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勞動爭議現狀調查和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調解的思考
201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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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深入推進,企業勞動用工的改革,勞動關系出現了新的變化并且更復雜多變,迫切需要進一步完善勞動爭議處理工作機制,加大勞動爭議調解力度。中央明確提出,要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建立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層。這給工會參與勞動爭議調解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 一、當前勞動爭議處理情況及勞動爭議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 一是體制改革及利益的重新調整,導致勞動爭議案件呈上升趨勢。在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入的過程中,不同利益群體的訴求和調解過程中暴露出的矛盾,將出現并有可能激化,這是近年來勞動爭議案件總量不斷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二是勞動者通過法律途徑主張權利使勞動爭議案件增加。由于近年來勞動者的法制觀念在不斷提高,維權意識在不斷加強,越來越多的勞動者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從而引發了勞動爭議案件的大幅度上升。三是用人單位不規范用工行為也是勞動爭議案件上升的主要原因之一。一些操作不規范等歷史遺留問題集中暴露:勞動者以現行勞動法律法規衡量原來的勞動關系,借機對用人單位提出各種要求,補發工資、補貼等;一些用人單位法律意識淡薄,不能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妥善處理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導致勞動爭議頻發。此外,還有用人單位利用走法律程序的方式拖延履行或拒不履行法定義務,從而使勞動爭議案件增多。四是一些用人單位管理不規范,勞資矛盾突出,導致勞動爭議案件上升。勞動關系兼有平等性和隸屬性,兼有人身性和財產性的特點決定了勞動爭議案件大多不能通過簡單的“給付”得到徹底解決,勞動關系能否存續將影響到勞動者的切身利益,由于一些用人單位不依法制定勞動規章制度而引發的勞動爭議也是勞動爭議案件增多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當前勞動爭議的主要特點 一是從議案件的內容看,勞動報酬、社會保險爭議仍占主導地位。二是從勞動關系的形態看,履行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終止勞動合同等爭議仍占主導地位。三是從案件受理及審理的情況看,勞動者申訴案件仍然占很大比重,勞動者勝訴仍占主導地位。四是從勞動爭議處理的難度看,案情進一步呈復雜化、多樣化的趨勢,對適用法律的把握難度越來越大。五是從結案的方式看,仲裁裁決仍是勞動爭議結案的主要方式。 三、工會參與協調調解勞動爭議的一些思考 (一).積極推進基層單位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建立健全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是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工作的重要基礎。因此,各級工會要采取有力措施,指導、督促企業依法建立健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配備調解員,落實工作職責,完善工作制度。推進在小型非公有制企業較集中的鄉鎮、街道、社區建立區域性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加強行業(產業)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有效發揮此類調解組織在協調勞動關系、調解勞動爭議中“第一道防線”的作用。 (二).依法協商調解,樹立勞動爭議調解協議的權威。現行的勞動法律法規為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決勞動爭議設置了“協商—調解—仲裁—訴訟”即“一調一裁二審”的勞動爭議處理模式,并對勞動爭議仲裁和訴訟做出了相應的規定,有效解決了長期以來勞動爭議調解書效力不明、執行不力的突出問題,為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有效開展調解勞動爭議、協調勞動關系提供了司法保障,樹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協議的法律權威。各級工會要以此為契機,重視并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建設,調整充實勞動爭議調解員隊伍,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員的業務培訓,加大調解勞動爭議力度,將勞動爭議化解在萌芽狀態,化解在基層,從而為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貢獻力量。 (三).大力加強集體勞動爭議預防和預警工作。建立勞動爭議預警機制,加強勞動爭議預防,是協調勞動關系、化解爭議苗頭、防止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重要措施。預防勞動爭議,建立健全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協商即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和工資平等協商機制,建立和完善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形成理念科學、管理規范、民主參與、運轉高效的勞動管理架構。當前要把企業改制重組、關閉破產等影響勞動關系重大變化的問題作為預防工作的重點,指導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參與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協助做好人員安置等工作,依法維護職工的切身利益。要把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作為勞動爭議預防工作的重要內容,扎實開展勞動法律法規培訓工作,有效預防勞動爭議的發生。 要高度重視勞動爭議預警體系建設。充分整合資源,形成有效聯動,切實發揮各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的預防功能,通過建立企業勞動爭議信息員制度、地方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成員信息通報協調制度等,推動建立三方共同負責的自下而上的勞動爭議預警機制,通過預測、預報和預防等措施,有效排查勞動爭議隱患,及時化解糾紛苗頭。對可能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的重大問題,要在第一時間將情況上報有關部門,積極采取應對措施,最大限度把勞動爭議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 (四).創新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機制,推行勞動爭議調解與人民調解相結合的新型調解工作模式。為適應新形勢調解勞動爭議的需要,創新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機制,玉林市總工會成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并開展了巡回調解活動,為協商解除糾紛提供快捷服務,獲得基層職工群眾的一致好評。工會人民調解組織結合工會工作實際,把人民調解業務與工會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探索人民調解與勞動爭議調解相結合的措施和途徑,對及時調解勞動爭議糾紛,促進企事業健康發展,維護穩定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穩定具有重要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