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注射假狂犬疫苗致人死亡 村醫獲刑罰
200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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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河南省新野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非法注射假疫苗致人死亡案,被告人姚某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被告人姚某是民間村醫,2005年6月9日,新野縣五星鎮孫樓村民宋某被狗咬傷,村醫姚某在沒有注射狂犬疫苗資格的情況下,用從非法渠道購買的狂犬疫苗針劑給宋某注射。同年7月1日,宋某出現狂犬病癥狀,就診于湖北省襄樊市中心醫院,7月18日,宋某因狂犬病死亡。經鑒定,被告人姚某給宋某注射的狂犬疫苗系假冒產品。案發后經調解,被告人姚某賠償被害人家屬各項經濟損失共計37000元。 經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姚某在不具備接受狂犬疫苗資格的情況下,給他人注射了假冒的狂犬疫苗,致人死亡,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但被告人在案發后認罪態度較好,且能夠賠償被害人家屬的經濟損失,有悔罪表現,據此,依照《刑法》的相關規定,依法做出上述判決。一審宣判后,被告人表示服判不再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