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辯護,是指犯罪 嫌疑人、被告人針對指控進行反駁、申辯和辯解,自己為自己所作的辯護。
自行辯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辯護權的重要方式,它貫穿于刑事訴訟的始終,無論是在偵查階段,或者是在起訴 、審判階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權自行辯護。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2條的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偵查階段只能自行辯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的起訴、審判階段也都有權自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