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勞動合同法》規定下,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應注意的事項
2008-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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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新勞動合同注意事項 時下,《勞動合同法》即將生效,國內各用人單位都忙于草擬制定新的勞動合同,在此,本人提醒各用人單位,在制定勞動合同的時候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一定要明確“試用期限”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除非法定的不能約定試用期的以外,企業應當盡量約定試用期,目的是為下一步簽訂勞動合同作好充分的準備,如果沒有約定試用期,一是會失去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考察機會,即使后來發現問題也很難單方解除合同,二是會增加企業成本,因為不能發試用期工資,還要繳納社會保險金。另外試用期要明確,不能超過法定時間,否則會導致合同無效,企業賠償。
二、一定要約定招錄條件,且越詳細越好
由于新的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滿無正當理由,必須簽訂勞動合同,因此留給企業的權利空間只有招錄條件了,約定好的話,至少將來能有個正當理由和相不中的勞動者不簽訂合同,以保證招工質量。建議在條件中要約定勞動者的詳細真實信息,比如父母情況,個人情況,個人工作經歷等等,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應聘前是否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應聘前是否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是否有吸毒等劣跡;應聘前曾是否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這樣,在將來一旦發現問題,完全可以以個人資料不真實為理由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報酬中應約定分配原則和預留企業調整工資的權利空間
應當約定按勞分配原則和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勞動者的考核情況以及勞動者的工作業績、工作年限、獎懲紀錄、崗位變化等,調整勞動者的工資水平,以便獎優罰劣。但不能低于國家最低工資標準。
四、一定要約定企業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情形,為企業留下一手用人權。
比如可以約定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企業利益造成價值XXXX
元以上損害的(損害價值以甲方的核實為準)。 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企業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損失達XXX元以上的,或者經企業提出,拒不改正的;不服從企業的管理、工作安排或者拖延工作時間,除企業認為乙方有正當理由外,視為乙方辭職,乙方應辦理離職手續。乙方被錄用后,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至使企業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等等。
五、要約定保密條款,以防止可能發生的商業秘密外泄造成的損失和限制競爭,保住企業競爭優勢。
信息社會,信息就是財富,因而企業要學會保守商業秘密,比如可在合同中約定本合同甲方的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另外甲方的發明專利、非專利技術、實用技術及其他不為外界所知悉的能給甲方帶來經濟效益的技術和信息,均為甲方的商業秘密。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發布、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秘密的甲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秘密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秘密信息。
六,要約定好違約責任賠償責任
雖然新勞動合同法規定一般的情況是不能約定違約金的,但對培訓服務期限和保密條款是允許約定違約金的,要充分利用該條款。
比如可以約定如果違反保密條款的,除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外,還應承擔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其年收入xxx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勞動合同。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違反培訓服務期的,承擔xxxx元的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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