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務民間借貸追討技巧
2014-8-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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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債務民間借貸追討技巧
要追債,首先要了解怎樣逃債。職業無貴賤,逃債有高低。現代著名的企業家,很多都是逃債的專家。有的逃得高明,逃得專業,就算是賴掉大部分債款,人家可能還要感恩戴德,感謝你還了錢,珠海巨人集團就是這類的典型,這也是逃債的最高境界;另有一類是屬于“貍貓換太子”型的,對于你送的貨,讓企業員工去簽收,過一段時間把那人解雇了,你找上門去,他翻臉不認人,說根本沒收到貨,你對他也無可奈何;還有一類這樣的人,天天喊窮,追得急了就給你一點,總是這樣不死不活的跟你拖下去;還有一類是逃債中最無賴的,要錢沒有,要命一條,實在不行,溜之大吉。
了解逃債者的逃債方式,只是追債的第一步。用法律武器追債,是企業不得已的選擇,最好能夠防患于未然。盡可能做好防范工作,是企業追債的最高目標。企業在發生業務聯系時,了解對方企業的資信,這是業務開展的基礎。了解對方企業資信,要先調查對方企業的工商登記資料。這是了解對方企業資信的必備工作。在查工商登記資料時,有些工商局不僅提供簡單的注冊資料,有時還會提供該企業詳細的年審及企業變更資料,這些資料是了解企業資信的重要渠道,只有結合這些資料對企業進行實地考察,全面了解,才能真正了解企業的資信。
防范逃債,查工商登記資料是基礎,實地考察則是關鍵。實地考察對于生產型企業是一種特別有效的辦法,但有些地方官商勾結非常嚴重,通常的風險防范方法根本不起作用。本人曾代理過這樣的案例,一外商與某地政府合作開設一大型設備生產廠,利用當地政府合作批出的地塊建廠房,工程款是施工隊墊資的。建好后用廠房融資租用設備,向我當事人招攬業務,向其供貨,像這樣的小供應商就有100多家,付款方式都是月結后60天付款。在供應了幾十萬元的貨后,對方只支付了幾萬元,后面根本就不付款。起訴后,法院判決該設備生產廠支付欠款,對方卻已無財產可以執行。設備和廠房均被抵押,施工隊和供應商天天找他們要錢,當地政府要我們找外商,而外商早已拍拍屁股跑掉了。當我們要求法院判對方破產清算時,法院卻遲遲不予立案。我們知道法院受到了當地政府的壓力。面對這樣官商勾結的逃債,通常的防范措施無濟于事。所以,當企業了解到對方有政府背景時,應更加具體地了解政府在其中的作用,要小心從事。
調查完企業資信,正式開展業務,下一步就是怎樣簽訂合同了。有一些企業不重視合同,認為出事找人解決就可以了,這種想法是錯誤的。我國法制建設不完善,確實存在著有時“找人”比合同管用的現象,但“找人”也要付出成本,如果在合同簽訂之初就做出對企業有利的約定,可能比“找人”的成本更低,而且更起作用。
現代社會經濟糾紛在所難免。對于客戶欠債,必須態度堅決地采取法律行動解決,不要因為數額少,對方口頭承諾而一拖再拖,中了對方的“緩兵之計”,等對方轉移資產,再采取法律行動已是無濟于事。我們多次受理貨款糾紛案件,很多追不回貨款的案件都是由于當事人“姑息養奸”造成的。到法院起訴前,向對方發律師函,給對方法律的震懾,達到不戰而屈人之兵,也是可以考慮的方法。
到法院起訴,訴訟費由敗訴一方承擔,但原告要先墊付。法院判決勝訴后,有時由于欠債人沒有可執行財產,經常發生贏了官司輸了錢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申請法院快速查封、凍結欠債人的資產,就成為能否順利追回債款的關鍵。訴訟的第一步,就是要提請法院查封或凍結對方資產。去年我們曾代理一銀行擔保合同糾紛,債務人是香港人,向銀行貸款購房,后由于香港金融危機樓價大跌,債務人的房產被銀行收回后還欠銀行200多萬元,我們代表銀行起訴債務人及擔保人,一立案就申請查封了擔保人的房產及公司股份,擔保人在幾次交手后,意識到官司打下去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只得乖乖拿出錢,最后雙方和解結案。
立完案,法院查封對方財產后,企業應充分準備材料,積極應訴,使判決能盡可能地保護債權人的合法利益,只有證據充足,法院才能支持債權人的訴訟請求。訴訟階段,按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一般是半年,二審是3個月,兩審終審。利用審限轉移資產、拖延時間是債務人逃避債務的慣常手法。而且,盡管《民事訴訟法》規定一審最長不超過半年,但法院經常會由于各種原因超過時限,我們有一經濟糾紛案件,主審法官三易其人,從2000年立案,到現在還沒有終結。面對法院時效上的問題,當事人也可在最初簽合同時與對方約定發生問題時通過仲裁解決,明確約定仲裁地點及仲裁庭,仲裁一裁生效,不需要經過二審,時間上快捷。另外,仲裁是國際承認的,在全世界都可以申請執行。
判決下來后,就是申請執行。執行是訴訟價值的最終體現,一個勝訴判決,如果沒法執行,這樣的判決對當事人來說是毫無意義的。對于個人來說,在判決勝訴后的一年時間內申請執行都是有效的,對于企業來說,在判決勝訴后的半年時間內申請執行都是有效的。如果超過法定期限不申請執行,就喪失了強制執行申請權。上海曾發生這樣的事,一律師在代理一經濟糾紛案件勝訴后,從法院領回判決書,由于事情較多,忘了告訴當事人,也沒有申請執行,等發現時已過了執行時效,無法申請執行,40多萬的勝訴款無法追回。當事人一怒之下就把該律師告上法院。這樣的事雖然不多,但作為債權人也應重視。
上述是用法律武器追債的一般程序,但也有一些非法律手段追債。多數情況下,公司都會把追欠的任務放到員工身上,一般是誰做的業務誰負責任。追回來有獎,工資全發,還可能有提成;追不回來,扣工資,獎金別提,還可能走人。這使一些業務員深感壓力。在此情況下,有些聰明的業務員也總結出了一套辦法,那就是死纏濫打,要訣是態度和氣,立場堅定,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往往效果都不錯。
有些欠債是“善意”的,之所以說是“善意”,主要是從動機方面分析,他的目的并不是要賴你的錢。有些經銷商故意欠下企業的債只是為了跟企業討價還價,爭取更好的待遇,比如說支持更有力度一些,供貨周期更短一些,結算周期更長一些,優惠政策更多一些,等等。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就應明辨對方的意圖到底是什么,是有意賴債?還是別有所圖?然后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一般也會達到較好的效果,在這方面,負責清欠的業務員要做好經銷商與廠家的溝通工作,這是成功清欠的關鍵。
追債是門很有學問的藝術。有些人甚至研究出在什么時間打電話追債效果最好。他們提出的時間是下午3點半左右。為什么是下午3點半左右?理由是一般生意的規律都是上午較忙,而下午則是商人們點鈔票的時候,一般心情都較好。在人家心情好的時候,追債當然就有更多機會被接受。要注意的是,要盡力避免在對方進餐的時間打電話追債,除早、晚餐外,一般人的午餐時間大致在上午11半以后到下午2點鐘之前。做生意的人客人多,中午招待客人吃個飯,聊聊天,喝點酒,一般就要到下午2點左右。再午休一下,起來后再清醒一下,一般就到下午3點半左右了,這時候打電話追債效果最好。這個分析是有道理的,尤其是在南方,由于氣候的緣故,很多人都有午睡的習慣,應盡量避免在這時候打擾對方。好夢被攪總是不會令人愉快的,在欠債人心情郁悶的情況下想把債要回來肯定很難。當然,也有一種情況例外,那就是你采取的是“騷擾追債法”,但這種追債辦法不到萬不得已,你什么辦法都試過了,確實已無計可施,請盡量不要采用,因為它很容易迫使對方走向極端。
如果你是一個供應商,你要隨時了解經銷商的銷售情況。一般來說,在你供貨以后,對方將貨品銷到80%的時候清欠效果最好,因為第一,這時候對方手里有錢,第二,一般這時候對方都會考慮還要不要跟你合作,是他的猶豫期。在這種情況下,不管怎樣,如果你態度堅決地要錢,他都會跟你結掉一部分貨款。等到把貨賣光了,他可能把錢轉到別的方面用了或者覺得你的貨品不好,或者他又有了新的目標,他可能已經打定主意不再跟你做了,這時候你要錢反而困難了。
如果你想做到順利追債,就要關心你的客戶,盡可能詳細地了解對方的經營情況,尤其是對方的進貨周期和結算周期。這可以保證讓你領先其他企業一步,在對方手里有錢的時候向對方要錢。企業欠債有多種原因,有些企業將故意欠債當作一種經營手段,目的是占壓對方資金供自己周轉,但大多數企業欠債是確因資金困難,在這種情況下,你搶先拿到了錢,別人就只能等下一趟車。
要經常與你的客戶溝通,不但要與對方的老板溝通、部門負責人溝通,包括對方的財務人員、業務人員,等等,只要是與你將來討債有關聯的人員,你都要與他們搞好關系,表現出你的尊重,未雨綢繆是聰明人的做法。我們經常看見的一種情況是:閻王好過,小鬼難搪。
有一種情況,就是你在追債時遇到質量問題或有其他爭議,這時候你可以要求對方首先支付沒有問題或爭議的那部分貨款。要注意追債的步驟要連貫,要堅持不懈,時松時緊,有一搭沒一搭是討債大忌,最好能做一個周全的討債計劃。
有時候,碰到實在收不回來的爛債,或對方態度蠻橫,無理可講,你考慮準備請社會上的“專業”討債公司(香港、澳門、包括廣州那邊有些人稱之為收數公司)幫你追債,這時候你一定得小心。因為首先此類公司目前在我國內地均屬非法,另外,現在有一些打著商務咨詢公司名義的討債公司,資信很糟糕,有些還有黑社會背景,要小心債沒討回來,反惹來一些別的事端,得不償失。我們曾有一位當事人,被人欠款,對方名下沒有任何資產,資產早已被其轉移。這位當事人考慮,如果按照正常的法律途徑到法院起訴,即使最后勝訴,可能還是一分錢要不回來。但他知道對方其實有錢,只是想賴債不還。這樣,他就背著律師自己找了一商務公司去追款,給商務公司幾萬塊錢的“車馬費”。一個多月后,商務公司回了他一句話:對方沒錢!這事就算完了。這位當事人白花了幾萬塊錢,最后只得了一句話。這樣的事應盡量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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