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英語》著作權案 作者遺孀一審敗訴
2007-12-26 |
||
北京晚報 12月24日上午,《新概念英語》作者的遺孀朱莉亞·班納·亞歷山大告新東方侵犯著作權一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新東方并未侵犯著作權,朱莉亞索賠100萬元的訴訟請求被駁回。 去年10月,朱莉亞發現新東方正在面向社會大量銷售一種名為“新概念互動版”和“新概念課堂版”的網絡學習課件,并通過互聯網向已購買了學習課件的用戶,提供網絡在線學習《新概念英語》作品內容的服務。經過核實,朱莉亞發現新東方的學習課件,均是在未經授權許可并支付費用的情況下,非法使用《新概念英語》的內容制作的侵權產品,已經侵害了她享有的著作權。 新東方表示,《新概念英語》是一種教材,充其量是對一些單詞、詞匯、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文章的匯編。法院認為,因《新概念英語》本身是用于英語學習的一套教材,所以新東方有權利選擇其作為教學對象,開設課堂、招收學員進行講授,這并不影響著作權人的利益。新東方在網絡上的在線教學雖然與傳統課堂教學有所不同,但仍然是正常的教學行為,其性質并不改變。如果像朱莉亞所主張的,新東方用《新概念英語》教學需獲得其許可,無疑使朱莉亞獲得了可以控制哪些主體有資格開設該課程的權力,這與著作權法保護的目的并不相符合。一中院據此駁回了朱莉亞的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