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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醫(yī)療事故 專“黑”黑診所
2010-11-24


        全某等三人佯裝生病到一無證診所就醫(yī),并故意編造醫(yī)療事故相要挾勒索錢財。

  全某等三人被海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了1年6個月至2年6個月不等有期徒刑。

  全某、劉某、沙某三人均沒有穩(wěn)定工作,為尋求“賺錢”門路,全某向劉某、沙某提議通過編造醫(yī)療事故的方式相要挾,勒索小診所錢財,并商定對所得贓款進行均分。

  2010年3月29日,全某在對案發(fā)地點進行踩點后,指使沙某、劉某前往張某在海淀區(qū)某居民樓內開辦的黑診所就醫(yī),在張某對沙某進行藥物注射后,沙某編造其出現耳鳴、頭暈等癥狀,并伙同劉某以獲取醫(yī)療事故賠償為名向張某及其家屬索要人民幣5萬元,并威脅如得不到賠償就向衛(wèi)生局舉報。

  因張某不同意賠償,沙某遂向公安機關報警,并于案發(fā)當日被民警帶回派出所調查。

  法院審理

  2010年3月至4月間,劉某和全某先后被公安機關控制,并對敲詐勒索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審理后認為,全某等三人采用要挾手段強行索要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敲詐勒索罪。鑒于本案系犯罪未遂,全某等三人都當庭自愿認罪,劉某、沙某具有自首情節(jié),故法院對三人均依法減輕處罰。據此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