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期將重點清算高檔住宅的土地增值稅
2011-2-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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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之后,按照國務院的統一布置,全國稅務系統正在準備對高檔住宅重點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此舉可看做加息、限購、量化考核地方政府、全額征收營業稅之外,對房地產進一步調控的“一攬子政策”之一。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稱住建部)、國家稅務總局(下稱國稅總局)的官員均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證實了這一消息。 而所謂“高檔樓盤”是指那些定價或者銷售、成交價格明顯高出區域內平均成交價格的住宅樓盤——按照國務院要求,這些樓盤均將被重點清算土地增值稅。 作為對土地增值部分征收的稅負,房地產開發領域的土地增值稅一直是近年來國稅總局重點關注的領域之一。在第三波樓市調控的背景下,中央政府試圖通過這一手段,逼迫地產開發企業加快開發節奏,治理囤地惜售,以增加市場供應,助力房價調控。 向高檔樓盤開刀 “我們現在在做一些財務上的計提準備,主要是針對土地增值稅這一塊。”2月8日,北京市東城區一位不愿具名的開發企業副總告訴記者,他透露,日前他們接到來自稅務系統的知會,稱近期將會組織對高檔樓盤土地增值稅的專項重點清算工作,該企業開發的樓盤便赫然在清算之列。 2月10日,住建部一位官員向記者證實,在國務院日前下發的房地產調控的相關文件中,確實包含對“高出區域平均價格的高檔樓盤重點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的內容。隨后,國稅總局一位官員亦向記者表示,寫有上述內容的文件該部門已經收悉,并已著手部署工作,進展順利。 所謂土地增值稅,是適當調節土地增值收益而征收的一種稅收。1994年,國務院頒布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下稱“暫行條例”),按照“暫行條例”,土地增值稅實施累進稅率,最低30%,最高稅率高達60%。 接近住建部的消息人士稱,本次國務院要求重點清算的是高檔住宅樓盤,而高檔住宅的判定標準,是以高出區域平均銷售價格為標準。“至于具體高出的幅度標準,因為各地方的情況不同,因此不能一刀切,而是在中央提出總體精神的情況下,由地方相關職能部門予以劃定。”他說。 對此,國稅總局官員表示不便評價,只是強調,會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落實國務院樓市調控的總體精神和要求。從2006年開始,國稅總局開始進入房地產調控部際聯席會議,是為房地產調控的核心部門之一。 目前,各地在契稅、營業稅等相關稅種的征管領域,已經有較為明確的高檔房劃定標準。例如北京,在契稅征管的過程中,便以面積大于144平方米、土地價格、房屋銷售成交價格超過區域基準地價、區域平均售價15%為標準,劃定高檔住宅的范疇,對應征收契稅。 土地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的重點清算并非新生事物,國稅總局分別于2007年、2008年和2010年三次下發有關文件,對土地增值稅清算的一系列技術問題進行規定。“這次的重點清算工作,將在這些技術問題規定的基礎上進行。”一位不愿具名的地方稅務局官員向記者表示。 對于中國地產商而言,土地增值稅實際上才是真正能讓他們感受到切膚之痛的“所在”,因為這一稅種是直接影響地產商真金白銀收入的稅收政策。 記者從稅務部門了解到,在本次重點清算的過程中,將嚴格執行如下規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征收增值額的30%,超過50%未達100%的征收40%,對超過100%低于200%的征收50%,如果超過200%,則需要繳納增值部分的60%作為土地增值稅。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收學院副院長劉桓告訴記者,由于土地增值稅執行的是累進稅率,具體到當下的房地產市場,往往是開發時間和周期拖得越長,房價就長得越高,這就導致征收土地增值稅的稅基也就越大,開發企業需要支出的稅金也就越高。 “現在土地增值稅,基本上是采用預征的方式,口徑比較松的時候,預征額為1%的下限,也就是一個項目還沒有動工,先按項目預計銷售收入的1%預征,然后在項目完成結案后進行清算,現在,這個預征額的下限提高到了5%。”一位不愿具名的開發企業財務總監于2月8日告訴記者。 她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如果項目銷售評估值與土地獲取成本及運營成本之間差價的總額為1億元,預征1%的與預征5%的的差距就是現金400萬元,況且絕大部分項目的評估值差價多數都在1億元以上,動輒就是超過1000萬元以上的現金支出差距,這個差距對企業的財務運作是真金白銀的影響。 北京四方聯達房地產經紀公司總經理楊少鋒表示,2009年北京單價15000元/平方米就可以算得上是高檔住宅,而現在至少需要25000元/平方米以上的才算得上高檔項目,“從這個側面可以看出,從2009年到2011年,兩年間,北京主流房地產項目的增幅都在100%左右,這還沒有計算項目土地獲取年代的成本,可想而知,如果從嚴征繳高檔項目的土地增值稅,房地產企業真金白銀的現金支出,會有多大的壓力。”他說。 意在逼出供應 對于土地增值稅,開發企業的忌憚與恐慌或許恰是政府的意圖所在。“政府希望開發商忌憚如此之高的稅金,加快開發和銷售的節奏,從而短時期內充實樓市的市場供應,以緩解市場供應的壓力。”楊少鋒說。 從2010年4月開始,國務院三次下發文件對樓市進行宏觀調控,其間均提出要穩定城市住房供應。但市場中現實的情況是,不少開發企業面對市場快速上漲的房價,采用拖延開發周期、銷售周期的手段,獲得更高的銷售價格,以提高利潤。 分析師薛建雄認為,其意所指,很大程度上是在迫使開發商迅速順應市場趨勢,大批放量使價格迅速回落。 “稍微明智點兒的開發商都會算出這筆賬,與其死撐后還被收高額增值稅,不如現在降價回籠資金。”江蘇省淮安市房管局局長邵明認為,這一政令對進一步鞏固調控成果將起到很好的作用。另一方面,土地價值在過去幾年的成倍攀升,原有預征稅率標準已經過時,稅率提高,則可以大大提高地方財政收入。 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萬科股份總裁郁亮表示,在外界評價中,開發企業通常被指摘為發展靠融資、利潤靠通脹,但萬科的策略是主要不靠土地增值賺取利潤,從而確保財務的總體安全。 但即便如此,萬科在上一次土地增值稅的清算風暴中,依然進行了大幅度的財務計提手段,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不僅萬科如此,招商地產、金地集團、保利地產等房地產上市企業均是如此。 這一次,結果又將如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