兩個男生李軍和王彬(均為化名)找張超和陳東,想和他們談談,被陳東拒絕。李軍隨即伸手抓住陳東的頭發,用力把他拉出去。陳東一氣之下,抽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向李軍刺去,將其左臂刺傷。李軍捂著傷口逃出教室,陳東又刺傷了還在教室里的王彬。隨后,陳東又拿著匕首沖出教室,在校園內尋找曾經打過他的那幫學生,見一個刺一個,先后將四名學生刺傷。后來,學校保安趕到,與幾個同學合力將陳東制服,警察將其帶走。
【聲音 觀點】
一個平時忠厚老實的孩子突然暴虐地持刀沖向朝夕相處的同學,并刺傷數人,令人震驚。聯系起一些發生在校園里的暴力事件,包括前段時間引起轟動的云南大學“馬加爵事件”,這些是否該引起社會的關注和反思呢?
這么多年來,我們的教育總是把重點放在文化素質教育上,很少重視心理素質教育。也很少有人意識到,只有身心都健康的人,才能算真正的健康。因此,加強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學生思想修養水平,樹立科學的世界觀是素質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需要與文化素質教育同步實施的過程。它對學生高尚品質、人格和情操的形成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同時也會影響智力發展。也只有如此,才能避免此類悲劇的再次發生。
——教育專家觀點
【專家點評】
上述案例中,首先是校方嚴重失職,應予處分。該校一直有學生聚賭,輸贏數百元而校方未有管理、教育,到后來因索賭債而聚眾斗毆于校內,校方仍置若罔聞,后陳東在學校無辜被襲,內向的他一時性起,拔出隨身匕首刺傷多人,遂成血案。而學生在校竟能違法隨身攜帶匕首,還長達20厘米,校方師長,管理人員哪里去了?案發后才來了學校保衛處的保安,此校還有保衛處?平時學生斗毆,賭博,攜帶違規刀器,這些都是違犯《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但校園內外成為法外之域,犯罪當然會滋生,F在一有校園犯罪,大家就會去研究作案人的動機,并大聲疾呼要加強心理素質的教育,反對以升學率為教育的惟一取向。這些都是必要的。但對相當一部分學校來說,首先是要整頓校內外治安環境,才能保護未成年學生。
現代犯罪學在研究犯罪成因的時候有兩個主要派別,一是緊張論,認為由于社會的、個體的以及生理-心理的種種原因導致內心沖突,以致必須用犯罪行為來消除內心緊張和壓力。學者R.Merton 和R.Agnew 等人都是這一派的代表。另一派以Hirch 為代表,不考慮內心沖突,而著重外部控制條件包括社會的、思想的、文化的、家庭的、行政的、司法的、經濟的控制等。以上兩方面實際上是相互綜合,不可或缺的,在現實社會中,犯罪產生之原因,有些情況下,內心沖突是主要的,有些情況下,控制條件弱化或失控是主要的,上述案例中,失控應是主要的。
——中國青少年犯罪學研究會學術顧問、教授 戴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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