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V的商標之變 中國商人從“傍名牌”到“走出去”
2007-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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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商報 擁有與國際奢侈品牌LV相近的2個商標權和5個專利權,讓中國商人王軍底氣十足。日前,王軍向LV發出“圣誕通牒”,如果得不到LV在武漢的代理權,便將以中文“路易威登”商標進行批量生產。一位熟悉內情的人士透露,以王軍的財力和人脈,一個星期之內就能保證新品牌在全國一線城市鋪滿。 一向以品牌和專利保護自居的國際頂級奢侈品商,卻在中國遭遇到一次針鋒相對的品牌爭奪戰。 中國版“LV”生產倒計時 近日以來,武漢商人王軍和他的代理律師陳文峰一直在研究,該如何最大化地利用手中的王牌。 王牌——指的就是王軍在2002年向中國有關部門申請注冊的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標,以及“LV”手袋、吊牌、面料、飾物、服飾口袋的外觀圖形專利權。當時,他只是武漢漢正街的私營服裝老板。 “可以向你透露一點,我們早就有了投資建廠的計劃,并且工人、廠房都已經準備好了。”昨日,王軍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透露,一些提早得知王軍擁有相似于LV品牌2個注冊商標和5個專利權的國內經銷商和投資方,在4年前就開始與王軍接觸。 這讓王軍在與LV的談判過程中底氣十足。甚至,王軍向LV放下“圣誕通牒”——在2007年圣誕之前,如果雙方不在武漢地區的代理權上進行實質性磋商,王軍將自行建廠生產“LV”手袋等產品,中國“路易威登”的售價只有LV產品的1/3。 據悉,2004年LV向中國知識產權總局提出,王軍的專利圖案要素絕大部分均為LV的世界馳名標志,而LV在中國早已進行商標注冊,王軍的專利與其已取得的在先商標權相沖突,請求宣布撤銷該專利。隨后國家知識產權總局成立關于此專利的復審委員合議組(以下簡稱“復審委”)。2006年底,復審委最后裁定法國LV法律依據不足,維持王軍專利權有效。 2007年4月,法國LV馬利蒂公司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告上北京市一中院,請求法院撤銷復審委的相關決定,王軍將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而7個月過去了仍無結果。 “現在是有幾套方案,但還不能決定下一步怎么操作。也許等北京市一中院的判決下來后,我們才會有具體的打算。”昨日,代理本案的陳文峰告訴記者,據他了解近日判決結果將公布。 LV的疏忽價值1.2億元 昨日,記者一直試圖與LV中國總部聯系,但始終沒有得到回應。 據王軍方面介紹,在這幾年他們與LV集團接觸的過程中,對方也沒采取主動聯系的方式。也許正是因為外資企業在對待中國企業時頗為“傲慢”的態度,讓王軍認為,“現在這個結果已經不是由我們決定了”。 談起注冊LV商標的初衷,王軍回憶說,“起初并不是為了生產,而是發現了這個漏洞,想客觀地賺一筆,但人家采取保護的時候可以還回去”。 2002年王軍發現LV在中國僅申請服裝、皮具、珠寶和貴重金屬類的商標權;同時,LV在中國的產品專利上完全空白。他趕緊注冊了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標,以及“LV”手袋、吊牌、面料、飾物、服飾口袋的外觀圖形專利。 但是,隨著中國企業在海外遭受惡意搶注事件越來越多,王軍認為“外國企業把中國企業估量太低了”。11月6日,在王軍發給LV的和談方案中表示,愿意以1元的價格向LV轉讓其手中擁有的一系列知識產權,但前提是LV須授予其在武漢地區的獨家經營代理權,但LV方面的回應并不積極。這讓王軍不得不做出另外的選擇,若LV不能授權代理,想買回專利權亦非沒有可能, 1.2億元人民幣就成交。他表示這是根據他對LV在全球范圍內的銷售業績計算和綜合自己在最近5年中因為這個官司耗費的成本所開出的價碼,并強調,這是“目前價位”,如果拖延價格還會提高。 對此,陳文峰告訴記者,1.2億元對于LV來說只算九牛一毛。另外,據一位了解內情的人士透露,王軍所申請的外觀專利權具有10年的使用時效性,如果專利的時效性過了,全國人民都可以免費使用LV的圖標。“這對于LV來說,也將成為損失的一部分。” 中國商人的底氣 “投資肯定是有風險的,但我們盡量避免經濟上的損失。”對于正從事普通服裝貿易的王軍來說,面對面與國際頂級奢侈品牌交鋒,心里難免自我評估一番。 據悉,如果LV勝訴的話,王軍所需要支付的賠償比例將參照王軍自行生產的規模和銷售量。 陳文峰也直接告訴記者,北京一中院判決結果下來后,無論哪方勝訴,對方都將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但一中院的判決結果會對王軍的行動方案有直接影響。“因為人家是國際知名品牌,不像我們只有一個團隊,相比之下LV集團更加龐大和復雜。” 實際上,中國商人與LV集團的爭端已經引發不小規模的討論。讓王軍關注最多的是來自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經濟法副教授、法學博士黃勇的分析。黃勇說,王軍的相關注冊是由國家知識產權局批準的,這就是一種合法的行政行為,在該行政行為沒有被撤銷前,王軍的相關注冊就是合法的,他就能在中國生產他的“路易威登”。除非法方告國家知識產權局方面的官司能勝訴,勝訴后,王軍才應該停止生產該注冊產品。 黃勇還說,如果法院判決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敗訴,這也不一定是王軍的責任,只要他是嚴格按照程序,并且提交的申請材料也無虛假,形式要件上是滿足國家審批要求的,也是經過正常的審核后批下來的,就是合法的,他的個人申請就應該受到法律保護。合法行為未被撤銷之前可以生產,一旦官司打輸了,過錯不在申請人王軍本人的話,他的損失還可以向審批的行政主管單位申請行政賠償,并且這種賠償與實際上的損失要大體相當。 “可以透露的是,我們現在不是只有一個專利,而是2個商標權和5個專利權,即使輸了其中一個,我們還可以將其他優勢組合使用,營銷模式會很豐富。這樣一來,如果LV對我們侵權,我們同樣可以要求對方支付賠償。”王軍說。 “傍名牌”與“走出去” 大地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永宜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王軍所注冊的英文“LOUYIVEITEN”和中文“路易威登”商標,實際上是在利用別人的知名度,有“傍名牌”的嫌疑。 專門進行知識產權代理和商標注同冊的君德天弛公司負責人熊先生認為,如果法國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能夠證明LOUIS VUITTON是在世界上和中國都享有盛名的知名品牌的話,那么,法國路易·威登馬利蒂公司最終打贏這場官司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實際上,與國際品牌發生關系并不能建立美譽度,這一點希望中國企業能夠了解。”中國人民大學商學院營銷系教授陳冠認為,如果王軍投資設廠的計劃實施,那么能否保證自己的品牌與LV可以比擬?“如果從產品質量和服務上LV更勝一籌的話,無形中王軍便給LV做了正面廣告。” 同時,陳冠分析,雖然中國企業在中國法律允許的情況下采取任何措施都不能說不對,但如果每個外國企業進入中國時都會遭遇類似“搭順風車”的企業,這有可能將被認為中國市場是與國際不接軌的。“從長遠來看,這并不是一件好事。” 國內的一些知名品牌在國外出現了被侵權的現象,對此,張永宜說,隨著國家經濟的發展,對外貿易的活躍,一大批國內知名品牌開始走出國門,被世界所知道。但是也出現了一些商標權利和知識產權被搶注和冒用的現象。“其實我們的意識還沒有真正的改變過來,缺少國際品牌意識和競爭意識,并且對國外的一些政策不是很了解。所以才導致出現被動的情況。”至于商標國外注冊,“我們可以采取逐一國家注冊的方式,也可以去馬德里協約組織進行注冊,以維護我們在國外的權利”。熊先生說。 北京市浙江企業商會副會長陳俊也認為,當前,中國商人去海外國家和地區,比如美國、俄羅斯和非洲等,首先都會研究當地的法律,以不能違反當地國家的法律為創辦企業的原則。“反過來說,外國人在中國投資,也要研究中國法律,研究中國的民風民情民貌,否則生意受到干擾難以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