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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價
2008-9-20


 


  土地估價又稱地價評估,是不動產估價的組成部分,指根據土地的自然、經濟屬性和收益狀況,對土地在某一時間使用權價格進行綜合評定的活動。按照目前我國土地市場的現狀和政府對土地市場的監督管理情況,有以下幾種類型:
  1基準地價評估。按城鎮土地級別或均質地域分別評估出級別或均質地域商業、工業、住宅等土地利用類型及土地使用權在某一時期的單位面積平均價格。
  2宗地定價評估。由政府組織或委托具有評估資格的地產評估機構定期或根據需要,對城鎮內某一宗地在當地市場供求狀況和一般經營管理水平下的土地使用權,在一定期日內的價格所進行的評估活動。
  3出讓底價評估。政府對擬出讓的土地期望底價的評估,是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重要前提。
  4地產交易評估。參與地產交易雙方為了確保交易的公平合理,而委托具有地產評估資格的機構,評估出其交易地產在一定權利狀態下交易期日的參考價格。
  5清產核資中的土地估價。它是各企業及實行企業管理的事業單位對所使用的原有土地全面清查后,依照國家統一規定的土地估價標準,由本單位自行或委托具有地產評估資格的機構對所使用的土地評出的基準地價。
  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不能進行買賣、轉讓,因而土地估價的對象只能是土地使用權。
  
相關依據
土地估價機構管理暫行規定[19930213]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估價機構的管理,保證土地估價成果的科學性、公正性、權威性,促進土地市場的健康發展,根據當前土地估價工作的需要及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