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老齡化日益凸顯,北京市已經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全面覆蓋的養老保障制度。除了城鎮、農村社會養老保障外,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貧困老人都有相應的保障、救濟制度。
城鎮職工養老主要通過基本養老保險實現。相關制度進一步完善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已達到758.07萬人,同比增長12.9%。全市繼續加大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力度,企業退休人員月平均養老金為1633元,比2007年增加229元。
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通過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實現。全市累計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為128.14萬,參保率提高到85%。按照規定,享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從2008年1月起每月增加280元的基礎養老金。
全市還有11152名計劃生育老年獎勵扶助對象領到獎勵扶助金,獎勵標準從2007年的每人每年63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200元,增加570元,比國家規定的最低標準高出一倍。
對于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來說,養老也不是大問題。本市出臺了《北京市城鄉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辦法》,共有56.27萬名城鄉無社會養老保障老年人每月可享受200元的福利養老金待遇,其中農村老年人為41.97萬名,全年累計發放福利養老金13.7億元。這是全國第一個統籌城鄉、標準一致的福利性養老保障制度。
本市對貧困老年人的社會救助制度也已經逐步完善。全市60歲及以上年齡低保對象共有4.02萬人享受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難補助待遇。低保老人分年齡和條件不同,按照1.05至1.15的系數差額享受低保待遇,并享受每月40元的糧油幫困補助。城鄉低保老人由區縣財政資助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享受醫療報銷待遇,此外每年還可以享受500元的慈善醫療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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