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紀合同
2008-5-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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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紀合同
委托方 合同編號 行紀方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行紀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就代辦 事項,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代辦事項(具體約定是寄售、代購、代銷貨物,還是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代辦事項的具體要求:(凡屬寄售和代購代銷貨物,應明確具體貨物品名、規格、型號、質量、數量,以及最低銷價或最高購價和時間要求。) 第三條 貨物保管責任及費用承擔 第四條 酬金的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第六條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委托方 行紀方 單位(人)名稱(章) 單位(人)名稱(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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