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農民工可優先申請法律援助
2008-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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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河南省政法系統舉行承諾辦實事新聞發布會,省公、檢、法、司四部門的領導分別公布了本系統2008年向社會承諾辦理的實事。其中公安和檢察系統都結合自身情況,分別提出了開展網上舉報、申訴和案件查詢服務與在互聯網上接受群眾的報警和求助的承諾,充分利用互聯網這一新興事物為群眾辦實事。
河南省公安系統承諾公安機關在全省較大的網站設置“報警崗亭”,在論壇、聊天室設置“虛擬警察”,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受群眾的報警和求助。省檢察機關承諾進一步暢通控告申訴渠道,開展網上舉報、申訴和案件查詢服務。省高級人民法院承諾人民法院對符合起訴條件的一審案件,應當在七日內決定立案。對當事人起訴的符合立案條件的簡單民事案件當日立案。積極推行基層法院和人民法院立案“雙軌制”,當事人可以到基層法院立案,也可以到人民法院立案。認真做好申請再審案件的審查工作,對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案件,凡符合修改后的《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應當依法予以立案。省司法廳承諾對農民工因工傷賠償、追索勞動報酬、人身損害賠償申請法律援助的,開通綠色通道,優先辦理,不再審查是否符合經濟困難條件。對老年人、未成年人就人身損害賠償、贍養撫養、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遺棄等事項申請法律援助的,簡化程序,優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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