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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漳法律援助為刑滿釋放人員領回近4萬元遺產
2014-8-19


“謝謝你們給我提供幫助,今后我一定遵紀守法,靠雙手勤勞致富,不然就愧對死去的父親。”近日,當范某從銀行領到父親生前遺留的一筆39000元的存款時,激動地握住南漳縣社區矯正幫教安置辦公室工作人員的手說。

  7月22日,剛出獄的刑滿釋放人員范某到南漳縣司法局報到登記時,陳述自己的父親生前遺留了一筆39000元的存款,到銀行取款必須提供繼承權公證書,請求給予解決。得知這一情況,縣司法局領導立即指派由該局社區矯正辦協助范某辦理相關手續。

  經調查,范某于2011年10月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1個月,在服刑期間其父病故。為了讓范某安心服刑,親屬們一直沒有將這一消息告訴范某。當范某刑滿釋放回到家中,得知相依為命的父親已亡故時,心中非常悲痛,懊悔自己不刻犯下過錯,不然父親不會過度操勞而病亡。范某的親屬在整理其父遺物時發現了這筆存款,由于突然去世,也沒有留下遺囑和存款密碼。而范某要想得到這筆存款,必須到公證機構辦理遺產繼承公證。

  了解上述情況后,該局社區矯正辦工作人員陪同范某先后到村委會、公安機關、存款銀行調查收集相關證據材料,又幫助范某到縣公證處填寫了繼承權公證申請書。

  縣公證處受理后,認真審查了范某所提供的相關材料,確定了范某是被繼承人唯一的法定繼承人關系,并根據范某現已沒有任何經濟收入的實際,決定特事特辦,實施法律援助,免收公證費用,并現場出具了繼承權公證書。范某憑著這份公證處書到銀行終于取到了這筆近4萬元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