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彌補的鼻子
2009-1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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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3年前,一個不明影子讓她的鼻子從此留下了缺陷,從此她抑郁寡歡;3年4次整形手術,讓他身心受到了巨大傷害,但她仍幻想“丑小鴨”變成“白天鵝”;一審判決醫院賠償她精神損失等各項費用19萬余元,她說再多的錢也無法消除她內心的傷痛…… 她渴望美麗,也許她現在就已經很美麗,她靈動的眼睛就可以訴說有關她的故事…… 山溝里有喜事 首都北部多山地,用青山秀水來形容實在是十分貼切。許蕓就生活在被美譽為“京郊明珠”的懷柔區的琉璃廟鎮。這里群山環抱,空氣清新,村前平靜流淌著的一條河流似乎在給人們展示這里的寧靜與質樸。 經別人介紹,許蕓和本鎮二臺子村的李文相愛了。婚后,夫妻二人辛勤勞作,把家里家外經營得有條有理,小日子過得十分溫馨。不久,1986年1月愛女曉丹出生了,曉丹的出生給李家帶來了生活的新喜悅。 出生后的曉丹并不像別的孩子那樣特別的“棒實”,而是經常有病。1986年3月15日,剛出生58天的曉丹因感冒住到懷柔區第一醫院(當時叫懷柔縣第一醫院)。 噩夢由此開始 經醫生診斷,曉丹因感冒引發肺炎并需住院。醫生告訴他們,為防止患兒感染,兒科病房不允許家長陪護,全權交給醫院護理。然而,一周時間過去,女兒病情未見明顯好轉。3月21日,當夫妻二人還在合計將曉丹轉往北京兒童醫院時,當晚意外就發生了。 次日一早,趕到醫院的夫妻二人被告知“出了點意外”:凌晨4點20分左右,兒科病房傳來一陣尖厲的哭聲,當醫生護士聞聲趕到病房時,發現曉丹滿臉是血,清創后發現孩子的鼻子應該被什么東西咬傷了,可能是一只野貓。事發當晚,孩子便被送到北京市兒童醫院進行救治。 在兒童醫院,許蕓和丈夫見到了剛剛做完手術的女兒:巴掌大的臉上到處是血,兩側鼻翼都沒了,鼻尖塌了下去,鼻子里面的肉向外翻著,鼻孔內插著兩根導氣管…… 此后,據許蕓回憶說,當時懷柔區第一醫院兒科病房是一排臨街平房,比較陳舊,可能是護士喂完奶后沒有替孩子把嘴擦干凈,殘留的奶水把老鼠招來了。而后來曉丹在做整形手術時接觸過不少鼻子被咬傷的病友,她從這些病友那里了解到,他們大多數都是被老鼠咬傷的,被貓咬傷的幾乎沒聽說過。據此推測,李家人堅信咬傷女兒鼻子的應該是一只老鼠。 意外發生1個月后,曉丹父母和醫院簽訂了《曉丹在醫院住院期間發生意外事故的各種補償協議》,《協議》第二項約定:條件允許時,在北京所屬醫院為曉丹進行鼻部矯形手術,所需差旅費及手術住院期間一切醫療費用由院方承擔。第五項: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此協議,不得違約,即院方必須執行協議全部條款,曉丹父母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協議外的任何內容。 不能承受之重 曉丹漸漸長大,在兒時的歲月里,曉丹只知道自己的鼻子和別人的不一樣,而且,同村的小朋友不是躲著她,就是取笑她,很少有人跟她一起玩兒。時間久了,次數多了,曉丹選擇了躲在家里面。就像曉丹回憶當時的心情所說的“自己擱家玩兒,只有家里人不會說我。” 上學后的曉丹總是一個人早早趕到學校;課間休息,她會選擇一人悶頭坐在教室里;放學回家,她也很少跨出家門一步。曉丹說上了這么多年學,連一個可以稱作“閨蜜”的朋友都沒有。對女孩而言,鏡子、生活照往往是閨房密室必不可少的什物,而曉丹很少照鏡子,除了身份證和畢業證上的照片外,幾乎沒有拍過生活照。 考慮到家里的經濟條件,曉丹初中畢業后便選擇了一所中專,學的包裝設計。畢業后,曉丹很順便地進入某著名手機生產商設在懷柔的一家工廠。在這里,她的勤奮和踏實很快得到認可,并在1年后被升任為生產線的“線長”。雖然工作強度大,兩班倒,一干就是12小時,但兩千多元的月薪讓曉丹很滿足。 長大后的曉丹一直沒有放棄擁有一個健康而又大方的鼻子的夢想。2006年3月,曉丹在中國醫學科學院整形外科醫院接受手術,這是他平生第二次躺進醫院的手術室。醫生在她的前額皮下植入一個擴張器,并逐步注入液體,將前額皮膚撐張擴大,而第二步則是從擴張處取下部分多余的皮膚,移植到鼻翼部位。手術讓曉丹十分痛苦,前額植入擴張器后,曉丹額部、眼眶、臉部腫脹青紫十分嚴重,很長時間也消不下去。醫生告訴曉丹:“手術需要的時間比較長,大概得四五年吧”。4個月后,這一手術方案被迫終止,正向曉丹說的“一個手術做下來,我整個的青春時光都搭進去了。” 第二次手術,醫生決定“取耳補鼻”,即從曉丹的右耳取下一塊,做成她的兩側鼻翼,可是傷口愈合后發現,她的右側鼻翼還是豁了一塊。于是進行第三次手術,這次是從左耳取下一塊以補右側鼻翼的豁口,結果卻發現多出一小塊,長成了肉瘤,只好再次進行手術,此時已是2008年4月。 每次手術都要做全身麻醉,手術前后24小時不能吃飯喝水,這些常人難以忍受的痛苦,曉丹都咬牙忍著。 由于手術需占用大量的時間,曉丹因第二次手術向公司請假時,領導為難地說:“你長期請假,生產線上沒人管,可你還占著名額,公司怎么安排人工作呢?”就這樣,曉丹被勸退了。 向法律求公正 2009年4月,四次手術后的曉丹經法大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進行傷殘等級鑒定,鑒定顯示,她的鼻翼有明顯瘢痕,鼻翼畸形致兩側鼻孔不對稱,雙耳部分缺損,為9級傷殘。由于手術沒有達到預想到的效果,曉丹內心的一線希望開始被奪走,以往所受的委屈一時間全涌了上來,曉丹和父母向懷柔區第一醫院提出賠償要求,但遭到拒絕。 2009年1月,曉丹將懷柔區第一醫院告上法庭,要求醫院賠償營養費、護理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等共計19萬余元,精神損失費100萬元,并承擔其后續治療的各項費用。 法庭上,曉丹將自己的遭遇和委屈和盤托出,并稱100萬元的精神損失費也無法彌補自己20多年來所受的巨大痛苦和傷害。懷柔區第一醫院則認為,院方除支付曉丹4次手術的全部醫療費用外,還支付了5000元作為曉丹手術期間的交通費和差旅費,已按1986年雙方簽訂的協議履行了相應的義務,不存在繼續給付的義務;而且,曉丹受傷是在1986年3月,直到2009年1月才向法院起訴,已經超過了法律規定的20年的最長訴訟時效。 所以,醫院認為曉丹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法院駁回其全部訴訟請求。 懷柔法院經審理認為,曉丹受傷雖在1986年,但第四次住院是在2008年3月至4月,之前損害事實一直處于存續狀態,其起訴并未超出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法院認為,雖然曉丹父母與被告簽訂了補償協議并經過公證,但該協議約定被告在給付原告相應費用后就不再負擔其他費用的條款違反相關法律規定,應為無效,醫院在履行協議約定的相關給付義務后,還應繼續承擔對曉丹合理損失的賠償責任。 最終,法院一審判決醫院賠償曉丹各項損失共計19萬余元。其中傷殘補助金98900元、精神損失費7萬元。對于曉丹要求的后續治療費,因現在并未實際發生,未獲法院支持。 把官司打到底 判決書宣判后,曉丹父母面對鏡頭眼淚奪眶而出——“法院終于給俺的閨女一個公平的說法了”,曉丹則向來訪媒體記者鞠躬,感謝媒體對自己案件的關注,表示對判決結果滿意。而醫院方聽取完判決后則表示要提起上訴,上訴理由和辯護意見一樣,堅持認為訴訟已過20年最長時效。 當記者問到對醫院提起上訴有何意見時,曉丹說:“如果醫院不上訴,我們也不會提起上訴的,既然他們選擇上訴,那我就把官司打到底!” (注:以上人物均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