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猛踩折價底線
201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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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陽股份和四方股份等上市公司陸續推出了股權激勵計劃,行權價格均為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50%。分析認為,目前諸多上市公司的行權價格均大幅低于公司目前的股價,5折行權價更充分體現了上市公司對激勵對象的慷慨姿態。5折行權價“合理卻不盡合情”,雖然合乎證監會的相關規定,但過低的行權價或許并不能完全發揮股權激勵的作用。 大股東慷慨遭質疑 根據九陽股份的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246人股票共426萬股,是目前總股本的0.56%;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發行新股,行權價為7.59元,為停牌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15.18元)的50%;解鎖條件則是每年銷售額增長率不低于20%, 凈利潤增長率分別不低于5%、6%、7%。在公布股權激勵草案當天,九陽股份的股價微跌了0.18%。 繼九陽股份對公司核心骨干慷慨激勵之后,四方股份2月17日又推出了低行權價格的股權激勵方案,擬以定向增發方式向中高級管理人員、核心技術業務人員等授予660萬股股票,其中首次授予部分價格為12.5元/股,為公告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24.30元/股的50%。當天四方股份的股價也微跌了1.15%。 有分析人士指出,這是因為行權條件和行權價格有所不同。天地科技由于以市價作為行權價格且行權條件較高,受到投資者追捧,而九陽股份的行權條件低、行權價格也較低,攤薄了流通股東利益。 但股權激勵專家鄭培敏認為,股價波動并不單受股權激勵草案的影響。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在推出股權激勵草案時,需要綜合考慮證監會審核、公司會計成本、流通股東利益、公司高管是否愿意認購等多方面因素,并不是隨意推出。“如果公司的流通股東對股權激勵方案有不滿,可以通過股東大會表達,甚至可以向中國證監會反映。” 5折行權價合理不盡合情 面對質疑,九陽股份公司證券事務代表邵際生表示:“5折行權價符合中國證監會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的要求。” 根據證監會發布的股權激勵有關事項備忘錄1號文規定,如果標的股票的來源是增量,即通過定向增發方式取得股票,其實質屬于定向發行,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50%;“若低于上述標準,則需由公司在股權激勵草案中充分分析和披露其對股東權益的攤薄影響,我部提交重組審核委員會討論決定。” 鄭培敏指出,據不完全統計,在推行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中,采取折價50%的公司數量不足30家,折價50%也是上市公司在合乎規定的情況下,根據自身特點而設定的行權價格。 “激勵對象認購激勵股份需要犧牲流動性,應該享有一定的折價。”鄭培敏認為,高管如果要認購激勵股權則受鎖定期限制,損失了流動性,需要體現時間價值。據了解,證監會規定:“自股票授予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激勵對象為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的,自股票授予日起三十六個月內不得轉讓。”他指出,如果公司激勵對象認購的成本太高,會使得激勵方案實施的難度加大,達不到股權激勵的效果。 同時,中信證券認為,九陽股份股票授予價格為前20個交易日股票均價的50%,但是未來三年股權激勵的成本合計約為672.2萬元,僅相當于公司2009年凈利潤6.10億元的1.1%,預計對未來三年凈利潤的影響有限,對每股收益的影響并不大。 國金證券也認為,四方股份此次股權激勵的方案,反映了公司對持續增長的信心,激勵本身意圖并非是針對高層管理者而是對中層人員。而高層此次“形式性授予”也是體現了和廣大群眾共擔收益和風險的姿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