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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志愿者的“陽光”與“囹圄”之路
2009-10-27


小路,一個典型的北方帥小伙,高大的個頭,端正的五官,愛笑的他走到哪,都能帶來一縷陽光。別看只有23歲,小路已經是多次參加社會公益事業了。他曾在“5•12”地震后前往四川災區做志愿者;他曾經以志愿者的身份參加了“門頭溝襲警案”的搜山;他還參加過對北京五中失蹤教師任鐵生的搜救……

    就是這樣一位“熱心公益”的年輕人,因為抗震救災回京后找工作四處碰壁,無力償還去災區時借下的1500元路費,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

                 缺失愛的環境下成長的愛心大男孩

    小路兒時記憶里除了慈愛的媽媽和維護他的姐姐,就是不斷用拳腳打家人的父親。

    2005年,媽媽堅持與爸爸離了婚,獨自帶著小路在門頭溝租住,母子二人靠吃低保和小路在一家專賣店幫人家賣服裝為生。

    盡管小路是在缺失愛的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卻在善良母親的引領下成為一名熱心公益事業的大男孩。他經常幫助周圍需要幫助的人,參加山地救援組織進行公益救助。

    “5•12”地震后,小路無時不刻不在關心著災區的人們,每天他都從電視等新聞媒體中收集來自災區的方方面面的信息。當他看到災區孩子們那無助的眼神后再也坐不住了,對母親說要去四川當一名志愿者。小路說:“雖然我個人能力有限,但我始終能通過自己的力量去幫助別人,這就夠了。”

                  震區救援,用生命展開愛的奉獻

    到四川災區救援,小路拿出了自己身上僅有的1000多塊錢,又讓母親去找自己的一個表姐借了1500塊錢。小路只買了一張去四川的硬座車票。在地震后第3天,和他召集的兩名隊友趕到了四川災區。

    剛到災區時,小路和他的隊友被安排到一個藥廠幫忙搬藥,此后,他和兩個隊友自愿趕往什邡,來到受災較重的湔氐鎮龍泉村參加抗震救災。

  在龍泉村擁有豐富救援經驗的小路用他在救援隊學過的救護知識幫助傷員包扎傷口,搭軍用帳篷,搬運救災物資……湔氐鎮是中國黃貝木耳養殖基地,小路和他的隊友在實施施救的間隙還幫災民們搶收木耳。

    來到龍泉村的第一天,就有消息傳來說離龍泉村不遠的都江堰要截流可能會殃及龍泉村。小路毫不猶疑地對自己的隊友說:“我們是村里來的第一批志愿者,就算有危險咱們也要和龍泉村鄉親們死在一塊兒。”小路說服了隊友,冒死堅守在龍泉村。當晚,傳言越傳越多,在帳篷里的小路思緒萬千。

    小路說當時他想好了,如果萬一洪水真的來臨,他就給母親發最后一條短信,告訴母親他其實在出發前已經寫好了遺書并告訴母親遺書的藏放地,然后自己勇敢地、坦然地去面對死亡。在救災結束后,這封遺書被母親看到,上面小路回憶了母親養育他20多年生活點點滴滴,并深情地向母親和女友告白,說如果他這次回不來,讓母親好好保重身體,讓女友再去找一個愛她的人,好好生活……

    就這樣,小路和他的隊友冒著隨時都有余震的危險,在龍泉村連續十幾天抗震救災。龍泉村的鄉親們為了感謝小路和他的隊友,送給他們每人一根刻有“抗震救災小英雄”的竹竿,回到北京后這些竹竿成了小路他們永久的紀念。

                     一念之差,誤入犯罪的歧途

    一同在四川災區經歷了生死考驗的小路和他的兩位隊友回北京后的境遇卻大相徑庭----小路的兩位隊友不僅很快找到了工作,而且還被單位器用,獲得了不少榮譽;小路則是在找工作中卻屢屢碰壁。一個朋友向他建議:“你何不把曾參加抗震救災的經歷寫在簡歷上,這對你找工作肯定是有幫助的。”于是他在求職簡歷的最后加上了一句“曾參加過四川抗震救災”。可沒曾想,這句話之后竟化成了一根刺,深深地將小路的心扎疼了、流血了。

    一次,他去參加一家專賣店的招聘,對方工作人員看過簡歷后翻起眼睛問他:“你參加過抗震救災啊?”小路說:“是。而且是純公益性的。”對方又問:“你做公益怎么還跑這地兒上班來呀?”小路說:“這好像和找工作沒什么關系吧?”對方道:“沒什么關系你往簡歷上寫這個?以后再聯系吧。”這次被人當作另類的求職經歷,讓小路真的很受傷。之后,小路接連到了多家專賣店去應聘,最終都沒有什么結果。他親手刪掉了簡歷上“曾經參加抗震救災”的內容。

  正當小路為自己的出路一籌莫展的時候,幾個舊時的哥兒們來找他,問他是否愿意去門頭溝山里挖煤槽,靠賣力氣掙些錢。為了盡早將1500元災區路費還上,小路一聽到這消息就毫不猶豫地同意了。

  開車上山后,同去的人又告訴小路他們是去“弄鐵”,并說那個地方沒人管,好多人都去那個地方“弄鐵”。盡管小路半信半疑,還是跟著幾個哥兒們來到一個殘破的廠區后面。

  小路一連跟著這幾個哥兒們去弄了三次“鐵疙瘩”,分到了1000塊錢。在賣“鐵疙瘩”時,小路發現收“廢鐵”的人特警惕、特小心,于是開始懷疑自己賣“鐵疙瘩”的舉動是否正確。在勉強還上了去四川的路費后,小路更換了手機號,與這幾個哥兒們徹底“分手”了。不久小路在搜救隊的隊友幫助下找到了一份4S店的工作。

  但是小路萬萬沒有想到因為自己急于還債的一念之差,讓他卷入了一個盜竊團伙。2008年12月14日,剛從北京五中任老師走失的西鐵砣山搜救現場歸來不久,小路即因涉嫌盜竊罪被北京市公安局門頭溝分局抓獲。

            愛心回饋,淚水中的成長

  承辦小路盜竊案檢察官在提訊問他為什么去偷東西,小路回答是著急還去四川時借的錢,這才知道小路曾是個參加抗震救災的志愿者。為核實這一情況,檢察官與小路的母親取得了聯系。可能是因為想救兒子,小路的母親給兒子參加救災的湔氐鎮龍泉村打了電話,說明兒子的情況。她沒曾想到災區的老鄉對自己的兒子印象非常深刻,為了挽救一個好青年,龍泉村書記立刻代表全體村民給檢察院寫來了求情信。

  除龍泉村外,小路參加過的搜救隊,也向檢察院提交了小路在搜救隊表現積極的證明,稱小路在救援活動中勇挑重擔,任勞任怨。

綜合各方面因素,檢察院首次在起訴書中對被告人小路以其“公益貢獻”,建議法院對其判處緩刑。

  被問到是否后悔“犯罪”,小路說:“后悔死了,從四川回來后確實著急還錢,再加上后來找工作特別難,心里有點賭氣、難受。我當時有點沖動,但也確實沒想到會卷入盜竊團伙……否則就是死也不會去干。”

  被問到出來后有什么打算?小路說:“好好找份工作,別讓我媽再替我操心。如果我們那個救援隊還能夠接收我,我還會和以前一樣去參加救援活動。我相信受助者不會因為你曾經犯過錯誤而拒絕你的幫助。”

          被判緩刑,法治下對迷足青年的挽救

  考慮到小路系初犯,認罪態度較好,且其家屬為其退賠全部贓款,并預交了罰金,另外小路此前參加了大量社會公益活動,其參與盜竊是出于償還參加抗震救災借下的路費,主觀惡性很小,在實際作案中也只參與了3次,僅分得了900多元錢,綜合各方面因素,法院最終依照我國法律相關規定判處小路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人民幣罰金三千元。

  從看守所出來的小路與母親和女友緊緊的相擁在一起,他眼里含著淚,嘴里一遍一遍地說著,“對不起,對不起”。

  經歷了這次囹圄之苦,年輕的小路成長了,成熟了,陽光總在風雨后,相信小路在未來人生路上會走得更加舒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