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兩年間遭領(lǐng)導性騷擾 丈夫索要16萬元精神損失費
2011-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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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劉四新不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張仲林性騷擾我嫂子達兩年之久,理應作出精神損害賠償。”2010年歲末寒冬,湖北省襄陽人劉迎新告訴《法治周末》記者。 此前,畢業(yè)于北京大學獲刑法學博士學位的劉四新,被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和敲詐勒索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判決生效后,劉四新及家人不斷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劉四新為何知法犯法?《法治周末》記者經(jīng)過閱讀案卷材料、走訪知情者,揭開了一件“密封”的舊聞。 刑法學博士:打的就是你 身為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的劉四新,被判處4年半有期徒刑并入獄服刑,源于他兩年前痛打時任北京聯(lián)合大學師范學院黨委書記的張仲林,并向其索賠16萬元的行為。 2009年1月22日下午,正值寒假期間,北京聯(lián)合大學師范學院辦公樓里靜悄悄的。15時20分,時年59歲的學院黨委書記張仲林來到他的辦公室里。一個半小時前,女下屬、該學院某處副處長小葉發(fā)來短信,說有事找他談,雙方約定15時30分在張仲林的辦公室見面。 10分鐘后,叩門聲響起,進來的不是女下屬,而是一位陌生的中年男子。張仲林正在錯愕之間,來者轉(zhuǎn)身反鎖房門,怒氣沖沖地走到他面前,一巴掌打在他的右臉上,問:“你知道我是誰嗎?”張仲林說:“不知道。”該男子揮掌朝張仲林的左臉打去,被張擋住。“有話好好說,別打人。”張仲林說。 “你騷擾我老婆!”該男子一拳又打在張仲林的臉上,張的眼鏡飛了出去,血順著鼻子流了下來。張仲林說:“我知道了,你是小葉的愛人劉四新。” 來人正是劉四新。 劉四新對張仲林一頓拳打腳踢。張跌坐在地上,“交代”了兩年來以手機短信、電話等方式多次性騷擾劉妻的事情,其中包括一次利用外出開會之機,對劉妻摟抱等行為。 劉四新說:“你破壞我的家庭,知道精神損害賠償嗎?”張說“知道”。經(jīng)過討價還價,張仲林同意賠償給劉四新6萬元“精神損害費”。劉四新離開后旋即返回,拿出錄音機說:“我把你說的都錄了音,現(xiàn)在改主意了,要8萬元。”張仲林表示同意。 臨別,劉四新說:“你要是敢耍我,我就去找市教委領(lǐng)導和你老婆,讓他們聽聽錄音。”劉還拿走了張的手機,說是為提取有關(guān)證據(jù)。 第二天下午2時,張仲林取出8萬元,打電話叫劉四新到銀行交接。劉四新拿到錢后隨即將錢存入銀行,并對張說:“這是我的精神損害費,還有我愛人的呢,你騷擾她這么長時間。”張仲林說:“啊!還拿呀?”劉四新說:“你舍不得錢呀?”張仲林說:“給就給吧。”遂到另一家銀行取出8萬元交給劉四新。 3天后,即2009年1月25日,張仲林到當?shù)嘏沙鏊鶊蟀阜Q,被劉四新打得耳膜穿孔,眼部受傷,手機被強行拿走,還被敲詐16萬元。 2009年2月12日,劉四新被公安機關(guān)刑事拘留。 女下屬隱忍“性騷擾” 劉四新,生于1966年,中國政法大學法學碩士、美國美利堅大學華盛頓法學院國際法碩士、北京大學刑法學博士、浙江大學經(jīng)濟學博士后研究。他的妻子小葉比他小兩歲,當時在北京聯(lián)合大學師范學院工作,任某處副處長。 劉四新得知妻子被騷擾,是因為一條手機短信息。 2006年下半年,劉四新到浙江大學搞經(jīng)濟學博士后研究,從此夫妻倆聚少離多。 案卷材料反映,劉四新在2008年2月即發(fā)現(xiàn)妻子手機上有騷擾短信,且都出自同一手機號碼。為了完成浙江大學的博士后研究,也顧及對孩子的影響,他隱忍未發(fā)。 一個偶然的機會,劉四新得知這是師范學院時任黨委書記張仲林的手機號,不由非常憤怒,但平靜下來,他不得不考慮妻子的處境。此后,他難以集中精力做研究,研究課題也受到了影響,只好向浙江大學提出延期半年。 2008年10月下旬,劉四新從浙江省杭州市回到北京,他悄悄留意看了一下妻子的手機,發(fā)現(xiàn)還是那個號碼,有一條剛剛發(fā)來的短信:“想要你。” 2008年11月,劉四新的博士后出站報告完稿,他才和妻子“攤牌”。小葉得知丈夫早有察覺,就把張仲林兩年來用手機、電話,甚至手摸等方式對她性騷擾的事情和盤托出,并說:“我是張仲林的部下,怎能得罪他?他快退休了,我忍到他退休就完了。這事要是說出去,對我、對你沒什么好呀。” 聽完詳情的劉四新更加氣憤,他決定要揍張仲林出出氣,而促使劉四新付諸行動的“導火索”,則是此后某夜間張仲林打來的一個電話,當時,他們夫妻即將入睡,劉四新就在妻子身邊。 2009年1月22日,馬上就到春節(jié)了,14時許,劉四新用妻子的手機以妻子的口吻給張仲林發(fā)去短信,說有事找他面談,約定15時30分在張仲林的辦公室見面。妻子怕事情鬧大,苦苦相勸,但劉四新不聽:“張仲林欺人太甚,我必須要他賠禮道歉,還要他精神賠償,否則誰也別想過年!” 兩個小時后,劉四新回到家中。妻子見他臉色很難看,沒敢問情況。第二天劉四新索賠拿到16萬元的事情,其妻也一概不知。 自力救濟還是敲詐勒索 劉四新被刑事拘留后,對毆打張仲林的行為供認不諱,表示愿意賠償醫(yī)藥費,并承擔法律責任。但就向張索賠16萬元的行為性質(zhì),劉四新認為,張仲林性騷擾的事實存在,作為受害人有權(quán)提出精神損害賠償,不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 北京聯(lián)合大學師范學院黨委給北京市公安機關(guān)的信函上反映,公安機關(guān)也曾于2009年4月17日告知張仲林,此案可能只對劉四新以故意傷害罪移送審查起訴。 最終,公安機關(guān)以敲詐勒索罪移送檢察機關(guān)審查起訴,檢察機關(guān)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和敲詐勒索罪對劉四新提起公訴。 在庭審階段,劉四新進行了自我辯護,稱向張仲林索賠的行為系民事維權(quán)行為,不構(gòu)成敲詐勒索罪,對張實施毆打或者以向組織反映相要挾都不能改變索賠的民事性質(zhì)。本案系事出有因,張仲林的性騷擾行為侵害了其作為丈夫?qū)ζ拮拥暮诵臋?quán)利(夫權(quán)),對夫妻二人及家庭造成永久且無法彌補的精神損害,因此,劉四新有權(quán)向張仲林主張精神損害賠償。 辯護人認為,被告人劉四新索要16萬元精神損害賠償?shù)男袨閷儆诘湫偷挠幸蛐袨椋以蛘敚菣?quán)益受損之后自力救濟的自助行為,自力救濟索要賠償?shù)臄?shù)額往往比民事訴訟賠償額高,不僅合情合理,而且合法,被告人劉四新不是在索要賠償未得到的情況下,毆打張仲林強迫其賠償,而是激情之下致傷張在前,索要賠償在后;被害人對引發(fā)本案具有過錯,因此,請求法庭對公訴機關(guān)指控劉四新的敲詐勒索部分宣告無罪。 北京大學法學院及中國政法大學刑法學的教授們分別出具書面意見,發(fā)表他們的觀點。 他們認為,劉四新的索賠行為是具有一定正當理由的“有因”行為,其主觀上只是意圖獲得損害賠償,而無非法占有他人財物的犯罪故意,其傷害行為的不正當并不能否定其行為意圖所具有的一定正當性。劉四新的行為不是無故地以公開他人隱私為由威脅他人,強制他人交付財物,而是作為一名受害人,為維護自身合法權(quán)益向侵權(quán)人張仲林索賠,其行為確有過當之處,但并不因此由維權(quán)行為轉(zhuǎn)化為犯罪行為,對此仍應通過民事途徑解決,而不應按照敲詐勒索罪追究刑事責任。 2009年10月18日,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本院認為,即使張仲林對小葉具有不當行為并達到侵權(quán)的程度,其自應對該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但該法律后果在不確定的情況下,具體的法律責任并非任由當事人或他人決定,而應由司法機關(guān)決定,但劉四新即對張仲林發(fā)出脅迫,迫使其基于恐懼心理交付財物,其行為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gòu)成要件,劉四新及其辯護人的相關(guān)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 鑒于被害人張仲林對引發(fā)故意傷害和敲詐勒索的行為具有過錯,酌情對劉四新予以從輕處罰,劉四新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4年6個月。 劉四新不服一審判決,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清白”還是性丑聞 張仲林初次到當?shù)嘏沙鏊鶊蟀笗r稱,“她丈夫打我,逼迫我承認‘性騷擾’小葉”的一些詳細情節(jié),其實“我和小葉只是工作中的上下級關(guān)系,很清白”。 小葉在反映材料中說:“2007年,我丈夫到浙江大學作博士后研究,我在北京自己帶孩子上班,張仲林開始對我很關(guān)心,也很關(guān)心我的孩子,經(jīng)常打電話、發(fā)短信表示關(guān)懷,當時我對他比較尊重、感激,漸漸地,他開始給我發(fā)一些有關(guān)性方面的短信,打電話也給我說一些性方面的內(nèi)容,很直接、很露骨。一次去大同開會,他把我叫到他的房間聊天,還借機摸我,被我推開。這樣的事情大約持續(xù)了兩年,因為他是領(lǐng)導,我誰都不敢告訴,只能默默忍受。我愛人察覺后,非常痛苦、壓抑,也很憤怒。” 公安機關(guān)經(jīng)過多次詢問劉四新及其妻子,對案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在2009年4月17日第三次詢問張仲林時,作為副局級干部的張仲林承認:“我給小葉發(fā)過‘我喜歡你、想要你’的短信,還發(fā)過什么短信想不起來了。”“在大同開會時,我抱過小葉,還摸過她,但那是她主動,相互的,后被我推開。” 張仲林說:“我記得我發(fā)這種短信都是在喝酒之后,忘乎所以時發(fā)的,我知道不該發(fā)這樣的短信。” 法院判決中,把張仲林這種行為稱之為“不妥當行為”。 針對張仲林“兩廂情愿、投懷送抱”的說法,小葉反駁說,張仲林為了將我搞到手可謂煞費苦心,先是經(jīng)常關(guān)心讓我感激他,再是痛說家史(從小無母)讓我同情他,然后經(jīng)常電話短信騷擾,如果是我主動,他怎會拒絕?如果是兩廂情愿我怎會將全過程告訴我丈夫? 在本案偵查階段,張仲林曾寫信給上級領(lǐng)導:“沒想到退休之年竟遭此大難,受人陷害,痛苦至極,懇請老領(lǐng)導為我做主。”張仲林執(zhí)掌下的北京聯(lián)合大學師范學院黨委也兩次致函公安機關(guān),要求嚴查劉四新的傷害、敲詐勒索之責,并把張仲林稱為:“‘作風樸實,無任何不良品行和嗜好’的好領(lǐng)導。” 誰才是最大的受害者 2009年12月4日,張仲林年齡到限,仍保留原待遇,全身而退。 2010年3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維持一審判決。劉四新開始一面服刑,一面申訴。 談到劉四新,他的同學和朋友們都感到十分惋惜。 劉四新家境貧寒,十分刻苦好學,幾十年來幾乎都是在學習。他本來是學數(shù)學的,還當過大學的數(shù)學教師,后來轉(zhuǎn)行學法律,經(jīng)過12年苦讀,從一個專科生成為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刑法學博士,為了拓寬領(lǐng)域,又轉(zhuǎn)到浙江大學做博士后研究。 終于博士后研究出站,劉四新可以為社會作貢獻了,沒想到才出校門卻進牢門。他是我國監(jiān)獄里關(guān)押的唯一一名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刑法學博士。 劉四新的一位同學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劉四新性格豪爽,很直,眼里揉不得沙子,痛打張仲林符合他的性格,但他絕不是貪錢的人,為了讀書搞研究,他放棄了很多掙錢的機會。他物質(zhì)欲極低,吃穿從不講究,兩三百元可以過一個月。” 時至今日,劉四新夫婦的同學、朋友普遍認為,這起校園“性騷擾”引發(fā)的“傷害、敲詐案”,應當被押上“審判臺”的也不僅僅是劉四新。 劉四新在痛打張仲林、并向其索要16萬元精神損害賠償之后,并未得到絲毫快慰,相反,知道細節(jié)越多,他越痛苦,他不能理解一個培養(yǎng)“靈魂工程師”的地方會出現(xiàn)這種齷齪事,更不能理解妻子的軟弱。在被刑事拘留前的20天里,他發(fā)短信繼續(xù)痛罵張仲林。家里吵罵聲不斷,劉四新因為嫌妻子懦弱還擰傷了她的手臂。 隱秘事情被揭開后,因為各種因素產(chǎn)生的巨大壓力,小葉在師范學院無法立足,不得不辭去工作,離開她熟悉的校園,離開家,帶著女兒到一個陌生的環(huán)境里生活。朋友說,事發(fā)后,小葉精神幾近崩潰,為了女兒才堅強地活下來。至今她還瞞著女兒:“爸爸出國了,要4年才能回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