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臺《海洋污染事故執法應急預案》
200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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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海監廣東省總隊廣州支隊日前已出臺《海洋污染事故執法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
根據突發污染事故嚴重性和緊急程度,《預案》將海洋污染事故劃分為重大海洋污染事故、較大海洋污染事故和一般海洋污染事故三個級別,并根據級別確立了分級響應機制。
《預案》按照統一指揮、重點突出、責任明確、各司其職的原則,對海洋污染事故的事故報告、事故評級及現場處理工作進行了詳細的規定,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
據介紹,隨著廣州市海洋經濟的興起,各類海洋開發活動日趨活躍,海洋環境保護形勢越來越嚴峻。從目前海洋監察執法來看,雖然還沒有出現嚴重海洋污染事故,但廣州海洋環境保護仍面臨較大壓力。
《預案》的頒布實施將有助于建立分工明確、責任到位、統一管理的海洋污染執法應急機制,提高突發性海洋污染事故的防范和處理能力,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減少和消除海洋污染事故帶來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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