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女大學生出租屋被殺案兇犯終審被判死刑
2009-11-9 |
||
記者從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安徽省合肥市一女大學生出租屋慘遭殺害案近日終審宣判。兇犯鐘偉犯搶劫罪、強奸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鐘偉現年25歲,安徽省舒城人,大專文化,被捕前無業。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2月,鐘偉在合肥蜀山區五里崗村租房居住,因經濟拮據,預謀搶劫住在其隔壁房間的安徽農業大學女學生郭某。2月28日零時許,鐘偉闖入受害人房間,用布條捆綁受害人,用膠帶纏繞受害人嘴巴,并打算對受害人實施性侵犯,但因緊張等多種因素未果。被受害人認出后,鐘偉用木棒擊打受害人頭部,手掐其頸部,致使受害人死亡。3月2日凌晨,鐘偉將受害人尸體拖到附近垃圾場掩埋。 事后,鐘偉將作案情況告訴其朋友劉旭峰,劉旭峰幫助鐘偉拋棄、藏匿作案所穿衣物,并清理作案現場。 3月初,鐘偉、劉旭峰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8月底,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強奸罪判處鐘偉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并賠償受害人家屬約29萬元,以窩藏罪、幫助毀滅證據罪判處劉旭峰有期徒刑4年。被告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近日作出了終審判決。法院終審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準確,審判程序合法,遂裁定駁回鐘偉上訴,維持原審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