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布依法行政滿意度調查結果
2011-3-24 |
||
由第三方獨立開展的上海市依法行政滿意度調查中,政府應對突發事件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得分最高,為82.45分;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度尤其是行政執法標準統一的滿意度最低,得分僅為62.81分。 此項調查由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委托,上海社會科學院社會調查中心、華東理工大學法社會學研究中心和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等實施。 繼2月24日《上海市依法行政狀況報告(2004-2009)》白皮書總報告發布后,今天,上海市政府又發布了白皮書的六個專題報告與四個評估報告。 八成受訪者表示滿意 上海市的依法行政狀況測評指標體系,不是政府各項統計資料組成的“一面之詞”,它將公眾滿意度調查結論也納入了整個評價體系,關注公眾對法治建設的感受與評價。 而獨立第三方的調查也由此開始,旨在“獲得社會對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客觀真實的評價意見”。 致力于“建設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和行政收費最少的行政區之一”的上海市政府,其近年來持續開展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得到民眾多大程度上的認可?結果顯示,表示“非常滿意”的被訪問者占7.1%,“比較滿意”占31.9%,“基本可以”占41.7%。只有15.3%表示“不太滿意”、“很不滿意”。 上海依法行政白皮書認為,上海市政府在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方面取得的持續進步以及為推進依法行政所做的努力,獲得了民意主流的認可。 信息公開與民主決策成績突出 在令大多數地方政府頭疼的突發事件應對上,上海市政府拿了高分。上海市政府在應對疫情、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公共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方面的表現,為其贏得了82.45的分值。 上海市政府所確立的依法行政評測六個指標包括:制度健全度、公眾參與度、信息透明度、行為規范度、高效便民度、行為問責度。其中,信息透明度測評結果位列第一,得分75.61。 在聽取民意、民主決策上,上海市政府獲得了僅次于信息透明度的認可。尤其是開展年度十大實事立項、制定政府規章等工作時,政府采用網上公開征求意見、召開立法聽證會,將民眾意見納入決策的做法,得到了群眾的高度認同。公眾對該工作的評分為75.57。 行政執法規范度亟待加強 在行政執法的行為規范度上,上海市政府獲得的公眾滿意度評價是最低的,僅有64.20分。 對于“本市執法部門對同一違法行為,罰與不罰、罰多罰少的標準是否基本一致,是否因為違法者的身份不同而采取不同標準”的調查中,公眾滿意度最低,僅有62.81分。 同樣令公眾不滿的還有“本市各個執法部門履行職責的及時性,是否推諉卸責、互相扯皮等”測評,得分僅僅高于前者,為62.92分。 白皮書認為,調查正值“釣魚執法事件”發生期間,可能會對公眾評價產生負面影響,但是更須直面“行政執法行為的規范存在不足”的問題。 白皮書稱:“調查發現,一些政府部門和政府工作人員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還不夠強,還不善于運用法律手段管理經濟社會事務,不善于依法妥善處理各種社會矛盾,亂執法、粗暴執法、執法權責重疊等問題依然突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