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球队的数据对比/欧冠决赛直播哪里看/韩国足协杯/朱拉伊

2人還是10幾人,一起車禍死亡數字之謎
2010-11-8


安徽省明光市管店鎮距離104國道5公里,10月30日,對鎮上不少家庭來說,是一個讓人痛心的日子。

這原本是一個普通的周六,天剛擦黑,30多名管店鎮的居民乘坐最后一趟從明光城區開往管店鎮的中巴車回家。只需要40分鐘,他們就能與家人團聚。然而,一場突如其來的車禍堵住了他們回家的路。

時間是17點55分,地點在104國道“管店岔路口”附近,這輛中巴車因故停了下來,一輛貨車跟在后面駛來。就在此時,對面突然有車輛出現,貨車向左避讓,結果一頭撞上了中巴車尾部。由于巨大的沖擊力,中巴車翻入路邊的一口池塘,中巴車和車里的30多名乘客被悶在了齊腰深的水里。

交警隊:死亡4人

事故發生后,明光市委、市政府相關領導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指揮公安、醫務人員及相關鄉鎮干部搶救傷員,組織安排救援工作,隨后召開緊急救援會議,對事故鑒定、傷員救治、善后處理等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中國青年報記者在走訪中了解到,絕大多數傷員及家屬對政府的救援工作表示肯定。

然而,這起事故的死亡人數卻正在變成一個大謎團。一位遇難者家屬告訴記者,自己也不是很清楚這起車禍的死亡人數,因為,“上面是單獨找我們去開會的,我們沒有機會見到其他死者家屬。”

11月5日17時,明光市交警大隊事故處理中隊隊長余東亞明確告訴記者:“10月31日上午接到消息,又死了1個,一共死了4人。”

“你是否知道,交通事故死亡多少人以上,需要上報省里?”記者問道。“3人以上。”余東亞的回答沒有太多猶豫。

“我們當時主要負責案件調查和取證。”他解釋,“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都是由大隊上報。”

中國青年報記者通過走訪家屬了解到,4名遇難者分別是:

趙強,20歲,事故發生時距離他到上海鐵路局杭州工務段報到僅剩幾天;

趙學霞,趙強的姑姑,和趙強一道坐在中巴車的左側;

楊榮麗(音),明光市第二中學高中學生,學習成績一向不錯,準備在周末回家探望父母;

周元勝,退休職工,65歲,事發前5天剛剛在單位交了兩萬元,再過一段時間,他就能告別住了幾十年的老房子,搬進單位蓋的新房。

然而,正是周元勝未來新居對面的岔路口,成了上述4人生命的終點。

這些信息得到了余東亞的證實。

明光市政府:死亡兩人

記者在明光市政府網站看到,10月31日,明光市政府發布了一則“我市緊急處置一起交通事故”的通告:“造成兩人當場死亡,多人受傷。”截至記者發稿時,該網站并未撤掉此通告,也未發布更新信息。

余東亞也稱,交警部門10月30日向110指揮中心報的是,當場死亡兩人。

對這場車禍的死亡人數,明光市委宣傳部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不知情”。他介紹,市里成立了事故處理宣傳組,但他不是成員。“政府網站上當時公布的是兩人,前一段時間在外出差,具體情況我也不知道。”

那么,是不是“10·30”交通事故中死亡的4人內,有人不是“當場死亡”,而是在明光市政府發布通告后才死亡的呢?明光市政府是不是還沒有及時補報呢?

然而,事實顯然不是這樣。根據余東亞中隊長的說法,該交警大隊最遲10月31日上午就已經知道,死亡人數不是10月30日上報的兩人,而是4人。

根據2007年6月實施的《國務院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7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補報。

省安監局:死亡3人以上應上報,但我們不知道這起事故

條例規定,明光“10·30”交通事故屬于“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的“較大事故”。條例規定,較大事故應逐級上報至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

條例還規定,造成3人以下死亡的事故,屬于只需上報至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的“一般事故”。

由此看來,死亡人數多少決定了是否上報省級安監部門。死亡4人的“10·30”交通事故應當上報至安徽省安監部門。

但是,記者在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查詢時卻發現,“10·30”交通事故并沒有按規定上報道安徽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11月5日上午9時20分,中國青年報記者來到安徽省安監局。該局事故統計室的高長河處長表示,不知道這起交通事故。

隨后,他讓一名工作人員進行核查。該工作人員同樣告訴記者:“10月份(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從公安信息包括報到我們這兒來的(來看),目前都沒有。”

“按照省里要求,如果死亡數字超過3人,這個時候,我們應當接到地方安監局的報告了。”高長河強調,“按照規定,消息報到我們這里來,最遲不超過5個小時。”

“我們將立即對這一事件展開調查。”高長河說,“需要查明,你(地方安監部門)知不知道這個消息,有沒有到現場,有沒有上報。”

遇難者家屬被要求盡快火化尸體

管店鎮集鎮人口只有1萬多人,這起交通事故像一枚重磅炸彈,打破了原有的寧靜。

作為死者家屬,神情恍惚的趙學兵至今不能從沉重的悲傷中解脫出來。在車禍中,他失去了兒子和姐姐,弟媳婦還在重癥病房里搶救。按照當地風俗,去世當天就該舉辦喪事,不過,出事已經超過7天了,趙家還沒有動靜。

“他們要求我們必須在11月11日之前火化,但是我們表示,暫時不行。”趙學兵說,“孩子拉扯這么大,一下子就走了,現在沒有人來安慰我們,也沒人給我們一個說法,賠償方案都沒有拿出來。”

“為什么連一句暖心的話都沒有?”遇難者周元勝的兒子周衛表示,出事之后,他在家里沒有等到有關部門的慰問,只是被告知“在尸檢報告上簽字,盡快火化,否則將采取強制措施”。“他們告訴我,火化之后才能談賠償,賠償過后才能追究相關責任。”周衛表示,“一句安慰的話都沒有,真是寒心。”

事故客車上有多少乘客,至今不明

“當時如果不是嚴重超載,不可能死傷這么慘重。”據一名遇難者家屬分析,“水塘里的水只有齊腰深,但是30多人擠在狹小的車廂里,無法逃生。”

那么,這輛出事的中巴車上到底有多少名乘客?對此,負責事故處理工作的余東亞也不確定:“我們正在核實。”記者了解到,乘客人數不能確定與該車嚴重超載有關。這輛原本核載19人的中巴車發生事故時至少載有30名乘客。

事故發生之后,明光市汽車站在門口張貼了一則通知:“從2010年11月1日起,所有車輛嚴禁超員行駛,每趟出站檢票四聯單必須從二次驗票點蓋章,凡沒有蓋章的四聯單不予兌現,無故不驗票者每次罰款200元。”

但是,超載現象仍在繼續。

11月4日,一名乘客用手機拍下了中巴車中途違規超載帶客的全過程。這段視頻顯示,中巴車行駛到距“管店岔路口”1公里左右的“豐山集”停了下來。隨后,司售人員讓超載的乘客下車等候,先將核載乘客送回管店,隨后該車折返,將等候了十幾分鐘的乘客運回了管店。

“我們就在這里生活,每個月要去明光幾次,這起車禍之后,坐上客車就提心吊膽,可我們總不能不出門吧。”一位遇難者家屬告訴記者,“我們的親人已經去世了,不希望再有人為此付出生命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