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全國法律援助機構辦案167萬余件
2014-8-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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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7月31日訊 記者周斌 記者今天從司法部獲悉,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法律援助機構共辦理案件167萬余件,提供免費法律咨詢920萬余人次,有效維護了困難群眾合法權益。
司法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和困難群眾法律服務需求,積極推動省級政府根據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及時調整法律援助事項范圍,將更多與就業、就醫、就學等困難群眾權益保護密切相關的民生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范圍;進一步放寬經濟困難標準,降低法律援助門檻,使法律援助覆蓋人群逐步從低保群體拓展至低收入群體。對于已經調整的地方,督促其加大執行力度,確保更多困難群眾獲得法律援助。同時,推動建立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和事項范圍的動態調整機制,促進法律援助工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截至目前,全國共有23個省份擴大補充事項范圍,19個省份調整了經濟困難標準。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加大法律援助服務和保障民生工作力度,繼續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努力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援助。推進臨街一層便民服務窗口建設,去年全國臨街一層法律援助機構數同比增長了15.9%,廣泛推行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限時辦結制、援務公開制,簡化辦理程序和手續,努力實現申請快捷化、審批簡便化、服務零距離。開展法律援助工作站規范化建設活動,繼續抓好老少邊窮地區工作站建設,并積極推進村(居)聯系點建設,去年全國共設立法律援助工作站6.5萬余個。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法律援助專項服務活動,加大老年人、農民工、殘疾人、婦女兒童等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完善專項服務措施,提高服務的針對性。
新刑事訴訟法出臺后,司法行政機關認真貫徹修改后刑訴法有關法律援助的規定,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司法人權保障中的積極作用。司法部下發《關于法律援助工作貫徹實施修改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的意見》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下發《關于刑事訴訟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健全完善公檢法司銜接配合機制;指導各地做好通知辯護(代理)案件的組織實施工作,暢通刑事法律援助申請渠道,積極推動將法律援助工作延伸至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復核案件,積極參與中央政法委部署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駐值班律師,方便在押人員及時申請法律援助;組織開展專題調研,針對案件量成倍增長情況下辦案力量短缺、銜接配合不順暢等問題,指導地方有針對性地加以解決,全國已有一半以上省份聯合公檢法機關出臺有關加強和規范刑事法律援助工作的規定。
為提高法律援助質量,司法部制定下發《法律援助投訴處理辦法》和《法律援助文書格式》,規范投訴處理工作和法律援助文書樣式;聯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發《關于加強國家賠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見》;完善立法草案稿,推動提高法律援助立法層級。進一步規范法律援助行為,完善接待、受理、審查、指派、承辦等各環節的服務標準和行為規范,嚴格落實《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以及相關執業規范、服務標準的要求,推進服務規范化、標準化建設。指導地方建立健全案件評查制度、服務質量檢查公布制度、質量跟蹤檢查制度,綜合運用案卷檢查評比、回訪當事人等方式,督促法律援助人員依法依規辦理案件,受援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