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歲的打工妹踏上回家路
201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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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山東省臨沂市羅莊區某建陶公司打工的張媛媛(化名),結束了一個多月的打工生活,在建陶公司負責人的專程護送下,安全返回她在山東日照的老家。 張媛媛是羅莊區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的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今年7月底,該院偵查監督部門在審查一起強奸案時,發現被害人張媛媛系剛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卻在區內某建陶公司打工。針對辦案中發現的這一違法現象,該院在依法審查案件的同時,派員到區內部分企業進行走訪調研,發現企業非法使用童工現象較為普遍。為規范轄區企業用工秩序,保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8月9日,該院向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勞動保障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監管力度,杜絕企業非法使用童工現象。 羅莊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對這份檢察建議十分重視。在組織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調查落實情況后,該局責令建陶公司進行整改,嚴把職工“入廠關”,建立健全職工檔案管理制度,對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一律不予錄用,并依法給予該公司行政處罰,要求該公司派員協助勞動保障部門將涉案童工限期送回居住地,做好相關善后工作。與此同時,該局專門下發文件,決定在全區范圍內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打擊非法使用童工專項行動,對全區所有用人單位、個體戶的用工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對違法違規企業依法嚴肅查處,并以此為契機落實監管責任,通過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加大對企業用工的監管力度,進一步規范企業用工行為。 “檢察建議的確點到了我們以往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幫我們發現問題,尋求解決辦法,有效促進了勞動力市場的管理創新。”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的工作人員如是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