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印刷企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打擊非法印刷經營活動,哈爾濱市日前出臺了對印刷制版經營企業實行“實名制”的管理辦法。
據了解,哈爾濱市新聞出版局通過走訪印刷企業、召開從業人員座談會等形式廣泛征求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結合當地具體情況,推出了對印刷制版經營企業“實名制”的管理辦法,要求經營性制版單位發片時,須在菲林或硫酸紙上標注發片單位、時間;印刷單位自行發片、制版的,也須在菲林或硫酸紙上標注發片、制版單位、時間;任何印刷經營單位、個體業戶,不得使用無署名或來源不清的菲林或硫酸紙。
據介紹,此項辦法的出臺有利于對印刷制版行業實行全程監督管理,督促印刷制版行業的守法經營,實現印刷制版行業的公平競爭,進而在源頭上遏制侵權盜版及各種非法出版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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