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違法犯罪現狀、原因及對策
2011-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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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犯罪問題,近年來日益凸顯,給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了不良影響,已經得到了我國有關部門及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高度重視,我國也已頒布實施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可以說,預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和效果。但結合新的社會實際,針對青少年犯罪的特點、成因,進一步深入探析預防對策,仍有其必要性和現實意義。 一、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現狀 近年來,違法犯罪率呈不斷上升趨勢,而犯罪年齡卻呈不斷低齡化。無論是在一些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還是處在發展中國家,大都是面臨著青少年犯罪迅速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嚴重狀況。在世界范圍內青少年犯罪已被列為繼吸毒販毒、環境污染之后的第三大公害。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的統計資料顯示,青少年犯罪總數占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以上,筆者所在的汝城縣安置幫教辦公室曾對2008、2009、2010年回歸的青少年刑釋解教人員做過統計,分別占全縣回歸的刑釋解教人員的27%、32%、40%。看到觸目驚心日益上升的青少年違法犯罪率,筆者就青少年違法犯罪現狀,闡述一下自己的幾點看法。 二、青少年違反犯罪的種類、原因 有關專家根據犯罪分類情況進行排列,排在前5位的青少年犯罪依次是搶劫、盜竊、故意傷害、強奸、尋釁滋事,這種排列在一段時間內相當穩定。少年黑幫則是近年少年犯罪最大“亮點”。 青少年正處于生長發育階段,心理上、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社會經驗很少,缺乏對復雜事物的判斷能力和鑒別能力,心理和情緒上的變化復雜,極不穩定。針對青少年違法犯罪的種類,筆者認為有如下幾種導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一)家庭生長環境。 家庭是青少年生活和成長的第一課堂,家庭環境如何直接決定和影響著子女的健康成長和發展。一個人的社會化進程始于家庭,基本技能的掌握、社會規范的接收、生活目標的確定、生活方式的形成以及社會角色的培養,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形成的。家長的言傳身教對孩子的健康成長至關重要,家庭結構失調、家長不良言行的熏染以及教育方法不當都極可能導致青少年違法犯罪。因此,家庭環境直接影響孩子人生觀、價值觀的健康形成。 一是家庭結構有缺陷。家庭的殘缺,是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劑”。一種是父母未出打工,拿我縣為例,我縣地處邊遠山區是“國扶縣”,本土可以作業的資源有限,一些農村勞動力就外出打工,在家里剩下的就是俗稱“九九六一三八”(老人、婦女、兒童)部隊,一些孩子從小就和爺爺奶奶或者和母親生活。另一種就是家庭的破裂。夫妻關系是家庭存在的基礎,當夫妻雙方感情破裂,或者因為離婚、死亡、服刑以及其他原因失去了夫妻中的一方或雙方時,致使家庭結構的完整性遭到破壞。在這種家庭中,尤其是失去丈夫的家庭,家庭收入減少,生活水平下降,教育子女的責任就落到了妻子一方,再加上家務勞動的壓力、時間、精力等的限制,疏于管理和教育,極易導致未成年人放任自流,誤入歧途。另外,由于家庭結構不完整,導致家庭成員間的情感交流失衡,人際關系冷漠,未成年人很容易形成孤僻、冷漠、自卑等不良性格特點和反叛心理。他們在家里得不到愛和精神生活的滿足,往往會向外尋求精神支持和寄托。這樣,由于他們心理尚未成熟,社會經驗不足,在不良環境的影響和壞人的教唆、引誘下,很容易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家庭教養方式不當。家庭的教養方式直接關系到教育的成敗。一些家長沒有遵循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征和成長規律,造成教養方式不當,導致未成年人犯罪的一個很直接的、很重要的原因。據廣東省少管所反映,在該所服刑的少年犯中有80%和家庭教養方式不當有關。家庭教養方式不當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①嬌寵、溺愛。現在的家庭獨生子女率在逐年升高,就是因為家庭只有一個孩子,家長往往對子女采取的是一種百依百順、即使子女犯了錯誤也對其包庇的態度,使孩子從小養成了自私任性、好逸惡勞、驕橫霸道、自我中心的不良性格和行為習慣。這種未成年人進入社會后,當他們的個人利益和需要不能在正常的范圍內得到滿足時,很可能不顧社會道德、法律規范,從而發生違法犯罪行為。如我縣法院2010年審理的一起未成年犯罪人故意傷害案,犯罪人鄧某,16歲,因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鄧某因懷疑同學何某在背后說自己的壞話,還向老師告“黑狀”,便趁何某下課時,拿刀朝何某亂戳,將何某砍傷。案發后,鄧某很后悔,說自己犯罪的原因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從小被父親母親寵愛過度。 ②簡單粗暴。與溺愛正相反,有些家長走向了另一個極端。這些家長發現孩子犯了錯誤后,無視子女正常的自尊和獨立的人格,“棍棒出孝子”是封建傳統的衣缽,可一些家長卻視其為“法寶”,對他們動輒打罵。依然照搬不誤。有的家庭教育方式粗暴,甚至打罵體罰,使父母對孩子的愛變成了對孩子的恨,極易造成孩子心理的畸形發展,對孩子健全人格的形成極為不利,往往會在孩子進入青春期后爆發出來。一方面,家長的舉動給子女提供了學習模仿的榜樣,很容易使他們形成殘忍、粗暴、好斗的性格,形成把暴力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的觀念。另一方面,引發、強化了子女的逆反心理,造成子女和父母感情破裂,形成情緒對立、互不信任的局面。他們在心理上視父母為敵,離家出走,流落到社會去找小兄弟取得“同情”、“溫暖”,有的在別有用心的教唆犯的引誘、威脅下,墮落成罪犯。 ③放任自流。父母放棄了教育子女的責任,對子女的一切行為舉止采取不加干涉的態度,放任自流。在這種家庭里成長起來的孩子,極易形成冷酷的、自傲、自狂、目空一切、自以為事、玩世不恭的不良性格。他們在父母的放任下過早的走向社會,由于缺乏父母的指導和監督,并且自身認知水平不高,缺乏正確辨別是非、善惡的能力,在社會上各種不良因素的誘導和影響下,很容易形成犯罪心理,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 ④期望過高。現在,很多家庭都是獨生子女,家長對孩子傾注了全部的愛,同時也對子女的學習成績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子女盡最大的努力也難以達到,這時孩子就產生極大的心理壓力,甚至焦慮不安,產生了逃避和逆反心理。當這些壓力超過了他們的承受能力時,在逃避和逆反心理的支配下很可能會離家出走,以至誤入歧途;有的甚至做出弒親等過激行為。 ⑤缺乏情感溝通。有的父母整天忙于工作或生意或只注重對子女的物質需求的滿足,而忽視了與子女的主動溝通,再加上未成年人心理上閉鎖性,造成子女和父母缺少情感溝通,子女心理上的迷惘和疑惑得不到父母的及時指點,內心的欲望和需求得不到滿足,現實的心理無以宣泄,心理上得不到慰藉,久而久之,心理問題積重難返,進而形成抑郁、敏感多疑、易怒、冷漠、孤僻、缺乏責任感和同情心等心理障礙和人格缺陷,由于他們自我控制能力不足,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下,很容易實施暴力犯罪。 三是父母行為不良。家庭中的社會化很多都是在無形中進行的,父母的言談舉止、態度等對未成年人發生著潛移默化的影響。另外,未成年人好奇心強,可塑性大,善于模仿,但其分辨是非、控制自己意志的能力較弱。所以父母有賭博、酗酒、盜竊、賣淫、嫖娼等不良行為,都會給子女以暗示的影響,并使他們模仿大人的不良行為行事,在其心靈中孕育下違法犯罪的種子。 四是家庭氣氛不和睦。“家庭氣氛可以成為未成年人違法和犯罪的直接原因,和睦、不和睦或沖突的家庭氣氛,與違法行為率關系甚大。不和睦的家庭比和睦的家庭,其子女違法行為者明顯增多。”[1]家庭成員之間特別是夫妻之間經常充斥著吵罵、指責、揭短、廝打,彌漫著一種沖突或不和諧的氣氛,會給子女帶來極大的挫折感和不安全感,長此下去會造成性格內向、孤僻自卑等人格障礙。有些子女為逃避這種不和睦的家庭氣氛,極易離家出走,流落街頭,一旦受到不良因素的影響,就會走上犯罪的道路。 五是家庭過于貧困。由于父母的工作壓力較大或者父母雙方都下崗,家庭條件過于貧困,容易使孩子在同齡人中產生自卑感,很容易形成孤僻、內向的性格和敵視社會的心理,為了滿足自己從家庭中無法得到的物質欲望,往往鋌而走險。以上不良的家庭環境容易造就青少年孤僻、內向、專橫、狹隘、自利、好勝、唯我的性格。這些不良心理在外界不良環境的薰染下極易邁向犯罪深淵。 (二)犯罪動機的產生易為外界誘因引起。不少未成年犯罪人,過去沒有不良行為,但未成年人本身具有喜歡模仿、好奇心強、易受暗示等特點,在外界強烈刺激的作用下,加上自身的情感、情緒和意志方面的弱點,會迅速產生犯罪動機。一種是少年人喜歡模仿一些新奇的、富有刺激的對象,由于文化市場的失控,不良文化泛濫已經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直接誘因。各種充斥著暴力、色情淫穢內容的音像制品及網絡游戲等等未成年人產生了不可忽視的腐蝕作用。電影、電視常常生動地描繪暴力的畫面,并且劇中的暴力被說成一種可以接受的行為,它甚至反映了一種英雄氣概,那些嫻于暴力的英雄從未因此而受到法律或社會的制裁。由此,人們將自覺或不自覺地接受暴力的價值觀和行為規范,用于處理日常事務或人際關系,未成年人處于求知和學習的人生階段,其主要的行為方式和行為的習得方式就是模仿。這樣,媒體上大量的暴力渲染成為他們模仿的對象。耳濡目染,久而久之,一部分未成年人在性格上表現出極強的攻擊性,并且殘忍、好斗。遇事頭腦簡單,很容易把暴力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式,導致暴力犯罪。還有一部分影視、紀實作品為吸引觀眾,對黑社會性質、惡勢力團伙犯罪信息進行大量報道,對犯罪動機、作案過程進行過分詳細的描述。這給一些善于模仿的有劣跡的未成年人提供了模仿、學習的條件,他們不僅學會了作案手段,還學會了反偵察,反審訊的伎倆,成為了犯罪的“高手”、“專家”。未成年人性器官開始發育、性機能逐步成熟,生理結構的明顯變化引發了心理上的變化,好奇心增強,對自身的生理變化有著強烈的神秘感和好奇心 ,特別是對于與生理變化有關的信息有著更加濃厚的興趣。媒體中的色情內容,正切合了未成年人的這些特征,滿足了他們的生理和心理需要。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自我控制能力差,抵擋不住誘惑,抑制不住生理和心理躁動,便產生嘗試的念頭,很可能誘發強奸等性犯罪的發生。另一種是未成年在他人的暗示下發生犯罪行為,在少年團伙犯罪中,相互暗示現象經常存在。馬克思說過:“一個人的發展,取決于和他直接或間接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發展。”[2] 同齡人的相互交往在未成年人的社會化過程中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極少數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并惡性發展,是與其未成年同齡群體的不良交往息息相關的。團伙犯罪一直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占有很高的比例。不良交往往往是未成年人走上團伙犯罪道路的起點。一些被家庭和學校排斥和拋棄的不良少年,在不良亞文化的吸引和感召下,由于相同的感受聚集起來,通過不健康的娛樂、游蕩、交談等方式形成不良交往的亞文化群體。法國犯罪學家塔爾德(Gabriel Tarade)在其專著《模仿規律》(Laws of Imitation)中指出:“模仿的程度,和人與人的距離成正比。關系密切的人,越彼此模仿,即發生模仿的可能性和模仿的強度越大。”[3]他們通過密切的接觸、相互觀察和模仿,使得原有的錯誤的社會意識、不良的個性品質和行為習慣得到強化。美國“犯罪學之父”薩瑟蘭(Sutherlabd)認為:“犯罪是在交往過程中,通過與他人的相互作用習得的。對犯罪行為學習的主要部分發生在親密的群體中。這種群體的主要成員是犯罪人所熟悉的伙伴、朋友等。犯罪學習的主要內容包括兩項內容:一是犯罪的技術;二是犯罪動機、驅動力、合理化和態度等特定方向。”[4]這樣,他們經過犯罪的學習,初步具備了實施犯罪的條件,通過違法嘗試,加速下滑,淪落為犯罪團伙。由于群體犯罪的環境氣氛的影響,少年犯罪人的行為會相互感染,相互影響,以致加重犯罪的嚴重性。 (三)自身心智不成熟的因素由于青少年的心理結構不成熟、不穩定,社會閱歷淺,對問題認識直觀,膚淺,片面,使其在面對較為復雜的問題時,自己往往缺乏冷靜的思考與正確的分析,判斷,容易形成錯誤的念頭,產生錯誤的結論,從而導致錯誤的行為。我國對未成年人性格研究的某些成果表明,未成年犯罪人的外傾性格較為明顯,其性格特征明顯地反映出不成熟和嚴重缺陷,一切犯罪行為都是在一定的心理支配下進行的。未成年人雖然心理尚未成熟,但他們的犯罪行為也是受心理支配的。為什么未成年人犯罪具有顯著區別于成年人犯罪的特點?這是與作為犯罪主體的未成年人在這一特定年齡階段下所固有的生理和心理特點分不開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發展的過程中。由于未成年時期的年齡特點所形成的矛盾也是貫穿未成年人成長的全過程的,雖然這些矛盾與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的產生并無必然的聯系,但是如果這些矛盾得不到合理的解決,很可能成為未成年人犯罪的動因。 (1)孤獨感和強烈的交往需要的矛盾;現在,未成年人的生理成熟年齡普遍提前, 生理上的突飛猛進,尤其是性器官的發育成熟,使他們的性意識、性沖動,性體驗等接踵而至,這給他們帶來了種種困惑或疑慮,產生各種神秘不安的復雜心理。與此同時,他們的心理成熟卻明顯滯后。他們沒有足夠的知識和經驗來為因為生理成熟產生的種種困惑解難釋疑,無法合理地為自己減輕心理的重負。隨著他們年齡的增長,成人感逐漸增強,對于內心的困惑和疑慮不愿輕易向他們吐露,于是表現出明顯的心理閉鎖。未成年人處于這種自我封閉之中在心理上與成年人產生隔閡,不愿相互交流思想、感情,因而產生孤獨感。但是這種孤獨感并不是他們所希望的,他們渴望被人理解,希望與人交往,希望在人際交往中有一定的地位,希望能在同齡人中出類拔萃,以維護自尊。因而人際交往的需要較為強烈,這種在心理上既感到孤獨,又渴望交往的矛盾,可能使青少年陷于苦惱的境地。他們不愿與父母老師溝通,卻希望與同齡伙伴拉幫結伙,有的甚至離家出走,出外尋找“友誼”。由于他們的社會閱歷少,認知狹窄、片面,分不清是非美丑,在復雜的社會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誘,上當受騙,稀里糊涂地就加入犯罪團伙,不知不覺地就走上犯罪道路。如2010年我縣法院審理的一起搶劫案,其中的一未成年犯罪人胡某,就是經同案犯罪人何某授意,對我縣某金行實施了搶劫。 (2)精力過剩與調節能力低的矛盾。未成年人生理機能迅速發育,使他們的活動量增大,日常學習生活之余仍有大量過剩的精力和體力,但是由于他們心理水平的提高相對緩慢,缺乏足夠的調節和控制過剩精力的能力。因此,過剩的精力常常用之不當,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下,往往將過剩的精力用于搶劫、強奸等暴力性的犯罪活動中。 (3)興奮性高和控制力低的矛盾。由于未成年人腺體的發育,內分泌非常旺盛,大腦常常處于興奮的狀態,導致他們的情緒興奮性高容易沖動,但是由于他們的大腦皮質尚未成熟,自我控制能力欠缺,容易出現沖動性和情景性犯罪。性機能發育成熟和道德觀念缺乏的矛盾。未成年時期,性機能逐漸發育成熟,從而產生強烈的性意識,有接觸異性的需求,有了性的欲望和沖動。然而,他們又缺乏組建家庭和負擔家庭的法律道德責任和經濟能力,從而產生了生物性和社會性的矛盾。如果,這一時期的未成年人不能正確處理好這對矛盾,那么就不可能正確對待兩性關系,就有可能放縱自己,對自己的行為不加約束控制,從而強化這對矛盾,導致性方面的違法犯罪。例如,有的未成年人在色情、淫穢制品的刺激下,為了發泄生理沖動,不惜實施強奸、輪奸等性犯罪;或者為了嫖娼而不惜實施搶劫、盜竊、詐騙等財產性犯罪。 三、控制和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對策 青少年違法犯罪,也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現象,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需要社會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為此,進一步加強預防和減少青少年違法犯罪工作,應從家庭、學校、社會等多方面入手,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做到標本兼治,防范于未然。青少年是祖國未來的希望,教育培養好祖國的接班人,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青少年違法犯罪的預防,筆者認為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預防青少年犯罪要從預防青少年不良行為開始。1、預防不良行為要從小抓起。良好習慣、良好行為的養成要經過一個長期的培養訓練。預防不良行為必須從小抓起。2、預防不良行為要從具體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時不抓,就演變成大錯,教育無小事。3、提升家長的責任,做好青少年守法、懂法的榜樣。家是青少年成長的主要環境,每位家長都應該以身作則,從自己做起,為自己的孩子樹立一個好的榜樣。開展家庭教育研討,增強家庭學校互動。學校與家庭之間開展對話與合作,建立雙方互動聯系,是預防青少年犯罪的“防火墻”。學校可通過開設家長學校、設立家教網頁、及時家訪、家長會交流等形式,把素質教育的目的、方法以及科學教育孩子的基本知識介紹給家長。加強對家長的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家長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性,繼而由他們不斷地給子女灌輸守法意識,構建起家庭教育防線。 (二)要加強法制宣傳,增強青少年法律意識。可以在各中、小學校均開設法制課,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大綱,納入教學計劃,要保證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積極提高法制課教師的教學水平,各級依法治理工作機構可以會同有關部門,采取脫產進修、短期培訓、專家輔導和以會代訓等方式對法制課教師進行培訓。各學校必須高度重視法制教育工作,堅持每學期至少舉辦一次法制報告會,并有針對性地舉行“青少年學法用法主題班(隊)會”活動,使未成年學生的法制教育做到經常化、制度化。把課堂教育和自我教育緊密結合起來,使學生成為活動的主體力量和最大受益者。不少學校在青少年法制教育實踐中創新工作手段,積累了寶貴的工作經驗。例如:我縣城鎮中學在強化法制教育課堂滲透功能的基礎上,豐富內容,活躍形式,采取請專人輔導、辦普法培訓班、進行主題演講、開展法律知識競賽、組織法制教育征文、開辦模擬法庭、看法制教育錄像等學生喜聞樂見的方式方法,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效果。去年年底,我局普法辦建議在我縣“雙高普九”評估項目和要求中明確“認真做好學校法制課教學工作,各中、小學校將法制教育納入教學大綱,保證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在九年義務教育期間完成向青少年學生普及法律常識的任務”。各中小學校應該從本地基層政法部門選聘干警、律師擔任法制副校長、法制輔導員,指導學校建立完善普法依法治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開展各種形式的法制宣傳教育,引導青少年學生及學校依法維護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參與制定學校法制教育規劃、計劃,協助學校開設法制教育課程,聯系學校實際,結合學生特點,實施有針對性的法制教育。我縣安置幫教辦公室還在回歸的未成年人犯罪人中選取典型,不定期的到學校采取現身說法,使各中小學生更進一步的客觀的認識到守法的重要性。我縣普法辦在2010年度還針對未成年人開展了《大手牽小手、我與父母同學法》的普法宣傳活動,活動以漫畫、圖片形式和通俗易懂的語言制作了“五五”普法宣傳手冊和《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掛歷等法律宣傳材料,以全校四年級以上學生為義務普法宣傳員,由每名學生把法律宣傳材料帶回家,以誦讀的方式和家長一同學法。最后,由家長在宣傳材料上簽名,由學生帶回學校。但筆者認為應該建立一批青少年法制教育陣地,廣泛開展“模擬法庭”、“法制進校園”等形式多樣的法制教育活動,使廣大青少年逐步養成知法、學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習慣,并能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三)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凈化社會環境,清除青少年犯罪的土壤和條件。重視婦聯、共青團等組織的作用,建設省、市、縣家庭教育指導中心和城鄉社區校外輔導站,通過“家長課堂”等形式,向家長普及網絡知識和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在中小學開設網絡使用課程和網絡道德教育課程,教育學生正確認識和使用網絡。未成年人除在家外,接觸的還有學校、同學、各種媒體。我們要積極開展健康向上的校園文化活動,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還要凈化網絡等媒體,加大查禁力度;對網吧,錄像廳等社會文化娛樂場所,要從嚴審批,依法管理,對經營管理人員也要進行法制培訓,有效地遏制“黃賭 毒”在這些場所滋生蔓延;要充分發揮各類先進的示范帶頭作用,大力倡導新風正氣。新聞媒體要多從正面報道模范英雄人物,宣傳遵紀守法的典型事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