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崗位難求的七大原因
200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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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律師工作中,我們經常被問到,律師為什么不愿招律師助理,即便招了也不用,經常是讓他們打雜的問題,以下就自己的所見所聞所想作以簡述,希望對一些學生在規劃自己的職業道路上有所幫助。律師崗位難求,究其源頭,大致有以下七點原因:
一、供求關系不平衡。近年來,“一窩上”的教育風氣,教育產業化,造成什么學校都能或都愿辦法學院,抑或設置法學專業,而師資力量、教學設施等卻未能跟上,導致一些法學畢業生“金玉其外,敗絮其內”,根本不具有合格法學畢業生應有的專業能力。另外,“一窩上”的教育風氣,還帶來昔日的冷門變熱門,昔日的熱門變冷門的狀況,一些專業,昨日的門庭若市,卻變成了今日的門可羅雀,據有關媒體報道,廣州中醫藥大學,今年高考卻遭遇未能招滿學生的尷尬。再加上中國經濟立體發展不平衡,對于中西部地區,對于律師所面臨的艱難的生存空間,也就造成了律師人才的極度匱乏,但在廣州等城市卻又似乎出現了律師數量過剩的情況。這種“孔雀東南風”的現象嚴重,必然造成發達的沿海地區的法學畢業生供大于求,入行道路布滿荊棘。
二、律師行業的功利色彩濃重。不少律師一切向錢看,把90%的精力用在找案源、拉關系上,只把5%精力用于辦案,剩下的5%用于生活。所以,他們在招助理時,首先考慮的是助手能不能幫他帶來案源,能不能幫他帶來利益。而這對于剛出道、無經驗、無案源的畢業生來說,在應聘律師助理時“吃閉門羹” 并不出奇。
三、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存有缺陷。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報考要求本科以上學歷證書,為方便應屆畢業生,在七月份報考,九月份考試,但這個考試時間,造成法學畢業生需要邊工作邊考牌,影響工作在所難免。而且即便考了牌,也無法證明你就是個法律人才,同時經濟壓力等問題又撲面而來,被拒律師助理之門外也在意料之中。事實上,如果將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提前至與畢業同步,應屆生憑學校推薦信報考,如果通過了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但沒有取得學歷的話,可不給予法律職業資格,問題便能迎刃而解了。
四、求職者本身問題。我們不是生活在一個英雄主義的時代,而是生活在一個太平盛世,可謂“生在甜水里、長在紅旗下”的一代。盛世不以英雄主義作為生存之本,“權、錢、色”盛行,有了一樣就有了生存的本錢,在這樣浮躁、功利的大背景下,面對金錢的誘惑,很多人坐不住了,亂來了。 律師助理往往因為能力、經驗缺乏,不僅無法把案件處理得活色生香,就連基本的規范操作都不能掌握。但為了早日脫離“苦海”,他們就更無心于提高業務能力,只想早日獨立執業。更有一些新執業律師,迫于生計,常常鋌而走險。私底下利用律師之名牟取不當利益甚至打擊律師,抬高自己,這種背經叛道的行徑頻頻發生。“教出徒弟,餓死自己”的陰霾,讓不少律師招助手的念頭一閃而過。
五、打雜與扶持的矛盾。很多律師助理因本身能力局限,而律師又沒有花大精力培養,久而久之,只能斟茶遞水、充當司機、送發文件之類,毫無創造力,最終不能擔任律師的“左右手”而被棄之門外。還有一種情況是,有些律師因顧慮自己精心培養的徒弟,他日變成自己的對手,跟自己掙飯吃,而不愿招助手,即便招了,也不愿培養,讓其“放空”。
六、律師的案源影響。在這個一切以經濟為中心、競爭日趨激烈的環境中,一名律師若要求得生存,方法有多種,有靠業務水平而生的,有靠關系為生的,也有靠“勾兌”為生的。可想而知,靠關系、靠“勾兌”為生的律師,必然有見不得光的地方,自然不愿第三者知道,不給助手介入。
七、律師不重視法律操作,重案源輕法律基礎的影響。律師行業律師之間的水平參差不齊,行業執業環境差,缺乏完善的行業規范,不正當競爭和惡性競爭泛濫,當打官司變成“打關系”時,“關系”的重要性就遠遠聲于業務素質的提高。這不僅導致律師辦案水平倒退,也造成律師助理崗位難求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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