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居民赴臺旅游細則出臺
2008-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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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臺旅游細則浮出水面。其中強調,組團社應當與接待社約定,不得安排有損兩岸關系的旅游活動。
6月21日,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對《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注意事項》、《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領隊人員管理辦法》以及《〈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團名單表〉管理辦法》進行公布。
有損兩岸關系活動不得參加
在《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注意事項》中,要求組團社應當與大陸赴臺旅游者訂立旅游合同。合同應包括旅游起止時間、行程路線、價格、食宿標準、交通工具、旅行保險及違約責任等內容。組團社應當遵守合同約定,不得擅自改變行程、減少旅游項目,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游者參加非合同約定的付費項目。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應當持《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旅游簽注,參團旅游,整團往返。
注意事項強調,組團社應當與接待社約定,按照合同安排完成旅游行程。不得安排涉及賭博、色情、毒品等內容和有損兩岸關系的旅游活動。組團社不得以“赴臺旅游”名義組織大陸居民赴臺從事經濟、文化、衛生、科技、教育、宗教、學術等領域的兩岸交流活動及國際性活動。
旅游者數量不得隨意變更
海峽兩岸旅游交流協會根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配額總量,印制相應數量的《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團名單表》,經審驗后的“名單表”,不得隨意變更和增添人員。
根據《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旅游領隊人員管理辦法》規定,組團社的領隊人員須取得由海旅會頒發的“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領隊證”后方可上崗。
赴臺游價格大致萬元內
記者從國旅總社、中國康輝旅行、港中旅等允許經營赴臺游業務的多家旅行社了解到,赴臺旅游的價格大多在萬元之內。港中旅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旅行社為了給游客提供更多的選擇余地,設計了6條時間在4天到9天的臺灣游線路,價格在6880元到9780元不等。目前赴臺游的主要景點為日月潭、蔣公陵寢、臺北故宮、臺南媽祖廟、鄭成功祠、外婆的澎湖灣等。
邊檢總站提示持“L”簽注
北京邊檢總站提示,大陸居民赴臺游須持“L”簽注,其他證件不得作為赴臺旅游證件使用。與以往大陸居民前往臺灣的最大不同在于,大陸居民赴臺旅游須持有效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旅游簽注(簽注字頭為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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