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首用新《消法》處罰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行為
2014-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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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消費者個人信息被濫用現象日益嚴重,既侵犯消費者人格、財產權益,又破壞消費者消費信心。近日,杭州市局首次運用新《消法》,成功處理1起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案件。 在全市家裝建材行業專項整治中,該局執法人員發現杭州某家裝公司為推廣公司的家裝業務,提高公司業績,公司業務員在未經業主同意或授權同意的情況下,通過不正當的方式,收集某已售樓盤的部分業主名單信息,信息內容包括業主姓名、所買樓層號碼、聯系電話等。根據新《消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經營者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并經消費者同意。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新《消法》關于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的相關規定,該局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作出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這也是新《消法》實施以來,該局首次按照新《消法》的相關規定,對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的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