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講壇
2010-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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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銷屬于犯罪行為嗎? 從事傳銷除了可以構成非法經營罪外,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還可能構成詐騙罪、合同詐騙罪、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走私罪、偷稅罪等。如果同時構成非法經營罪,又構成其他犯罪的,就會按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甚至可以判處無期徒刑、死刑。 傳銷組織者會受到什么處罰? 傳銷的組織者是負責組織、策劃傳銷的主體,既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組織。對傳銷組織者的懲處,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對組織策劃傳銷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5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情節嚴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上述犯罪,同時構成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傳銷骨干分子會受到什么處罰? 傳銷的骨干分子是指介紹、誘騙、脅迫他人參加傳銷,在傳銷組織中起重要作用的人員。對傳銷骨干分子的懲處,按照《禁止傳銷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非法財物,沒收違法所得,處10萬元以上50萬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情節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實施上述犯罪,同時構成刑法規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