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1日起公積金繳存比例調整為12%
2008-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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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繳存額上限調整為2392元 新規7月1日起施行
從今年7月1日起,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將統一調整為1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調整為2392元。按照新標準,普通雙職工一年可以多存6400元左右的公積金,可謂一筆不小的收入。
昨天,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正式下發《關于2008住房公積金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有關問題的通知》。經北京市政府批準,自2008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統一調整為12%;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上限調整為2392元;原則上不允許突破繳存上限。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新聞發言人李持纓表示,此前北京市公積金繳存比例根據單位效益不同,一直按照基準比例和特殊比例結合的方式繳存,各單位繳存比例從8%到12%都有。此次調整為統一比例12%,符合公平原則,也是為了督促單位按高標準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長年累月下來,將提高職工住房支付能力。同時,通過嚴格限定繳存額上限,更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職工家庭解決職工基本住房問題的能力。
幫您算賬 雙職工每年多存6000多元
據測算,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后,普通雙職工一年可以多存6400元左右的公積金,可謂一筆不小的收入。以“兩限房”每平方米6000元,收入按2007年北京職工平均月工資3322元計算。如果單位為雙職工每月繳納公積金比例為12%,一年可累計繳存公積金19000多元;而按照8%的比例繳存公積金,一年可累計繳存12000多元。也就是說,按照新標準,普通職工一年可以多存6400元左右的公積金。此外,如果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20%,貸款43萬元,年限20年,繳存比例由8%提高到12%后,雙職工家庭每月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占月均還款額的比例可以由37%提高到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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