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隴 少年法庭的“動感”旋律
2014-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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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隴,因誕生偉人朱德和模范張思德而獲“朱總故里,德鄉儀隴”美譽。作為川東北丘陵地區的傳統農業大縣,滯后的經濟發展促使大量勞動力外出,老人、兒童等被迫留守。隔代監護的弊端,使少數缺乏有效監管、自控力差的青少年漸漸滑向犯罪的泥潭。
四川省儀隴縣人民法院在調研、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產生原因、特點及規律的基礎上,設立了專門的少年法庭,全面啟動未成年被告人庭前調查制度和家長到庭制度,大力推出法治講座品牌節目,讓問題少年“浴火重生”,讓留守孩子學會自我保護,遠離犯罪。
■庭前聯動
調查引導“定位”
“未成年人犯罪率最高峰時超過我院全部刑事案件的40%。經過調研,我們發現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90%以上是長期缺乏家庭監管造成的!”儀隴法院院長徐元說。
2012年,儀隴法院正式成立了少年法庭,由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特點、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資深法官擔任合議庭審判長。9名熱心教育和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工作的共青團、婦聯、工會干部,學校教師,離退休人員及未成年人保護組織的工作人員擔任少年法庭固定的人民陪審員。
“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后,因為害怕受到家長責罵和社會歧視,不愿吐露自己內心的真實想法,如果不找到癥結所在,無法對癥治療,他們再犯的可能性非常大。”刑庭庭長袁偉說。
儀隴法院制訂了《未成年被告人調查評估分值表》,將未成年被告人的情況細化為生活習性、環境、性格、社會交往圈子、家庭成員組成及分布、認罪悔罪表現等23個小項,每項設立對應分值,總分100分。委托司法局等單位深入未成年人居住地、學校等,全方位、多層面進行社會調查,做好調查筆錄,作出評估意見,作為后期量刑、社區矯正的參考依據。
庭審前,根據閱卷得到的信息,承辦法官對應分析表格中各項數據的真實性,對分值超高、超低等與調查對象成長因素不符產生合理懷疑的,由法官、人民陪審員、司法所、派出所、村組干部等聯合實地驗證,杜絕因人為因素造成的調查瑕疵。
通過庭前的社會調查,充分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行為養成、性格缺陷后,其成長軌跡、犯罪原因被初步“定位”,法官和人民陪審員共同商議庭審期間引導方案,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吐”出犯錯的真實原因,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行為給自己、家人、社會造成的危害,避免再犯。
■庭中互動
心理疏導“定向”
“人類社會的歷史是一部擺脫原始暴力走向現代文明的歷史,身處現代文明中的你無意中犯下錯誤,讓老師、家長和我們都很痛惜。你還年輕,不必悲觀和氣餒,及時修正錯誤,你的未來同樣是陽光、健康的!”這是少年法庭法官馮明給未成年人阿云刑事判決書后添加的附注。
去年8月,阿云禁不住別人鼓惑,強行拿走他人價值400余元的手機,并伙同他人將機主帶至郊外,采取打耳光、腳踢等方式搶得9元錢。
開庭前,根據未成年被告人家長通知制度的制定初衷,承辦法官通知阿云在外務工的父親到庭配合教育,但其堅決不同意。羈押期間,父親的不聞不問讓阿云心灰意冷。
“孩子現在處于人生最困難的時期,作為家長,你伸出了援助之手,亮出了寬宏之心,既挽救了孩子,又增進了父子感情。如果你不到場,孩子有可能對你產生仇恨心理,以后再犯就沒法教育和管理了!”馮明反復勸導。阿云的父親終于在開庭時現身。
法官和陪審員當即按預定方案分別實施心理疏導,引導阿云思考單身的父親在外吃苦受累的原因以及自己犯錯后父親所受的思想煎熬等,觸發孩子的良知和愧疚感。
庭審期間,脾氣暴躁的阿云父親在互動時表現出少有的溫情,和法官一起對孩子實施心理疏導,不停檢討自己對孩子的苛刻及疏于對孩子關懷的內疚,阿云當庭給父親下跪,痛哭后表示一定不辜負家人的希望。
阿云因未成年,被判處緩刑一年。后來,阿云考上大學,多次打電話感謝馮明對自己的耐心教育。
“根據多年少審經驗,凡是親人到場,未成年被告人在心理疏導過程中流淚的,庭審就收效了!”袁偉說。
儀隴法院把家庭教育課堂貫穿案件辦理全過程,充分運用專業法官、專門陪審員的經驗和能力優勢,努力促使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長在心理疏導環節互動,多渠道進行情感溝通和心理交流,確保其心理朝健康積極方面發展。
在制作判決書時,根據未成年人基本情況和認罪悔罪表現,承辦法官都會附上法官寄語,力避“犯罪”字眼,讓未成年人在解開心里的郁結的同時看到未來生活的希望,
■庭后律動
法治輔導“定界”
根據前期的社會調查意見和判決結果,對于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法院將社區矯正通知書、判決書等法律文書送達司法所、社區等,并隨時定期回訪矯正情況,對其適時干預,防止再犯;對于被判處監禁的未成年人,法院將包括認罪態度、家庭配合教育情況等內容的調查評估分值表送達監獄或看守所,隨時掌握其思想狀態、服刑情況,并及時與相關部門及其家人溝通。
問題少年的挽救是審判工作必做的功課,但僅僅采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治療方案,無法杜絕未成年被告人繼續犯罪。
儀隴法院提前干預,防患未然,通過定期、常態化的法制輔導讓孩子們懂得如何進行心理設防和行為設限,學會自律和自救。
針對轄區內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多為猥褻、盜竊、搶劫、尋釁滋事,未成年被告人講哥兒們義氣、集體滋事等尤為突出,行為單純幼稚卻危害較大等特點,儀隴法院采取以案說法、漫畫普法、學校講法等方式,不斷豐富法制講座內容,創新法制宣傳方式,促使孩子們的法律意識養成。
“要避免和男子獨處,發現對方實施自己厭惡的舉動,即使對方是老師,也要堅決說不……”在對某中學女生進行法制輔導時,立山法庭庭長陳斌列舉了女生防止侵害的十條注意事項。
“法官列舉我們身邊發生的案例,讓學生們知道哪些行為是犯罪,犯罪后將對自己、家人和社會產生的嚴重后果等,這種教育方式對他們的健康成長非常重要。”永樂小學校長楊紹強頗有感觸。
法制講座的對象不只局限于學生,對教師、留守家長、村組干部等,少年法庭、基層法庭、巡回審判庭等都會因地、因時制宜“律動”普法。每一次未成年人的案件開庭結束后,法官都會現場說法,在法制宣傳和輔導中,強化學校、家庭、社會對未成年人的管理責任,確保未成年人能在良好的氛圍中健康成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