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在受讓方臨門食言 中銀國際6%股權再度掛牌
201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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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國資”)最近有點煩。 在距離12月31日券商完成“一參一控”僅剩短短一個多月時間之際,原計劃于11月3日完成轉讓的上海國資所持有的中銀國際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中銀國際”)6%股權,11月5日又重新上架,在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進行第二次掛牌轉讓。 此次掛牌交易的9000萬中銀國際股權價格為4.58億元,折合每股約為5.09元。 實際上,該部分股權的首次掛牌時間是今年的9月30日,掛牌期限為20個工作日,至11月3日截止。而早在該部分股權首次掛牌之時,對于在股權市場一向交易火熱的券商股而言,自然讓人覺得有“不愁嫁”的優越。 但最終“流拍”的結果卻讓人大感意外。 “如果這次該股權轉讓依然出現問題,將使得上海國資在此次轉讓上更為被動,甚至可能出現遭遇買家的惡意壓價。”上海一位曾數次參與券商股買賣的投資人士向記者坦言。 臨門食言的潛在受讓方 “該部分股權的第一次掛牌失敗,絕對不是因為該部分股權自身的原因造成的。”11月8日,上海國資的有關人士向記者坦言。 時間回到2010年9月30日,斯時距離“一參一控”的大限還有3月有余,對于上海國資而言,除參股中銀國際外,還控股國泰君安23.81%和持有申銀萬國5.67%的股份。 “的確,我們此次選擇出售中銀國際的股權是為了規避‘一參一控’的大限,但首次掛牌的失利,留給我們的時間已經不多。”上述上海國資有關人士稱。 據記者多方調查,這原本“大熱”的券商股轉讓失利,根本原因在于潛在受讓方的臨門食言。 在9月30日掛牌時,該部分中銀國際股權吸引了大批意向方的關注,而在國慶節前后,上海國資便基本確定了潛在受讓方。 “山西某地產公司已經與上海國資正式商談受讓股權事宜,如無意外,其將成為中銀國際新股東。”10月中旬,一則山西地產公司接盤該部分中銀國際6%股權的消息開始喧囂塵上。 “之前,上海國資所持有的中銀國際6%股權的受讓方的確是山西某地產公司,該地產公司為山西數一數二的地產公司,總部位于太原,是山西省最大的地產公司之一。”據接近此次交易的知情人士透露。 “我們的確與山西一家地產公司接觸過,而且也到了實質性的簽約階段,但最終因為多方面原因而擱淺。”上述上海國資公司有關人士向記者證實了上述說法。 那么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該轉讓項目最終擱淺? “該山西地產公司在轉讓事宜即將進行時卻臨門食言,使得上海國資措手不及,是造成此項目擱淺的主要原因。”據上述接近此次交易的知情人士坦言。事實上,對于這類國有股權轉讓,往往在掛牌前就已經落實了買家,而掛牌只是走的一個固定程序。 在2010年10月底之前,這家實力頗為雄厚的山西地產公司借盤中銀國際6%的股權,似乎對于市場而言,幾乎沒有懸念。 而對于上海國資公司而言,這筆看似沒有懸念的交易雖然是為了解決有關政策條例而不得不清倉,但以上海國資2002年出資0.9億元參股中銀國際計算,如果該部分股權順利轉讓,就意味著其預計獲益將達3.68億元,和8年前投資成本相比,增值逾4倍。 但就在10月底,該筆交易的潛在受讓方山西某地產公司突然叫停轉讓協議。 “該山西地產公司叫停的主要原因還是由于其公司內部的突發事件導致的。”據上述接近此次交易的知情人士告訴記者,該山西地產公司在決定受讓該部分股權時,其公司內部對此筆投資就有過較大的分歧。“一部分人士認為作為地產公司,拿數億元投資與地產公司業務并無直接瓜葛的金融市場并不妥當,尤其在現今樓市調控的情況下,現金流對于地產公司而言尤為重要。而另一部分人士則看好金融市場的發展,覺得要多條腿走路,樓市調控,就更要在其他方面找出路。” 的確,按照當時上海國資公司的有關轉讓協議,作為意向受讓方,在舉牌時就必須繳納交易價格的30%作為保證金,而這樁標的價格達4.58億的交易,就意味著山西地產公司要交納高達1.37億元的保證金。 “而就在此時,該地產公司剛好取得了一個地塊,也急需現金支付。”據上述知情人士透露,一邊是作為地產公司的主業項目,一邊是金融投資項目,該地產公司權衡再三,最終在臨近11月3日時,放棄受讓該筆股權。 被迫放寬受讓條件 山西地產公司的臨門食言,把上海國際推到了一個比較尷尬的境地。 “第一次轉讓失利,的確是我們沒有想到的,所以這次我們為了盡快地把這部分股權轉讓出去,為了在規定的時間內成功完成有關‘一參一控’的監管要求,我們在這第二次掛牌交易中,對受讓方的要求作了一些比較重大的修改。”上海國資負責該項目的聯系人坦言。 據記者對中銀國際6%股權兩次掛牌轉讓協議比照后發現,第二次掛牌轉讓協議的有關要求變化主要集中在兩點:首先是參與此次交易的潛在受讓方的保證金金額上,第一次掛牌,其要求繳納的保證金數額為交易價格的30%,合約1.37億元,而到了第二次掛牌,該保證金數額則下降至交易價格的20%,合約9167萬元;其次,在其受讓方條件一欄中,第二次掛牌中明確指出意向受讓人可為有限合伙企業。 “這兩處條件的修改的確是為了增加受讓方的參與面,降低了參與意向受讓方競爭的門檻。而之前我們了解到,有關有限合伙企業在法規上也可以參與受讓,為了擴大此次轉讓的受眾面,我們在第二次掛牌時則把這一點也明確提出了。”上述上海國資公司該項目的聯系人如此解釋。 “券商股拋售的時點很重要,既要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又要注意在時間上不踩紅線,不然到時候將很被動。”上述上海一位曾數次參與券商股買賣的投資人士向記者表示,這個市場之間都是在博弈,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當時間越緊迫時,就越容易遭遇惡意壓價。 由于第一次掛牌的失利,上海國資對于此次中銀國際股權的轉讓時間已經并不充裕。 “如果這一次在掛牌期間還沒有尋找到意向受讓方,那么我們將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上述上海國資公司該項目的聯系人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