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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變化并非文字游戲 董事長和CEO:分還是合
2010-11-3


        民營企業的資產所有者是明確的,理論上講,通過公司制改革民企可以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然而,現實中的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卻存在著諸多問題,包括董事長與CEO的權力之爭問題。筆者認為,中國民營企業不能形成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的根源在于傳統文化中不良因素的影響及其管理理念落后。中國具有優良的傳統文化,理應繼承與發揚,但不能回避的是傳統文化中存在的許多不良要素至今仍影響著人們的思維與行為。本文認為至少有這樣幾個方面值得思考:

  (1)崇尚集權,這與公司治理結構的“權力制衡”理念相悖;

  (2)血緣關系至上,這與現代企業制度的“法治為基,商業信譽為本”相悖;

  (3)“寧為雞頭,不做鳳尾”,這與公司制的“同股同權”的資本合作精神相逆。

  而談到管理理念問題,盡管這些年我們涌現出了不少優秀民營企業,但就整體而言,民營企業管理還是比較落后的。比如,崇尚“家族式管理”的民營企業很難接納職業經理人;資本為大觀念下,不能有效激勵知識員工的能力的發揮;“重戰術、輕戰略”的思想,會造成民營企業目光短淺;喜歡“家長式管理”,就不能有效地以“授權、分權”調動下屬的積極性;等等。

  中國企業:二者如何協調

  西方國家的企業經過長期演變已經走出“家族式經營”時代,絕大多數企業股權分散,CEO地位相對強勢。因此,在產權制度為核心的公司治理結構下,他們更注重解決對經理人進行有效激勵與約束的委托-代理關系問題,其權力制衡模式可以概括為“股東大會-董事會-董事長-總經理”。我國國企由于存在所有權主體虛化和行政任命問題,總經理實際上是企業的一把手,國企的權力關系實質上是“政府主管部門-總經理-董事長”。而民營企業普遍存在一股獨大現象,故權力關系典型地體現為“董事長-董事會-總經理”。基于這種背景上的巨大差異,筆者的基本觀點很明確:中國固有的體制缺陷及公司治理結構不完善是企業董事長與CEO關系出現問題的本質根源。因此,問題解決的基本思路就是圍繞產權制度建設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即“依法為綱,職責分明”才能真正理順董事長與CEO的關系。這是一個整體的、宏觀的、大角度的問題,在此不再展開贅述。下面希望從更為微觀的角度并主要針對民營企業探討董事長與CEO關系協調的具體問題。

  關于CEO的角色問題,國內研究者的觀點并不一致,本文傾向于類同總經理的看法。基于這一出發點,我們來分析一下董事長與CEO矛盾的主要焦點究竟在哪里。從現實情況看,CEO的主要抱怨是:得不到足夠授權,卻常常被要求完成“高經營指標”;又要聽話又要能干,“一展抱負”只能淪為空談!董事長的主要困惑則是:我要對自己的資產與財富負責,把大權交給旁人不能放心;董事長才是企業的掌舵人,我不可能不過問企業的經營事務!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特征主要體現在“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微觀上講,我國民營企業中董事長與CEO矛盾主要源發于權責不明、管理落后與不規范。

  公司治理的核心問題是建立起一套權責相符的治理機制,而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是使有管理才能的專家得到企業經營控制權的保證。法律上講,董事長僅僅是股東大會選舉出董事之后,由這些地位完全平等的董事們推舉出來的會議召集人。董事長的權力在董事會職責范圍之內,不管理公司的具體業務,一般也不進行個人決策。而CEO是由董事會任命的,是公司的經營執行領導,董事會和CEO之間的關系是決策和執行的關系。可見,這兩個角色的法律職責和管理權力是明確區分的。如果一個公司的董事長越過董事會成為公司戰略的實際決策人,在董事長和CEO并存情況下,彼此之間出現矛盾就成為必然結果。因此,對于有較強經營能力的董事長,可以同時兼任CEO,也就避免了兩虎相爭現象的出現。而在有必要設置CEO的情況下,董事會就要授予CEO充分的企業的經營管理權,董事長不得隨意干涉CEO的經營活動。

  職業經理人是兩權分離與商業信譽市場的產物,其專業職能是經營管理,同時其能力發揮又依賴于企業內部有較合理的組織結構和較規范的管理機制。我國許多民營企業管理理念落后、管理基礎薄弱的客觀環境往往對職業經理人是一個很大的考驗。近些年來,我國大量的改制企業和大型民營企業,紛紛從大型的跨國公司花大價錢聘請CEO,期待他們能給企業的發展帶來更多的利益,這本身是件好事,但急功近利的企業董事會與董事長們卻喜歡以短期的軍令狀要求CEO,使得CEO們很難發揮自己的特長,經常工作還不到半年就被迫退位。有的公司董事會主要成員本來就是企業創業時的元老或者功臣,他們缺乏現代經營管理知識卻對自己曾經的成功經驗盲目信任,在對CEO缺少信任情況下就會造成對經營事務的直接干預和強制監督。再如,職業經理人接受的是“顯規則”訓練,而中國傳統文化影響很深的民營企業里大多數是按“潛規則”運轉,CEO們對這種環境往往不適應,而企業董事會與董事長們也很難接受CEO的思維方式與行為模式。可見,改善企業經營環境、轉變管理理念是CEO能力得以發揮的重要保障。同時,CEO要明確自己的角色定位,要學會適應中國特色的環境,要善于同董事會和董事長溝通,必要時還要做策略性地妥協。兩方都做努力、都做改善,看大放小、彼此信任,相信董事長與CEO的關系一定會處理的比較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